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取消2个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药品中选资格并将相关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公告》,现暂停Hetero Labs Limited的达格列净片在我省的挂网资格。按照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该药品的约定采购量,由涉及医药机构在该品种其他中选企业中自行选择供应企业。附件:暂停挂网药品清单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2026年4月8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接续采购办公室《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文件(LC-YPJX-2026-1)》《关于公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LC-YPJX-2026-1)中选结果的通知》《关于规范稳妥实施国家组织集采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等文件要求,省医保局对我省采购平台已挂网的中选“非供应清单”药品挂网价格进行了调整,形成拟挂网信息。现将上述信息在“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医药价格和招采服务网”(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企业可登录系统查看。公示期内,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通过上述平台的“药品准入”模块中“申(投)诉管理”页面进行申(投)诉。附件:国采1-8批接续中选“非供应清单”药品清单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4月8日
各区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按照河南省牵头的34种药品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就填报相关药品需求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药品范围相关医疗机构仅需对34种药品中本市参与的9个品种(附件)填报需求量,其余品种无需进行填报操作。二、申报方式本次数据填报采取线上直报方式进行,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系统开放时间内通过“34种药品省际联盟采购报量平台”(下称“系统”,网址:https://pub.smpaa.cn/lmcg/login)完成采购需求量的填报工作,并上传承诺函。相关药品的2025年历史量已导入并在“2025年采购量”中显示,供医疗机构填报需求量时参考。承诺函模板可在系统中下载。各区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账号及密码沿用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账号密码。医疗机构可登录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进入“药品交易结算-通知公告-集采账号领取-2026河南联盟集采”菜单中查询账号密码。如辖区内医疗机构有采购需求但系统内暂无申报账号的,请各区医保部门及时将医疗机构递交的开设账号申请报至市医保局。三、申报时间(一)医疗机构信息填报医疗机构于2026年4月9日至16日(周四)完成数据填报并提交。填报时间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补报。(二)填报信息审核各区医保部门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开展报量,并对报量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数据信息于2026年4月18日(周六)前完成提交。(三)汇总信息报送市医保局完成报量信息复核,汇总上报数据信息,并于2026年4月20日(周一)前通过系统报送。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医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覆盖,指导督促医疗机构按统一要求,在截止期限内如实填报相关药品采购数据。审核时认真检查审核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及时纠正数据差错,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扎实做好此次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量工作。医疗机构报量低于历史采购量的80%时,要求医疗机构作出说明,对于有历史采购量而不参与报量的医疗机构,需在后期落地执行监测时重点关注。(二)明确报量要求,合理足量报量。各医疗机构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综合考虑临床需求变化,安排专人负责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针对使用量呈上升趋势的品种,如临床指南推荐地位提升等,应适当增加剂量。针对使用量可能降低的品种,如医院相关科室调减等,允许适当减少剂量,但须作出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针对使用量存在不稳定性或有限定使用要求的品种,如与季节性、流行性疾病以及特定临床使用要求等情形,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合理报量。(三)畅通沟通渠道,加强督促指导。各区医保部门要畅通与医疗机构沟通渠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布区级对外咨询电话,做好操作指导,对于反映集中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市医保局;密切监测报量进度,对于报量进度缓慢的医疗机构要及时提醒,对于报量超出申报药品范围的医疗机构要及时进行提醒并要求其更正,对于有历史采购量而不参与报量的医疗机构重点关注。特此通知。项目期间(2026年4月9日至4月16日)市级咨询电话:010-55528871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4月9日
各相关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生产(代理)企业:江苏盛纳凯尔医用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下调其部分医用耗材在线交易产品的价格。经研究,同意企业的降价申请,价格调整自2026年4月15日起执行(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做好价格调整相关工作。特此通知。附件:调价产品目录.pdf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2026年4月9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中选企业:根据省第六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6年5月1日起执行本次采购中选结果,现开展签约量填报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签约量填报时间及路径(一)填报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4月15日17:00。(二)填报路径:登录江苏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报量系统(网址:http://223.111.68.71:18083/tps-local/login)-药品招采管理-药品分量项目管理(省)-江苏省第六轮药品集采签约量分配。二、签约量填报规则相关医疗机构应根据前期报量和本次采购规则填报签约量,签约量以最小制剂单位(指片/粒/支/袋等)为填报单位。(一)确认优先量对获得优先量资格(即中选价格由低至高排名前50%,纠偏企业以首次报价作为排序的价格依据,下同)且本单位前期已报量的中选产品,医疗机构应将对该产品所报意向采购量(即需求量的80%,抗生素类、国家重点监控品种、环孢菌素口服液体剂为50%,下同),直接予以确认。