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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外周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维护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根据工作安排,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外周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的产品信息维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产品范围本次产品信息维护品种为外周血管介入微导管、外周血管介入微导丝、腔静脉滤器、外周血管介入导引导管、外周血管球囊扩张导管(含动脉和静脉)、空白栓塞微球、载药栓塞微球、栓塞材料(明胶海绵)、栓塞材料(栓塞胶),具体产品范围如下:(一)外周血管介入微导管,通常由导管管身、不透射线标记、接头等结构组成。管身通常较细且柔软,表面可带有亲水涂层。用于向血管系统中注入诊断试剂(如造影剂)、治疗试剂(如药物制剂、栓塞材料)和适当的器械(如支架、弹簧圈)等。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10位为C020628004的产品。(二)外周血管介入微导丝,通常为用于引导导管或扩张器插入血管并定位的柔性器械。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10位为C020638003的产品。(三)腔静脉滤器,通常由腔静脉滤器和/或输送系统组成。腔静脉滤器一般采用金属材料制成。经腔放置的植入物扩张后通过机械过滤的方式来预防肺栓塞。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10位为C020635066的产品。永久型腔静脉滤器不在本次维护范围内。(四)外周血管介入导引导管,通常由导管管体、导管尖端、不透射线标记、接头等结构组成。用于以介入治疗方式进入心血管系统,为介入治疗建立通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10位为C020626004的产品。(五)外周血管球囊扩张导管(含动脉和静脉),通常由导管管体、球囊、不透射线标记、接头等结构组成。管体具有单腔或多腔结构。在靠近其末端处装有球囊。用于插入动脉或静脉,以扩张血管系统或某些植入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10位为C020618002的产品。含药的外周血管球囊扩张导管、三叶球囊不在本次维护范围内。(六)空白栓塞微球,在经血管介入栓塞手术中作为栓塞材料,在血管内起到封堵的作用,包括不可降解的空白微球和栓塞颗粒。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12位为C02064206501的产品。(七)载药栓塞微球,在经血管介入栓塞手术中作为可搭载化疗药物的微球体系,靶向栓塞肿瘤血管,同时持续缓释化疗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12位为C02064206502的产品。(八)栓塞材料(明胶海绵),通常为多孔海绵颗粒状物,在经血管介入栓塞手术中作为栓塞材料,在血管内起到封堵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12位为C02064106501的产品。(九)栓塞材料(栓塞胶),通常为液体栓塞材料,在经血管介入栓塞手术中作为栓塞材料,在血管内起到封堵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12位为C02064106502的产品。二、产品信息维护本次产品信息维护工作通过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深圳阳光平台,https://yyhc.szggzy.com:9000/sso/login.html)开展,维护方式和相关要求如下:(一)维护方式企业登录深圳阳光平台,点击进入“分类采购”模块-“广东省外周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产品信息维护”。企业上传承诺函后,按照系统相关要求完成产品信息维护,具体操作见系统内帮助文档:生产企业操作手册-“耗材分类-生产企业操作手册”。(二)维护要求1.注册深圳阳光平台账号和办理CA:参与本次产品信息维护的企业应在深圳阳光平台注册账号和办理CA,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操作流程(已完成上述操作的可以省略此步骤)。2.企业须填报维护产品的价格信息(带量最低价、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医疗机构最低实际采购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同、发票、挂网截图等),须含价格、价格来源等主要信息并做明显标注。(1)带量最低价:相关产品最新的全国现行省级(含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2)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相关产品最新的全国省级平台挂网(中标)最低价格,广东省平台、广州平台和深圳平台均属于广东省级平台。(3)医疗机构最低实际采购价:相关产品在广东省内公立医疗机构的最低采购价格。3.本次产品信息维护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2日17:00。注意事项:初次进入“分类采购”模块的企业须逐级(机构-部门-用户)进行分类采购模块的相关权限设置,方可进行相关操作,具体操作见系统内帮助文档:生产企业操作手册-“耗材分类-生产企业操作手册”。三、其他事项(一)请各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完成产品信息维护工作,并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未在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广东招采子系统)挂网的产品,建议企业参照《关于统一全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流程的公告》(https://new.szggzy.com/jygg/details.html?contentId=2489354),同步在广东招采子系统开展相关产品挂网,以免影响后续工作。(二)工作QQ群号:721683338,请各相关企业安排人员加入,每家企业仅限1人加入(申请时备注:企业名称全称+姓名)。(三)联系电话:0755-88653268,0755-88653216。(四)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2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东省
  • 广东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布一批集采新准入中选产品的通知(2026年5月)

    各相关企业:根据工作安排,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对2026年5月一批集采新准入中选产品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申投诉,现将中选结果予以公布,具体产品和价格请登录深圳阳光平台-耗材交易结算系统-通知公告内查看。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5月2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东省
  • 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同步药品挂网数据的通知(20260522批次)

    各相关单位:深圳市药品采购交易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深圳交易平台)已将省内符合要求的挂网药品数据同步到挂网目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步范围20260522批次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新增挂网药品(详见附件)。二、配送关系确立及三方合同签订请相关生产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通过深圳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管理-配送关系管理(生产)-配送关系设置”中自主选择药品配送企业;请配送企业通过深圳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管理-配送关系管理(配送)-配送关系列表”中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工作,对于超范围经营品种不得确认。请相关医药机构按照一品规选择一家配送企业的原则,从已确认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中选择一家并签订合同。如有异议,可通过深圳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管理-申投诉管理-申投诉登记”中提交申投诉。三、其他请已在广东省新招采子系统注册并挂网产品的企业尽快在深圳交易平台上申请账号(账号申请网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并开通业务。