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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示部分挂网药品申报企业信息变更的通知(苏易药发〔2026〕271号)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入围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51号)的要求,企业递交的挂网药品申报企业信息变更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7月6日至7月8日17:00。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药品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新),类型选择“动态调整”)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申报企业信息变更公示表.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7月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江苏省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布部分药品挂网产品信息变更的通知(苏易药发〔2026〕270号)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入围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51号)等要求,企业递交的挂网药品产品信息变更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挂网产品信息变更公布表.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7月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江苏省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示部分挂网医用耗材申报企业信息变更的通知(苏易药发〔2026〕273号)

    各相关耗材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1〕46号)的要求,相关企业递交的挂网医用耗材申报企业信息变更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7月6日至7月8日17:00。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耗材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添加反馈-选择批次(耗材信息变更20260616-0630))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申报企业信息变更公示表.pdf 2.挂网产品国家医保代码变更公示表.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7月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江苏省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布部分医用耗材挂网产品信息变更的通知(苏易药发〔2026〕272号)

    各相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1〕46号)等要求,相关企业递交的挂网医用耗材产品信息变更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1.挂网产品信息变更公布表.pdf 2.挂网产品国家医保代码变更公布表.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7月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江苏省
  •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经营流通(配送)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拓展集中带量采购成效,统筹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报、采、供、用、管”等环节有序衔接,推动集采更好保障临床需求、惠及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赋能医药企业创新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精准报量要求(一)科学填报需求量各医疗机构要坚持为用而采,完善内部流程,结合历史实际使用情况、临床反馈、使用趋势、医疗技术进步、设备更新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量,提高报量准确性。支持根据采购规则自主选择按厂牌或按品种确定采购需求量,确保采购需求精准对接临床实际。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作为整体进行报量、考核。(二)完善报量审核管理各级医保部门应提升报量审核精准性,对于报量数据较上一年度实际采购情况偏离较大,但医疗机构作出书面说明且依据充分的,可予以审核通过。对于采购需求量填报明显不合理或说明依据不充分的,退回医疗机构整改到位后重新申报。对有量不报或报量严重不足且影响落地执行的医疗机构,各级医保部门应视情况通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强化协同监管、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三)完善采购需求调整规则原则上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项目在单个采购周期内,组织一次采购需求量申报工作。对于因临床重大变化、政策原因等确有必要调整采购需求量的集采品种,允许按年度组织开展专项调整。集采项目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二、规范履约执行管理(一)确保产品进院各地医保部门应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做好各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及时组织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签订三方购销合同。对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拒绝中选产品进院的医疗机构,由属地医保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处置。对因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不签合同,导致医疗机构无法正常采购、影响临床使用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属地医保部门书面报告,由属地医保部门对相关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开展约谈,经约谈仍未整改的应及时上报,由省级医保部门根据情节按规定对相关企业开展信用评价。(二)规范合理使用医疗机构要科学配备使用集采相关产品,综合考量企业正常供应能力、患者收治规律、不同诊疗需求等,合理规划完成约定采购量。坚持尊重临床使用客观实际,对集采约定采购量之外的部分,医疗机构在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诊疗需要合理采购使用包括原研药在内的非中选产品,更好满足不同临床需求。(三)强化质量和供应保障中选企业是药品和医用耗材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要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严格履行购销合同,保障产品质量可靠、供应稳定。中选企业在中选结果供应清单内的不同规格、不同包装产品,若医疗机构实际使用中有需求,中选企业均应保障供应。配送企业要落实配送责任,提升配送时效与履约能力,杜绝选择性配送、延迟配送,全力满足临床不间断使用需求。三、优化集采监测考核(一)加强供应保障监管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发现中选产品不能及时足量供应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属地医保部门。各地医保部门要畅通医疗机构问题反映渠道,对医疗机构反映的问题及时跟进、妥善处置,并对相关企业开展约谈提醒。对经约谈督促后仍整改不到位、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应及时书面报告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视情节轻重,按规定采取信用评价等处置措施。(二)强化质量协同管理医保部门应及时将各批次集采中选结果报送药监部门。支持医疗机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的质量安全问题线索。对于医疗机构反映中选产品的质量问题,医保部门应及时向药监部门及集采项目牵头单位反馈,并根据相关方面的处理意见做好后续处置工作。(三)规范执行统计口径明晰集采执行数据统计规则,科学精准开展集采执行情况监测统计工作。在确保完成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的情况下,对于挂网价不高于中选价格的非中选产品,采购执行监测时不作为非中选产品统计。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特需医疗、国际医疗,或为非基本医保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其相应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用量可不纳入执行统计监测范围。考虑到医用耗材规格型号差异、迭代升级、注册变更、退市停产等因素,可参照集采分组按组考核同企业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四)科学合理考核评价各地医保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开展集采考核。优化集采考核评价,对于属下列特殊情形,经属地医保部门核实,可在考核过程中实事求是予以合理处置,不强制要求完成约定采购量。国家集采政策或相关集采项目有其他考核规定的,以国家及集采项目规定为准。1.因中选产品质量、供应问题影响约定采购量完成的(原则上在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不予认可)。2.医疗机构用量少且存在较高不稳定性的品种,因收治患者波动、主要应用临床科室医生人事变动等原因影响约定采购量完成的。3.因纳入国家和我省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医保目录调整等政策性因素导致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的。4.因公共卫生事件、临床指南药物推荐级别变化等因素导致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的。属于上述2-4类情形的,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采购使用集采品种时仍应体现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医保部门采用中选产品采购比例等方式进行考核。四、强化政策统筹衔接(一)优化药械货款直接结算结合集采扩面有序扩大药械货款直接结算范围,实现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线上采购的所有药品(含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集采医用耗材直接结算全覆盖。优化药械货款直接结算工作流程,推进电子税票应用赋能直接结算,进一步提高审核结算效率,压缩我省药械货款直接结算周期,及时做好医药供应企业回款拨付。(二)深化政策衔接融合及时做好集采中选产品挂网和价格调整工作,采购执行周期内依规开展中选产品价格联动。落实医保支付标准与带量采购价格协同机制,按规定制定集采品种医保支付标准。开展药品价格风险预警,对于集采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中价格明显偏高的进行价格风险标识,向医疗机构提示价格风险,推动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引导药品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三)强化政策宣介培训各级医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政策培训宣传,全面准确地向医疗机构、患者及社会各界解读集采政策。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培训机制,落实临床一线医务人员政策培训,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的专业优势,做好对患者解释沟通工作,科学客观宣传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凝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实现政策落地、临床保障、群众受益多方共赢。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配套落实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福建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6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

