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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更新《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数据更新至4月24日)》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单位: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结果,对《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5年)》进行更新。此次西药中成药新增1532个品规,变更3014个品规,停用105个品规;变更同通用名集采中选中药配方颗粒支付标准11374个品规,同通用名未中选中药配方颗粒支付标准195个品种,新增医疗机构制剂26个品种,共计16246个品规,1559个品种进行更新,具体如下。一、依企业申请新增同通用名下双通道药品8个品种(恩扎卢胺软胶囊、艾曲泊帕乙醇胺片、甲磺酸伊马替尼片、罗沙司他胶囊、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帕妥珠单抗注射液、注射用卡非佐米、注射用硫酸艾沙康唑纳入双通道药品管理。调价6个品种(罗沙司他胶囊、依伏卡塞片、艾曲泊帕乙醇胺片、奥拉帕利片、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二、针对我省同通用名下的195种中选中药配方颗粒(涉及11374个品规)。集采品种以“中选价”为医保支付标准进行结算,对于同通用名下的未中选中药配方颗粒,其医保支付标准按同通用名中药配方颗粒的最高中选价执行。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行承担,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以实际价格按规定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分担。三、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5味院内制剂我省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按乙类支付。批准氟[18F]-脱氧葡糖注射液在江西省人民医院使用,按自费结算。四、根据《关于做好江西省药品带量价格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调整医保支付标准194个品规(详见附件),协同中选价为医保支付标准。五、此次更新涉及西药中成药药品编码44个品种,105个品规停用。更新过渡期为3个月,过渡期间新老码均可运行,过渡期后老医保药品编码停用。本通知自2026年6月1日零时起执行,请省医疗保障监测中心及时做好信息维护工作。附件: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表(数据更新至4月24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处2026年5月28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江西省
  • 内蒙古关于公布2026年第五批新增药品信息核验结果的通知

    内药采中心字〔2026〕93号各相关企业:按照《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挂网规则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5〕167号)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4月11日至2026年5月10日新增药品集中挂网结果予以公布,各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药品招采子系统查询。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5月28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医保准入 / 集采 内蒙古自治区
  • 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第五批耗材价格联动结果的通知

    内药采中心字〔2026〕92号各相关企业:按照《关于常态化开展挂网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281号)要求,现将2026年第五批耗材价格联动结果予以公布。相关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耗材招采子系统查询,耗材价格联动结果于2026年5月29日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5月28日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医保准入 / 物价 内蒙古自治区
  • 关于山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新增产品申报(2026年第一批)网上报价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根据《山东省实施非免疫规划疫苗省级集中采购工作方案》(鲁卫疾控字〔2021〕6号)有关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山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新增产品申报(2026年第一批)网上报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价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1日。二、报价要求㈠ 申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9000/sso/login.html)在“疫苗基础库”-“供货信息”-“疫苗挂网价格确认”项目下申报相关材料。㈡ 申报价格须以最小包装单位进行报价,报价应当包含储运费。㈢ 申报企业不得高于周边省份平均价,否则报价将被拒绝。联系电话:0531-517789162026年5月28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山东省
  • 关于公布山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新增产品申报(2026年第一批)资质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经公示,现对山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新增产品(2026年第一批)资质审核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布。附件:山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新增产品申报(2026年第一批)资质审核公布表2026年5月28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山东省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安徽联盟肿标与甲功类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按照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2024年安徽省牵头的二十八省肿瘤标志物和甲状腺功能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简称“2024安徽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在我省落地工作的安排,现组织我省医疗机构开展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的签订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单位范围“2024安徽体外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中选企业、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参与本项目集采报量的我省医疗机构。二、中选产品中选结果按本项目最新中选清单执行。所有中选产品信息由平台导入对应的集采项目,企业无需申报。预计项目执行前一天导入。三、签订三方协议本项目首年采购周期自2026年5月30日起至2027年5月29日止。购销三方协议一年一签,各方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年度协议签订工作,协议签订各方自主选择电子合同网签或传统纸质协议签订模式(协议模板详见附件)。电子合同网签供应商名单见《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动态公布第三方电子合同供应商名单及规范使用事项的通知》等相关通知。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签协议,因三方协议不能及时签订而影响中选结果落地的,相关责任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协议签订时间作为执行集采政策情况的考核依据之一。四、确定配送关系数据导入交易系统后,各方应及时在医保子系统内确定配送关系,在交易系统内确定的配送关系应与三方协议配送关系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三方协议为准。附件:“2024安徽体外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项目购销三方协议(模板).docx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6年5月2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海南省
