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安排,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等79种集采中选耗材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采购年度,现组织开展下年度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品种范围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等4种耗材带量采购(第二年度)、输液港等24种接续采购(第二年度)、甘肃联盟微导管等5种耗材带量采购(第二年度)、三明联盟活体取样钳等带量采购(第二年度)、江西联盟冠脉导引导管和导引导丝接续采购(第二年度)、浙江联盟乳房旋切针带量采购(第二年度)、福建联盟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带量采购(第二年度)、江西联盟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带量采购(第二年度)、浙江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带量采购(第三年度)、广东联盟预充式导管冲洗器带量采购(上年度协议量的50%,采购周期至2026年12月31日)。二、中选结果中选企业可登录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ylbzj.hebei.gov.cn/tps-local),通过“我的工作台”,点击“耗材交易结算”,选择具体的项目查看并核对中选产品信息。医疗机构请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耗材交易结算”,选择具体项目,采购中选产品。三、协议签订(一)配送选择。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30日,中选企业可通过招采管理子系统选择配送关系,每个统筹区原则上可选择不超过3家配送企业,选择的配送企业应确保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二)三方协议签订。2026年6月23日起,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应当通过招采管理子系统线上签订三方电子购销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三方协议的签订由医疗机构发起,再按照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的顺序依次使用电子签章完成签订,医疗机构的电子签章以平台确认标识为准。配送关系选择及三方协议签订的操作手册详见招采子系统“帮助文档”。四、有关事项(一)未在招采子系统注册的企业,请按照《关于省集采平台账号申请流程和药价查询途径》(http://ylbzj.hebei.gov.cn/content/2501)要求,及时注册账号并领取CA,以免影响三方协议签订。(二)各中选企业应当按时完成配送企业的选择,以免影响后续三方协议签订、采购、交易等工作。(三)三方协议签订完成后,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的采购配送关系锁定不变,如确需变更,中选企业需在招采子系统提交三方同意取消协议的说明。联系电话:0311-66906539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6月22日
各有关中选企业: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产品遴选配送企业和网上签订购销三方协议的通知》(晋药招〔2026〕28号)、《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集采药品1-8批接续采购中选产品遴选配送企业和网上签订购销三方协议的通知》(晋药招〔2026〕46号)、《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周期)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6〕40号)等文件工作要求,相关单位须按时完成中选产品签订购销三方协议,保障我省集采中选产品采购和使用工作顺利推进。截止到目前,仍有部分中选企业未按要求遴选配送企业(详见附件1、2)。请相关中选企业尽快登录我省招采子系统,在2026年7月6日之前按要求完成遴选配送企业及签订购销三方协议工作。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遴选配送企业及签订购销三方协议的企业,将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要求,予以失信评级。附件:1、药品未完成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的中选企业名单2、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未完成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的中选企业名单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2026年6月22日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入围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51号)的要求,企业递交的挂网药品申报企业信息变更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至6月24日17:00。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药品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新),类型选择“动态调整”)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申报企业信息变更公示表.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22日
有关药品企业: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1日按照绿色通道申报挂网的药品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6月22日-23日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附件: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1日绿色通道申报药品清单(1).xlsx2026年6月22日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药品挂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41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阳光采购拟挂网药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药品阳光采购挂网产品公布表(第二十二批).pdf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22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商请做好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函》(宁医保函〔2024〕112号)及我区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部署,请各相关单位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开展第二采购年度续签工作,第二年协议起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8月20日,医疗机构在2025年8月21日至2026年6月17日期间实际采购的中选产品数量计入第二年度合同协议采购量。现就本次续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购销三方协议签订主体(一)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全区已填报需求量的公立医疗机构。(二)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生产企业。(三)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生产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二、购销三方协议签订时间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购销三方协议时间:2026年6月18日起。三、建立配送关系生产企业发起配送协议—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协议—配送协议生效—生产企业向该协议添加产品—配送企业同意产品配送关系—产品配送关系生效。四、购销三方协议签订操作流程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须在系统右上方的帮助文档—试剂交易结算操作手册中仔细阅读各自的操作手册,网上签订《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带量采购2026年续约》制式协议。(一)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登录系统前务必安装CA数字证书驱动,此步骤是在线签订购销三方协议时的必要条件。(二)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均使用CA锁登录系统,在线签订购销三方协议(合同)。协议签订分为三步,第一步由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生成配送协议,第二步医疗机构发起三方协议(合同),第三步由三方依次签订合同,医疗机构签订后合同生效。五、联系方式业务咨询:0951-5166859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CA技术支持:4007188588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药品挂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41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阳光采购拟挂网药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药品阳光采购挂网产品公布表(20260501-0531).pdf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22日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牙冠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19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至6月24日17:00。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子系统(耗材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添加反馈-选择批次(260610-260616耗材))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公示表(20260610-0616).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22日
各相关耗材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1〕46号)的要求,相关企业递交的挂网医用耗材申报企业信息变更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至6月24日17:00。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耗材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添加反馈-选择批次(耗材信息变更20260601-0615))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申报企业信息变更公示表.pdf 2.挂网产品国家医保代码变更公示表.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22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挂网目录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19〕92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药品阳光采购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3〕36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部分药品阳光采购动态调整规则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12号)要求,结合申报情况,现将截至2026年5月增补阳光采购目录资审通过产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6月23日-6月29日。请企业持数字证书或账号登录招采子系统,在“药品招标管理-药品业务受理公示”菜单查看拟增补名单。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企业申诉”“企业投诉”模块提交。 联系电话:0591-87279375 附件:2026年5月份增补阳光采购目录资审通过产品名单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