    医保准入 / 集采 福建省
  •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新产品增补入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新产品增补入围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新产品增补入围项目 采购编号:0635-202601HW0074二、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针对未录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河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交易系统疫苗品种目录的新产品增补入围。注:新产品指依据药品注册批件或再批件相关内容批准的新剂型、新规格,已入围的疫苗品种不得参与本项目。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26年06月09日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四、开评标信息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3日开标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1层开标室谈判日期:2026年06月23日谈判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1层第一评标室谈判小组成员:焦显芹、黄国栋、丰达星(采购人代表)五、成交信息 详见附件:成交信息六、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采购人: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南路105号联 系 人:芦宏伟、鲁毅联系电话:0371-68089179、0317-680891682.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郑州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111房间联 系 人:王富祯、赵赫电 话:0371-65528001电子邮件:zhaobiao0001@126.com附件:成交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疫苗种类(名称)剂型包装规格最小包装单位最小承运量产地类别药品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入围价格(元)1成大生物(本溪)有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注射剂西林瓶,1瓶/盒复溶后1.0ml/瓶,每1次人用剂量为1.0ml,狂犬病疫苗效价应不低于2.5IU瓶200瓶/箱国产国药准字S20260012成大生物(本溪)有限公司304元/瓶2江苏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感病毒亚单位疫苗注射剂预灌封注射器,1支/盒每支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为15µg。支20支国产国药准字S20260004江苏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6.00元/支3科园信海(北京)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注射剂1支/盒(预充注射器包装)20μg/1.0ml/支支144支进口国药准字SJ20150020GlaxoSmithKline Biologicals SA276元/支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注射剂1支/盒(预充注射器包装)10μg/0.5ml/支支144支进口国药准字SJ20150022GlaxoSmithKline Biologicals SA236元/支4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注射剂西林瓶,1瓶/盒0.5ml/瓶,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各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不低于15μɡ。瓶100国产国药准字S20083016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86元/瓶5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注射剂预灌封注射器1支/盒0.5ml/支。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15µg。支1国产国药准字S20260006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86元/瓶(包含8元/瓶疫苗储存运输费)6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吸附无细胞百(三组分)白破联合疫苗注射剂预灌封注射器,1支/盒0.5ml/支。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无细胞百日咳疫苗效价不低于4IU,白喉疫苗效价不低于30IU,破伤风疫苗效价不低于40IU。支50支国产国药准字S20260022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326.00/支7复星雅立峰(大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注射剂预充,1支/盒复溶后每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狂犬病疫苗效价应不低于2.5IU。支100支国产国药准字S20240007复星雅立峰(大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66元/支8上海青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鸡胚细胞)注射剂每盒含疫苗1瓶和灭菌注射用水1支复溶后每瓶1.0ml。每次人用剂量为1.0ml,狂犬病疫苗效价应不低于2.5IU瓶1瓶国产国药准字S20260033上海青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8元/瓶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南省
  • 河南省关于公示通用介入类等医用耗材 接续采购周期内产品增补及变更情况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通用介入类等医用耗材接续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6〕6号)和《关于开展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和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2025〕28号),现将采购周期内近期企业提交申请产品增补及中选清单信息变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0日17时。公示期间,企业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https://ypnew.hnsggzyjy.henan.gov.cn/),点击“耗材招标”-“通用介入等三类耗材接续采购协议期内增补”项目中“产品信息申投诉”,选择“质疑项”及相应产品进行申投诉并上传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附件:1.申请拟增补产品清单.xls 2.中选清单信息变更情况.xlsx2026年7月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南省
  • 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关于开展2026年结核试剂和抗结核药品带量委托第三方采购的公告

    医保准入 / 集采 重庆市
  • 四川省川药招〔2026〕144号 关于公示部分药品降价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根据企业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提交的药品降价申请,拟调低部分药品的联动参考价格,现将降价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医疗机构、企业及公众均可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链接: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公示期截止后,中心将对无异议的药品价格信息进行调整。联系电话: 028-85151912附件:产品列表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7月6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四川省
  • 云南省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同通用名药品(第20260706批)申报信息公开

    各相关企业: 云南省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同通用名药品(第20260706批)申报完成,现将申报信息公开: 方式1: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https://ggfw.ynylbz.cn/#/zcLogin)→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药品公开查询。 方式2: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云南省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同通用名药品(第20260706批)信息公开。(www.ynyyzb.com.cn/detailJGGS.html?infoId=27477&catalogId=94&pageNow=1) 本次信息公开并非审核结果公示,各申报企业无需递交任何材料;待审核结果公示后,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按后续公告要求递交材料。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7月6日

    医保准入 / 目录 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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