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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公布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结果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公示和质疑程序,现将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布内容 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结果。 二、执行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执行要求 (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再单独组织挂网药品数据标化工作,在中心药品分类采购系统和招采子系统内全面应用药品医保编码信息后 ,因医保编码问题导致挂网药品信息错误的,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为保障药品的及时供应,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密切配合,在不得高于中标价格的原则下,确定合理的采购价格。 (三)各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或同质量层次中标价格较低的药品。 (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医疗机构采购价格较高的药品实施重点监测并定期通报,向社会公示。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后,为审计、纪检监察、医保、卫健等部门提供药品价格监督管理依据。 (五)在执行周期内如挂网药品有全国其他省级中标(挂网)价格低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价格的,相关企业应主动申请价格联动。 (六)依据《关于印发 (七)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政策,采购执行周期内,如出现药品缺货、断货、供应不及时、不执行网上采购政策、配送订单与实际配送药品不符、配送价格与实际发票价格不符等情况,中心将根据国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如发现药品网上采购中违规违法行为将报送相关行政执法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八)公示期未申报的,中心将取消相关药品挂网资格,且一年内不得申报吉林省挂网。 承办人:姜大伟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10日附件: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结果

    医保准入 / 物价 吉林省
  • 川药招〔2025〕238号 关于启用药品新申报模块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相关医药企业:为继续加快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要求,率先实现药品“一网通办”申报流程优化,中心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各地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功能,近期启用药品申报挂网“一览表”申报挂网自动核验功能,原药品挂网申报功能模块将完全停用,申报通道将临时关闭,新申报通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现将工作通知如下:一是针对原申报模块中的“报价待提交”“审核不通过”状态的数据将进行清理;二是针对原申报模块中的“已提交”“审核通过”状态的申报数据将不再做处理;三是医药企业前期所有报价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保存,新申报功能模块上线后原申报价格信息不再系统页面显示。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四川省
  • 川药招〔2025〕237号 关于公示药品企业信息及挂网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根据《关于做好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5号)和《关于做好近期药械产品分类采购申报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药招〔2021〕112号)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主动申请原则,现将相关变更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线上质疑链接: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联系电话:028-86917838 028-85151912附件:1.企业名称变更列表 2.药品申报企业变更列表 3.国家医保编码信息变更列表 4.产品信息变更列表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四川省
  • 川药招〔2025〕236号 关于公示药品企业申报信息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根据《关于做好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5号)及《关于做好近期药械产品分类采购申报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药招〔2021〕112号)(以下简称:“两通知”)等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为保证企业申报信息公平、透明,现将已申报的企业信息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2日。二、公示范围及内容已完成申报的企业信息(详见附件)。三、相关要求企业应按《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及“两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如违反承诺,存在以下行为的,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及裁量基准等配套文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约谈、披露失信行为、限制或终止挂网等分级处置措施。(一)未按照“两通知”申报规范如实填报的。(二)未提供最新、真实有效、完整、清晰资质证明材料,以虚假证明材料、选择性提供材料及采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挂网的。四、质疑要求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线上质疑链接: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五、其他事宜本次公示信息并非最终执行结果,请以平台最终执行为准。 咨询电话:028-86917838028-85151912附件:企业申报信息列表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四川省
  • 甘肃关于公布《药品非集中采购业务经办操作帮助(7.0版)》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附件:药品非集中采购业务经办操作帮助(7.0版)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9月1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甘肃省
  • 甘肃关于挂网集采药品价格风险重新标识及价格调整结果的公示

    各相关企业:依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药品挂撤网规则》,现就我省挂网的集采未中选药品价格风险重新标识及价格调整结果予以公示。一、处置结果本次价格风险处置范围为我省挂网的集采未中选相关药品,共处置1903个药品,其中拟纳入黄标管理605个,拟纳入红标管理840个,拟暂停交易369个药品,拟豁免38个药品,拟调整挂网目录58个,详见附件。集采同品种无过评药品时,未过评同通用名药挂网价格高于集采最高中选价药品0.01元内的药品豁免。原价格风险处置结果自本结果公布执行之日起废止。二、公示期及申诉质疑(一)公示期:2025年9月11日至9月15日。(二)公示期内,企业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动态调整—药品价格调整申报—常态化降价”模块提交降价申请,降价后价格符合处置规则的,本次不予价格风险标识或暂停交易。(三)如对拟处理药品有异议的,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命名与“价格风险标识申诉(质疑)+企业名称”于9月15日18:00前发送至gansuypz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后果企业自负。(四)未在公示期内主动降价或提出申诉核实后不成立的,将按照公布结果进行调整;后期接受企业常态化降价,价格符合处置规则的取消价格风险标识。三、联系方式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业务咨询:0931-2909192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8127135附件:集采药品价格风险重新标识及价格调整结果一览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9月1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甘肃省
  • 天津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国家组织冠脉支架类接续采购协议期满续签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国家组织冠脉支架类接续采购协议期满续签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安排,开展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国家组织冠脉支架类接续采购中选企业、配送企业、我市填报续签需求量的医疗机构。 二、采购执行时间 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执行时间:2025年9月18日—2026年3月31日。 国家组织冠脉支架类接续采购执行时间:2025年9月18日—2025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确认配送关系 请中选企业及配送企业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医用耗材数据填报系统”,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确认配送关系。 中选企业需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尚未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请尽快按照“药采CA证书受理形式公告”(http://help.bjca.org.cn/tjmpc_tj/index.html)要求,领取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已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无需重复领取。 配送企业需使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账号登录,如需新领账号,请准备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官网—文件下载模板),发送至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邮箱,邮件标题请标明“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和国家组织冠脉支架类接续采购天津市配送企业申请账号”。 确认配送关系时间:2025年9月12日—9月16日17时。 (二)签订三方协议 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配送企业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0128/),在“脊柱续签第三年填报管理”—“发起合同签订”、“冠脉支架接续产品第三年需求量上报”—“发起支架合同签订”栏目,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医疗机构需使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账号登录,尚未领取账号的医疗机构,请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在办事流程—医疗机构事项下,按照要求申请账号。 签订三方协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9月17日17时。 四、其他要求 为确保后续网上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积极组织货源,提前储备中选产品,按时足量供应。确保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国家组织冠脉支架类接续采购中选结果平稳落地。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联系电话:022-24538155022-24538159 电子邮箱:tjmpc@tjmpc.cn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9月1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天津市
  • 关于公示广西医用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申报结果的通知(2025年9月批次1)