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36568999-4-3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附件:深圳交易平台同步药品挂网数据目录(20260522批次).xlsx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5月2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东省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常规挂网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及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就我省开展常规挂网药品价格风险“红黄标”预警标识(第三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风险处置范围常态化挂网相关药品(具体见系统“药品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药品价格治理”第十四批)。二、风险处置规则(一)化学药1.过评同通用名药,高于我省已挂网过评同通用名药最低挂网价的1.8倍为黄标,高于最低挂网价的3倍为红标。2.未过评同通用名药,无过评同通用名药时,高于我省已挂网未过评同通用名药最低挂网价的1.8倍为黄标,高于最低挂网价的3倍为红标;有过评同通用名药时,高于我省已挂网过评药最低挂网价的为黄标(红标=黄标/1.8*3)。3.参比制剂,在常规挂网内以同通用名药最高挂网价格的1.8倍为黄标;同通用名药最高挂网价超过同通用名药黄标价格的,以同通用名药黄标价格为计算锚点,执行黄标预警标识。暂不执行红标预警标识。(二)中成药高于我省已挂网同名同方中成药最低挂网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高于最低挂网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5倍为红标。(三)生物制品高于我省已挂网生物制品最低挂网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高于最低挂网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5倍为红标。三、价格调整时间及方式(一)调整时间。2026年6月1日起,对存在价格风险的药品进行“红黄标”预警标识并实行动态管理。(二)调整方式。登录海南医保服务平台,进入“招采系统”→“药品交易结算”→“信息变更”→“药品价格变更申请”模块自主调价。(三)异议。企业如有异议,可通过“药品价格治理”模块提交相关材料。联系电话:0898-66529803。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9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海南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省际联盟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函〔2026〕183号)

    各市、县(市、区)医保局,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为做好重庆牵头的省际联盟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区落地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一)机构范围。全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驻桂医保定点军队医疗及药材供应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自愿参加。(二)品种范围。重庆牵头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二、采购周期本次采购周期原则上为3年,自2026年6月30日起执行中选结果,采购周期结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续签采购协议时,由医疗机构参考上年度临床实际使用情况,企业供应情况等因素,原则上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不少于首年协议采购量。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请各医疗机构在落地前提前按照中选价格采购备货,确保2026年6月30日起我区患者能够以中选价格使用中选产品。三、工作安排(一)中选产品挂网及配送关系维护。请中选企业及时登录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unitLogin),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企业信息,中选产品信息直接导入招采子系统。中选企业自主选定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完成配送方案点选及配送协议签约工作。各中选企业、有关配送企业在2026年6月15日前完成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二)签订购销合同。请各医疗机构于2026年6月16日至6月29日登录招采子系统,与有关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完成购销合同的签订工作。(三)预付周转金。请各医疗机构于2026年7月31日前在招采子系统预付周转金板块,申请该批次预付周转金,未申请视为放弃。(四)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不得以费用控制、使用产品规格数量限制及配送企业开户等为由影响中选产品的采购和使用。协议期内优先使用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企业收取附加费用,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医疗机构仍应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对于发现供应和配送风险的品种,督促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做好产品调配,同时指导医疗机构有序下单采购,避免扎堆囤货导致临时性供应紧张。(五)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医保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非中选产品销售价格低于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以销售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销售价格高于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2倍(含2倍)以内的,以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销售价格高于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2倍以上的,以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110%作为医保支付标准;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由患者自付。(六)医疗机构承诺采购量变更审批管理。医疗机构报送的承诺采购量审核完成后,如医疗机构因客观原因提交变更承诺采购量申请的,由相应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审批后在本统筹区内调整,并确保本统筹区整体完成承诺采购量。(七)其他配套政策。本次中选结果在我区涉及的供应保障、货款结算、医保预付以及管理、监测等要求,参照我区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四、工作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落实部门责任;要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执行中选品种使用情况的监督;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回应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努力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平稳推进集采结果落地实施。 附件:重庆牵头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5月2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省际联盟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函〔2026〕184号)

