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产品挂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52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年4月广西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挂网结果(截至上个自然月)、动态调整情况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布信息(一)审核通过978家企业58842个医用耗材、3139个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详见附件1、2)。(二)原审核通过但公示期内企业申请撤回等不纳入本批次公布的21家企业107个医用耗材产品、1个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详见附件3、4)。(三)审核通过“医用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模块申报挂网的57家企业976个医用耗材产品(详见附件5)。(四)主动申请变更产品资质、挂网价格、挂网状态等信息的235耗材家企业5999个医用耗材产品、39个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详见附件6、7)。二、确定配送关系(一)选配送要求1.挂网产品均需确定配送关系。2.生产企业可以自行配送,也可委托已公布的配送企业配送(数量不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的,应按照各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订单需求供应产品,选择配送服务能力强、信誉好、具备现代物流的配送企业作为入围产品的配送企业。不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的生产企业仅能配送本企业的产品。3.在整个采购周期内均可确定配送关系,也可以更改配送关系,出现配送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的后果由生产企业负责。4.配送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其所配送的产品,由各公立医疗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对配送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审核。5.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后,必须经过配送企业确认方可形成配送关系。(二)选配送方法各公立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登录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unitLogin)确定配送关系。三、议价工作各公立医疗机构可将需要的挂网产品添加至院内目录后发起议价。四、注意事项(一)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必须通过招采子系统采购已挂网产品,不得线下采购未挂网产品(含必须和仪器配套使用的专机专用产品)。未挂网的产品请企业尽快按有关规定申报挂网。(二)企业以虚假材料取得挂网资格、选择性提供信息导致挂网价格不准确等,将严格进行信用评级,请企业如实填报。公布挂网期间同时接受企业质疑投诉。(三)招采子系统数据如有更新以最新数据为准。业务咨询电话:0771-3300509,QQ群:948564941、792717515。 附件:1.2026年4月医用耗材审核通过产品表 2.2026年4月体外诊断试剂审核通过产品表 3.2026年4月医用耗材原审核通过但公示期内企业申请撤回等不纳入本批次公布的产品汇总表 4.2026年4月体外诊断试剂原审核通过但公示期内企业申请撤回等不纳入本批次公布的产品汇总表 5.2026年4月医用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审核通过产品表 6.2026年4月医用耗材申请变更产品资质、挂网价格、挂网状态等信息产品表 7.2026年4月体外诊断试剂申请变更产品资质、挂网价格、挂网状态等信息产品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5月6日
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在网交易药品申报企业提出的药品转厂等相关信息变更申请情况,现将有关药品转厂等相关信息变更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1)。如申请修改的企业对公示信息有疑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3606934。 公示内容接受大众监督,如其他企业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65。 公示中药品属性为“基药(含原省补)”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https://mpa.yn.gov.cn/zfxxgk/fdzdgknr/gsgg/202109/t20210917_1231876.html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未完成告知承诺备案的,后果自负。 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 云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一楼受理大厅(昆明市科发路616号新楼) 联系电话:0871-63112057 特此公示。附件1:企业转厂拟变更名单.xlsx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doc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6年5月6日
各相关生产企业: 现将有关药品属性变更情况进行公示(见附表)。 如申请修改的企业对公示信息有疑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3606934。 公示内容接受大众监督,如其他企业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65。 公示中药品属性为“基药(含原省补)”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https://mpa.yn.gov.cn/zfxxgk/fdzdgknr/gsgg/202109/t20210917_1231876.html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未完成告知承诺备案的,后果自负。 基本药物备案相关联系方式: 备案地址:云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一楼受理大厅(昆明市科发路616号新楼) 联系电话:0871-63112057 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 附表:在网交易药品属性变更情况表产品Id通用名剂型规格最小包装数量最小制剂单位最小包装单位包装生产企业投标企业药品属性备注53848430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注射剂100ml:甲硝唑0.5g与氯化钠0.8g1袋袋1袋/袋黑龙江科朗制药有限公司黑龙江科朗制药有限公司基药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药品批准文号不变,采购限价不变。原药品属性:非基药53513299酚氨咖敏片片剂复方100片瓶100片/瓶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原省补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和云南省增补药品目录,药品批准文号不变,采购限价不变。原药品属性:非基药53831682注射用炎琥宁注射剂200mg1瓶瓶1瓶/瓶安徽宏业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宏业药业有限公司原省补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和云南省增补药品目录,药品批准文号不变,采购限价不变。原药品属性:非基药53523201金钱草颗粒颗粒剂每袋装10g10袋袋10袋/袋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省补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和云南省增补药品目录,药品批准文号不变,采购限价不变。原药品属性:非基药53523202金钱草颗粒颗粒剂每袋装10g20袋袋20袋/袋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省补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和云南省增补药品目录,药品批准文号不变,采购限价不变。原药品属性:非基药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5月6日
各相关生产企业、医疗机构: 现将有关企业申请降价的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如申请修改的企业对公示信息有疑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5159625。 公示内容接受大众监督,如其他企业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65。附件:企业拟申请降价情况表(耗材).xlsx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5月6日
各相关生产企业、医疗机构: 现将有关企业申请降价的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如申请修改的企业对公示信息有疑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5159625。 公示内容接受大众监督,如其他企业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65。附件:企业拟申请降价情况表(药品).xlsx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5月6日
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现将医用耗材已挂网产品转厂等相关信息变更的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申请修改的企业对公示信息有疑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5159625。 公示内容接受大众监督,如其他企业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65。附件:医用耗材已挂网产品转厂等相关信息变更公示表.xlsx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5月6日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药品挂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41号)的要求和企业申请,对部分药品的挂网价格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部分药品挂网价格调整表.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6日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牙冠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19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5月6日至5月8日17:00。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子系统(耗材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添加反馈-选择批次(260422-260428耗材))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公示表(20260422-0428).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6日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35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5月6日至5月8日17:00。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子系统(耗材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添加反馈-选择批次(20260422-0428耗材))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公示表(20260422-0428).pdf 2.医用耗材不满足省份数量拟挂网产品公示表(20260422-0428).pdf 3.拟挂网产品规格型号明细公示表(20260422-0428).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6日
各相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的要求和企业申请,对部分医用耗材的挂网价格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部分医用耗材挂网价格调整表.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