(二)分配剩余量医疗机构前期对未中选企业产品和非优先量资格产品所报量作为剩余量,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需求,分配给同品种中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分配的剩余量折算成同组最小规格量或使用天数的总和,不得小于系统标明的同组最低剩余量)。但对中选价格由高至低排名前20%的企业产品(过评产品中选价格不高于同品种最低中选价1.8倍、未过评产品中选价格不高于同品种最低中选价1.3倍的除外),分配给该企业产品的量折算成同组最小规格或使用天数的总和,不得超过系统标明的限额(该限额为本医疗机构前期对该企业产品所报意向量折算成同组最小规格量或使用天数的70%)。(三)未确认或未分配的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医疗机构未确认优先量或未分配剩余量的,默认确认优先量、未分配剩余量分配给同品种最低价中选企业。三、医保部门确认各级医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分量进行确认,请各设区市医保局于2026年4月17日前提交本地区签约量确认结果。对医疗机构按规则填报的签约量,原则上不予调整;对前期因报量失误致使签约量与实际需求存在严重出入的品种,医疗机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医保部门可在核实后对该品种医疗机构签约量分配结果按适当比例调整,并将调整结果加盖公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四、配送关系设置和合同网签时间(一)配送关系设置:2026年4月24日至30日相关中选企业可登录江苏省招采管理系统,选择“药品交易-配送关系管理-配送关系设置-未执行挂网”,进行设置。中选企业应在中选结果执行前完成配送关系设置,如因未及时设置配送等导致出现临床供应问题,将按照信用记分有关规定予以处置。(二)合同网签时间:2026年4月24日起开展合同网签,请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按时登录江苏省招采管理系统完成网签工作。(三)系统切换采购价格:4月28日起,省招采系统切换采购价格。五、有关要求(一)请各地医保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签约量填报、协议签订的督促和跟踪,并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标准衔接等集采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确保群众就医结算不受影响。(二)请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填报规则要求,结合自身需求,按时、准确地完成签约量填报,避免误报、漏报,同时按照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做好协议签订、药品采购工作,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品规格数量等理由影响中选品种使用。同时,对医院原采购使用的非中选药品,群众有合理用药需求的,各医疗机构应予以保障,防范为完成合同用量简单地“一刀切”停供非中选药品。(三)请各中选企业及时维护中选产品信息,确定合作配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做好生产供应准备,确保中选药品质量安全和供应稳定。江苏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4月9日
各相关药品上市持有人、经营企业: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规范稳妥实施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现将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示内容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结果(详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三、质疑方式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4月15日16:00时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26.com。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四、其他事宜(一)2026年度吉林省二、三月份“全国联审通办”药品增补挂网项目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工作时间重复,现将通过吉林省二、三月份“全国联审通办”项目增补挂网且符合《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的同品种药品一并进行公示。(二)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与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如未申报视为放弃挂网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报吉林省挂网。(三)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与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属于其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的按照中选项目价格执行,中选企业如有低于吉林省挂网价格的应进行联动价格。五、联系方式0431-81866987、81862955。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中心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附件:吉林省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结果 承办人:姜大伟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4月9日
有关药品企业: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8日按照绿色通道申报挂网的药品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10日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附件: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8日绿色通道申报药品清单.xlsx2026年4月9日
各设区市医保局,有关医疗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现公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江西省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各中选企业可登录江西省招采管理子系统,通过“药品交易结算-三方协议管理-企业查看协议量”界面查看本企业协议采购量。请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及时签订三方协议,做好落地执行工作。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2026年4月8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单位: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通知要求,取消广州合和医药有限公司美索巴莫注射液、北京阜康仁生物制药科技有限公司的盐酸多巴胺注射液、Hetero Labs Limited的达格列净片中选资格,对于与该企业有约定采购量的我省医疗机构,采购其他中选企业的中选产品可视同完成约定采购量。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2026年4月8日
各相关企业:依据我省中成药挂网规则,经企业申投诉并核实,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中成药公布并挂网。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如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的,一经查实,取消该药品在我省的挂网资格,并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附件:符合挂网条件中成药公布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