    各市、县(市、区)医保局,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为做好福建牵头的省际联盟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区落地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一)机构范围。全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驻桂医保定点军队医疗及药材供应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自愿参加。(二)品种范围。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中选结果(详见附件)。二、采购周期本次采购周期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续签采购协议时,由医疗机构参考上年度临床实际使用情况,企业供应情况等因素,原则上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不少于首年协议采购量。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请各医疗机构在落地前提前按照中选价格采购备货,确保2026年6月30日起我区患者能够以中选价格使用中选产品。三、工作安排(一)中选产品挂网及配送关系维护。请中选企业及时登录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unitLogin),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企业信息,中选产品信息直接导入招采子系统。中选企业自主选定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完成配送方案点选及配送协议签约工作。各中选企业、有关配送企业在2026年6月15日前完成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二)签订购销合同。请各医疗机构于2026年6月16日至6月29日登录招采子系统,与有关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完成购销合同的签订工作。(三)预付周转金。请各医疗机构于2026年7月31日前在招采子系统预付周转金板块,申请该批次预付周转金,未申请视为放弃。(四)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不得以费用控制、使用产品规格数量限制及配送企业开户等为由影响中选产品的采购和使用。协议期内优先使用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企业收取附加费用,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医疗机构仍应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对于发现供应和配送风险的品种,督促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做好产品调配,同时指导医疗机构有序下单采购,避免扎堆囤货导致临时性供应紧张。(五)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医保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非中选产品销售价格低于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以销售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销售价格高于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2倍(含2倍)以内的,以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销售价格高于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2倍以上的,以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110%作为医保支付标准;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由患者自付。(六)医疗机构承诺采购量变更审批管理。医疗机构报送的承诺采购量审核完成后,如医疗机构因客观原因提交变更承诺采购量申请的,由相应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审批后在本统筹区内调整,并确保本统筹区整体完成承诺采购量。(七)其他配套政策。本次中选结果在我区涉及的供应保障、货款结算、医保预付以及管理、监测等要求,参照我区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四、工作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落实部门责任;要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执行中选品种使用情况的监督;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回应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努力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平稳推进集采结果落地实施。 附件: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中选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5月2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联盟等四批次集采项目下一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1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企业:  我省执行的全国中成药联盟第三批和首批扩围接续集中采购首年采购期将于2026年6月24日结束,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首年采购期将于2026年5月29日结束,胰岛素专项接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二采购年将于2026年7月14日结束,为做好上述四批次集采项目下一采购年的采购和使用工作,按照相关采购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采购主体。已确认或填报全国中成药联盟等四批次集采项目续签中选药品采购需求量的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驻粤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加填报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二)品种范围。全国中成药联盟第三批和首批扩围接续、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胰岛素专项接续集采项目广东省中选供应清单。  (三)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已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广东招采子系统确认或填报的上述四批次集采项目中选药品的采购需求量(见招采子系统)。  自愿参加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约定采购量由供需双方协商供应。  二、实施时间  本次续签的全国中成药联盟第三批和首批扩围接续第二采购年的实施时间,自2026年6月25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第二采购年的实施时间,自2026年5月30日起至2027年5月29日止(若期间全国中药饮片联采办产生接续中选结果,则按接续结果执行);胰岛素专项接续第三采购年的实施时间,自2026年7月15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签订合同。各地市应及时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本次续签中选药品的合同续签工作。各采购平台通过平台系统组织相关中选企业、中选企业选定的配送商、医疗机构签订三方购销合同,并做好相关订单的跟踪,确保相关续签中选药品的供应。  (二)其它相关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国中成药联盟第三批新品和首批扩围接续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23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04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胰岛素专项接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7号)等文件精神,继续落实好本次续签中选药品有关医保基金预付、医疗机构回款等工作。加强医疗机构相关中选产品采购进度的跟踪监测,确保协议期内完成约定采购量。执行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及相关部门反馈。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7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东省
  • 青海省关于部分医用耗材信息变更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近期,收到部分医用耗材信息变更申请,对变更信息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变更。    附件:医用耗材产品信息变更表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5月28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青海省
  • 青海省关于调整部分医用耗材价格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部分医用耗材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从即日起执行。    附件:医用耗材产品降价变更汇总表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5月28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青海省
  • 青海省关于部分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近期,收到部分药品信息变更申请,对变更信息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变更。    附件:药品信息变更表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5月28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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