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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湖北省医用耗材产品阳光挂网审核结果的公示(2026第五批)

    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41号)有关要求,对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期间企业提交的产品阳光挂网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在省医保服务平台“耗材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耗材产品申报公示列表”中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6年5月27至2026年6月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应及时登陆省医保服务平台点击“耗材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耗材产品申报公示列表”查看公示信息,并对公示信息进行确认或拒绝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操作的,视为放弃本次挂网,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点击“耗材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耗材产品申投诉管理”提交申(投)诉。 附件: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审核结果公示表(2026第五批)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湖北省
  • 关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5年版)》(20260525)公示

    现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5年版)》(20260525)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9日,对公示版本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5-83347353。附件:1.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5年版)》(20260525)西药公示版.pdf   2.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5年版)》(20260525)中成药公示版.pdf   3.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5年版)》(20260525)中药饮片公示版.pdf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7日  

    医保准入 / 目录 江苏省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布部分挂网药品申报企业信息变更的通知(苏易药发〔2026〕210号)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入围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51号)等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申报企业信息变更公布表.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2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江苏省
  • 重庆市关于超声刀头耗材集采等相关产品情况的公示

    各相关企业:按照《关于做好川渝联盟超声刀头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相关产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对超声刀头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新获批产品、超声刀头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信息变更产品、吻合器等三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新获批产品、吻合器等三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信息变更产品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月26日-5月28日。各相关企业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于公示期内向重庆药品交易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投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合法有效证据,上传至邮箱qixie@yjsds.com,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疑问,请拨打400-039-2233按2号键转器械业务咨询。附件:1.超声刀头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新获批产品报价公示表 2.超声刀头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产品信息变更公示表 3.吻合器等三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新获批产品报价公示表 4.吻合器等三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产品信息变更公示表 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5月2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重庆市
  • 浙江省关于暂停部分医用耗材产品在线交易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生产(代理)企业:根据我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经公示,现暂停谱高医疗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等企业部分医用耗材产品的在线交易,具体产品见附件。暂停自2026年6月8日起执行,请各医疗机构做好库存整理工作。特此通知。附件:暂停在线交易产品目录.pdf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2026年5月2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浙江省
  • 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407批)审核结果申诉和质疑结果公告

    各相关企业: 现将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407批)审核结果申诉、质疑结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诉、质疑结果 现已完成对《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审核结果公示及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第20260407批)》中相关企业递交的申诉、质疑资料的审核,处理结果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2日,相关企业可对申诉质疑结果向我中心咨询,咨询后仍对申诉质疑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投诉。对于公示期有投诉的产品,待投诉处理完再按照投诉处理意见予以处置,无投诉且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待公示期结束后按后续通知挂网采购。 三、投诉受理处理相关要求 针对采购平台审核公布的审核结果,认为采购平台对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407批)审核结果申诉、质疑结果违反了有关招采政策及文件的,可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2020〕80号)(见附件4)要求向省医疗保障局提起投诉。 (一)投诉人应填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登记表(见附件2)、投诉汇总表和投诉资料清单表(见附件3,递交时需提供U盘现场拷贝电子版),并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由授权人现场递交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企业)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3.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质疑(申诉)或评审处理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5.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厂址、法定代表人签章以及授权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投诉资料递交时间:投诉资料递交时间不限(8: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地址:云南省医疗保障局5楼508办公室(昆明市环城南路439号)。 (三)投诉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另行公告。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投诉咨询电话: 0871-63886059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56附件1:申诉质疑处理结果.xlsx附件2: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登记表.docx附件3:投诉汇总表、投诉资料清单表.docx附件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2020〕80号 ).pdf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5月2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云南省
  • 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407批)审核结果申诉和质疑结果公告

    各相关企业: 现将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407批)审核结果申诉和质疑结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诉、质疑结果 现已完成对《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审核结果公示及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第20260407批)》中相关企业递交的申诉、质疑资料的审核,处理结果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2日,相关企业可对申诉质疑结果向我中心咨询,咨询后仍对申诉质疑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投诉。对于公示期有投诉的产品,待投诉处理完再按照投诉处理意见予以处置,无投诉且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待公示期结束后按后续通知挂网采购。 三、投诉受理处理相关要求 针对采购平台审核公布的审核结果,认为采购平台对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407批)审核结果申诉和质疑结果违反了有关招采政策及文件的,可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2020〕80号)(见附件4)要求向省医疗保障局提起投诉。 (一)投诉人应填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登记表(见附件2)、投诉汇总表和投诉资料清单表(见附件3,递交时需提供U盘现场拷贝电子版),并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由授权人现场递交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企业)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3.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质疑(申诉)或评审处理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5.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厂址、法定代表人签章以及授权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投诉资料递交时间:投诉资料递交时间不限(8: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地址:云南省医疗保障局5楼508办公室(昆明市环城南路439号)。 (三)投诉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另行公告。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投诉咨询电话: 0871-63886059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56附件1:申诉质疑处理结果.xlsx附件2: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登记表.docx附件3:投诉汇总表、投诉资料清单表.docx附件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2020〕80号 ).pdf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5月2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云南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开展我区其他挂网药品风险预警标识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企业:为全面落实药品挂网政策,提升药品价格常态化治理水平,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我区其他挂网药品风险预警标识价格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及标准(一)调整范围已在招采平台挂网,不属于集采、国谈的普通挂网药品(含阳光挂网、短缺药、创新药等项目)。(二)调整标准1.化学药。过评同通用名药,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过评同通用名药最低挂网价格的1.8倍为黄标,高于最低挂网价的3倍为红标。未过评同通用名药,无过评同通用名药时,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未过评同通用名药最低挂网价的1.8倍为黄标,高于最低挂网价的3倍为红标;有过评同通用名时,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过评药品最低挂网价格的为黄标(红标=黄标/1.8*3)。2.中成药。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同名同方、异名同方中成药最低挂网价格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同名同方、异名同方中成药最低挂网价格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5倍为红标。异名同方药品的功能主治表述不完全相同的,可适当放宽差价比价关系的要求。3.生物制剂。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生物制品最低挂网价格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生物制品最低挂网价格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5倍为红标。二、调整方式相关产品已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在系统中完成红黄标识。企业可登录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址:https: //fuwu.xjy1bz.cn/#/Index)“药品交易结算”-“其他药品监测”查看相关药品的参照价格。企业可参照系统内提示的参照价格,在“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提交调整后的挂网价格。红黄标实行动态调整,企业主动降价消除价格风险的,系统将于次日自动调整风险标识。对系统提示价格有异议,可于6月30日前在“药品交易结算”-“目录管理”“挂网价格日常澄清”内进行申诉材料递交。因产品说明书等基础信息不全造成红黄标识的,需先行维护产品信息。咨询电话:0991-8802195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5月26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青海省关于公示已挂网药品申报价格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已在“青海医保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挂网的部分药品进行了价格申报,现将价格申报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6日至5月28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8日18:00。  联系电话:0971-6115291(业务咨询) 0971-8168728(质疑申诉)  联系地址: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7号隆丰大厦9层)    附件:药品价格申报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5月26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青海省
  •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关于公示2026年4月份符合备案采购挂网药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药品阳光采购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部分药品阳光采购动态调整规则的通知》(闽医保规〔4〕12号)要求,现将截至4月30日符合备案采购药品挂网的产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月27日-6月2日。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企业申诉”“企业投诉”模块提交。联系电话:0591-87279375附件:2026年4月份符合备案采购挂网药品清单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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