  • 河北省关于公布不符合挂网条件部分药品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按照河北省药品挂网规则,现将过评项目中已挂网不符合挂网条件的部分药品公布并取消挂网。附表:申投诉后不符合挂网条件部分药品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5月27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北省
  • 河北省关于公示符合挂网条件部分药品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按照河北省药品挂网规则,经企业申投诉并经审核,现将符合挂网条件部分药品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5月27日-6月1日。如有异议,企业可登录平台进入“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上申(投)诉。通过“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过评药品挂网-企业申投诉”选择【过评药品挂网(2026年4月份)-部分申投诉结果】,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附件:申投诉后符合挂网条件部分药品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5月27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北省
  • 云南省关于氯化钠等大容量注射液省际联盟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有关零售药店: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氯化钠等大容量注射液省际联盟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挂网有关工作的函》现将氯化钠等大容量注射液省际联盟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挂网交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选结果详见附件1 请相关企业认真核对中选结果中对应的医保编码、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数量、包材、申报企业、生产企业、药品属性等相关数据。 二、挂网交易时间 2026年5月31日起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通过招采子系统带量采购专区采购,采购周期为2年。 中选药品对应的同厂同品规常态化挂网的药品,将在执行后停止常态化挂网交易资格,停止交易目录详见附件2。 三、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中选药品中从未在云南省挂网的基药和原省补,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https://mpa.yn.gov.cn/zfxxgk/fdzdgknr/gsgg/202109/t20210917_1231876.html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二)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871-63112057。请企业尽快完成基本药物告知承诺备案,否则后果自负。 四、工作要求 非中选药品申请挂网时,应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 ]92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的通知》(云医保〔2025]46号)要求进行挂网和价格治理。参照《关于落实第十一批国家集采、部分国家集采、省级和省际联盟集采同通用名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的通知》的要求,将对非中选挂网药品执行“红黄标”预警标识。请相关企业尽快按照平台《在网交易药品降价办理须知》进行价格调整。 六、工作安排 各医药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在招采子系统以电子合同的方式签订采购协议。中选药品可由中选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请相关企业及时在招采子系统建立配送关系。 七、招采子系统账号 请相关企业根据2024年3月20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关于开展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注册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招采子系统注册。 联系方式:0871-65388795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0871-65165512附件1:氯化钠等大容量注射液省际联盟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xlsx附件2:停止交易目录.xlsx 2026年5月27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云南省
  •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关于开展医用胶片类、止血材料类、硬脑(脊)膜补片类、留置针类及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维护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按照《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要求及京津冀“3+N”联盟医用胶片类、止血材料类、硬脑(脊)膜补片类、留置针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项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牵头开展的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做好相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省落地执行工作,现开展京津冀“3+N”联盟医用胶片类、止血材料类、硬脑(脊)膜补片类、留置针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项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牵头开展的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中选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范围(一)京津冀“3+N”联盟医用胶片类、止血材料类、硬脑(脊)膜补片类、留置针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项目的中选产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牵头开展的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的中选产品。二、填报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6月3日三、网上信息填报请相关申报企业及时登录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https://open.ybj.fujian.gov.cn/fuwu/#/Index),按相关要求完成以下操作:(一)企业基础资料申报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资质库管理”中“企业基础资料申报”模块→进行填报。(二)注册证信息申报企业基础资料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注册证信息填报工作。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资质库管理”中“注册证信息申报”模块→进行填报。(三)产品信息申报注册证信息申报完成后,可进行产品信息填报工作。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国家及联盟项目产品申报管理”中“国家及联盟项目产品申报管理”模块→分别筛选“京津冀“3+N”联盟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 “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京津冀“3+N”联盟硬脑(脊)膜补片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京津冀“3+N”联盟留置针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进行填报。(四)配送企业点选及协议签订信息申报完成后,即可进行配送企业点选及协议签订工作。操作路径:1.配送企业点选: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配送方案结果管理”模块→点击“配送方案点选”模块→进行配送关系点选。2.配送协议签订: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配送方案结果管理”模块→点击“配送签约管理”模块→进行配送协议签订。一家申报企业在同一片区指定一家配送企业(最多不超过两家配送企业,其中同一张注册证的产品只能确定一家配送企业)。请企业于2026年6月3日前,确认配送关系并进行配送方案的点选与配送协议签订操作,否则将影响后续落地执行。咨询电话:0591-87279375QQ群:福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咨询群787360440(同一家企业仅支持一名操作人员入群)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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