    各申报企业: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截至2025年9月1日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向我区提交新增挂网申请且相关协办省份已完成核验的医用耗材产品信息进行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公示信息(一)审核通过的产品汇总表(详见附件)。(二)审核不通过的产品请相关企业在系统查看原因并按要求更正后重新申报,重新申报的产品按最后申报时间纳入相应批次审核。二、公示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三、注意事项在公示期间,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递交纸质申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递交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楼一楼业务受理大厅医疗器械受理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771-8600407)。 附件: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申报挂网审核通过产品表(2025年9月批次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9月1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青海关于开展“三进”集采药品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促进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三进”集采药品目录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录范围  我省正在执行协议有效期内的且中选企业主动承诺保障供应的集采中选药品(包括有中选身份的备选药品)。  二、申报规则  参加“三进”的药品中选企业按照“自愿申请、主动承诺、产能充足、保障供应”的原则递交集采药品“三进”工作承诺函和申报品种(详见附件),承诺按不高于集采中选价格向“三进”医药机构供应药品。  三、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将集采药品“三进”工作承诺函及中选企业参与集采药品“三进”品种加盖企业鲜章后彩色扫描成PDF文档,同时将PDF文档、中选企业参与集采药品“三进”品种电子版(Excel/WPS表格)存入文件夹于2025年9月19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qhybzcc@163.com,文件名称命名为“企业名称+“三进”集采药品目录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71-8177396  附件:集采药品“三进”工作承诺函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5年9月10日附件集采药品“三进”工作承诺函(药品中选企业)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作为集采药品中选企业,在充分理解青海省集采药品“三进”相关政策后,我方同意在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协议期内,按照不高于中选价格向青海省参加集采药品“三进”工作的医药机构供应药品。我方承诺按要求组织生产和供应配送,及时足量满足参加青海省集采药品“三进”工作的医药机构药品采购需求,不因订单数量、地理位置等原因拒绝供应、拖延供应,履行购销协议。具体参与集采药品“三进”品种附后。如我方在药品购销中存在违背已承诺事项的,我方愿意接受相应处置。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医保部门和集采中选企业各执一份。附件:具体参与集采药品“三进”品种清单单位名称(盖章):承 诺 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联 系 人:联系电话:年 月 日 中选企业参与集采药品“三进”品种中选企业名称:(盖章)序号集采项目 名称青海省平 台流水号药品统一编码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包装材质生产企业代理企业中选价格(元)123………

    医保准入 / 集采 青海省
  • 关于开展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采购模拟报价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为做好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采购工作,现拟开展线上模拟报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模拟报价具体事项(一)模拟报价项目编号:MNBJ-20250911-001。(二)模拟报价项目名称: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采购项目模拟报价。(三)模拟报价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00-12:00。(四)模拟报价路径:请各有关企业在模拟报价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省招采子系统,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报价”在对应的项目进行模拟报价。二、参与企业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采购符合申报条件报名产品涉及的所有企业。三、注意事项(一)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我中心将举办模拟报价线上培训会,企业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s://live.hetuvideo.com/live/page/1818650318?v=1757470974655,密码:666888)参加。(二)本次模拟报价重点让企业了解报价操作与流程,请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三)模拟报价同正式报价一样,须使用CA证书登录系统和提交报价,请各有关企业务必确保CA证书在2025年10月31日前为有效状态且可正常使用。(四)模拟报价期间,企业如发现问题或有其他改进建议的,请通过官网在线客服进行反馈。(五)该测试项目所使用数据均为测试数据,项目所产生的所有数据在测试过后将全部作废。四、服务与支持(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三)数字证书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热线020-89524338,或者联系QQ 4008301330。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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