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广东省麻醉管路等三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报名成功且通过审核的报价单元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如下:一、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17:00。二、公示内容广东省麻醉管路等三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所有报价单元的非带量最低价和带量最低价。查看途径: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深圳阳光平台”)-点击“分类采购”模块-“广东省麻醉管路等三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产品信息公示”-“报名产品信息公示”查看。初次使用“产品信息公示”功能模块的企业,需逐级完成权限设置(机构-部门-用户)方可查看。三、申投诉事项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6月12日17:00前通过深圳阳光平台进行申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进行申投诉的,不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申投诉的,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申投诉途径:点击进入基础库模块-“申投诉管理”-“申投诉登记”填写相应内容,申投诉类型选择“带量采购”。四、联系方式机构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联系电话:0755-88653317QQ群号:1016356180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6月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635-202601HW00742.项目名称: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新产品增补入围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采购需求:本项目针对未录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河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交易系统疫苗品种目录的新产品增补入围。注:新产品指依据药品注册批件或再批件相关内容批准的新剂型、新规格,已入围的疫苗品种不得参与本项目。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后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06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2.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郑州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111房间)。3.获取文件形式:现场获取文件,资格后审。4.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1层开标厅(地址:郑州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五、响应文件的开启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1层开标厅(地址:郑州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南路105号联 系 人:芦宏伟、鲁毅联系电话:0371-68089179、0317-680891682.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郑州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111房间联 系 人:王富祯、赵赫电 话:0371-65528001 电子邮件:zhaobiao0001@126.com
各有关单位: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于2026年4月2日开展已挂网医用耗材(含诊断试剂)议价品种的价格联动工作,现公示部分产品价格联动信息,并就有关事项如下:一、公示内容2026年2月1日-2026年4月31日24时在广州平台进行价格联动申报的产品信息(详见附件1)。二、产品信息公示及反馈请各相关企业根据公示附件,登录广东省招采子系统——招采企业服务——广州平台交易模块——GPO耗材交易——商品列表,在页面处进行挂网价格及信息的复核。 三、其他事项(一)有关价格联动公示的常见问题,可优先查阅参考《价格联动公示常见问题》(详见附件2)。(二)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拨打咨询电话020-28866174,也可通过平台“救济渠道”反馈。特此通知。附件:1.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2026年2-4月价格联动结果公示表(20260501批次).xlsx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9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办发〔2025〕25号)要求,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续约无需报量,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上年度协议采购量,协议量统计时间自2026年4月22日至2027年4月21日,现就开展结扎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三方购销协议续签工作通知如下:一、购销三方协议签订主体(一)参加省际联盟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二)参加省际联盟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生产企业。(三)参加省际联盟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生产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二、购销三方协议签订时间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及购销三方协议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起。三、配送关系建立生产企业发起配送协议—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协议—配送协议生效—生产企业向该协议添加产品—配送企业同意产品配送关系—产品配送关系生效。四、购销三方协议签订操作流程(一)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耗材交易结算系统;登录前务必安装CA数字证书驱动,此步骤是在线签订购销三方协议时的必要条件。(二)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须在系统右上方的帮助文档—耗材交易结算操作手册中仔细阅读各自的操作手册,网上签订《省际联盟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购销三方协议》制式协议。(三)医疗机构(甲方)、生产企业(乙方)、配送企业(丙方)均使用CA锁登录系统,在线签订中选产品购销三方协议。协议签订分为三步,第一步由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并进行合同签订,第二步由配送企业响应签订合同,第三步由医疗机构基于约定采购产品设置配送企业后,系统自动生成乙方、丙方签订且医疗机构待签的合同,医疗机构签订后合同生效。五、联系方式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5166970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CA技术支持:4007188588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投标人:2026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五批)资质审核结果及价格信息公示已结束,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价格信息申诉流程,针对价格信息的申诉,给予被申诉企业澄清机会。中心已在平台内将申诉企业提出的申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推送给被申诉企业,请相关企业及时查看,并针对被申诉问题进行澄清和应答,澄清和应答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应答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应答内容将统一推送给申诉企业查看。一、被申诉情况查看1.进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首页,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后进入信息库。2.进入“药品招标管理”模块,点击页面“产品信息管理”功能模块下的“被申诉管理”菜单中进行查看。二、网上申诉应答1.在“被申诉管理”菜单中【中标价被申诉管理】标签下,点击被申诉内容右侧相应的【查看】按钮,查看申诉内容。点击【申诉应答】按钮,进入应答页面。2.对申诉内容认同的,点击【认同申诉】按钮;对申诉内容不认同的,需填写应答内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点击【反驳申诉】按钮。3.申诉应答信息尚未提交前,企业可以对申诉应答状态和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对应答内容确认无误后,即可点击【提交应答】按钮进行提交。已提交的申诉应答,将无法进行修改、调整等操作。4.申诉应答状态可在“被申诉管理”菜单中【中标价被申诉管理】标签下进行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答的,视为认同申诉,申诉有效。三、应答要求1.被申诉企业要重视申诉问题、严谨应答。应答内容和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将直接推送给申诉企业查看,申诉企业将根据应答情况决定是否发起第二轮申诉。2.应答内容应言简意赅,仅针对申诉内容进行应答,其它与申诉事项无直接关系的内容请不要赘述。四、应答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24:00。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9日
各相关企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宁药监规发〔2024〕3号)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5〕1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6年5月份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拟挂网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即日起至6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2026年5月份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项目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如企业涉嫌虚假申报,一经查实,暂停其相关产品挂网资格。联系方式: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业 务 咨 询:0951-5166082附件:2026年5月份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拟挂网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
各医疗机构、相关医药企业: 近期,我中心开展部分医药企业信用修复工作。部分中药饮片企业递交修复材料,经会议研究,3家医药企业符合信用修复条件,修复申请有效。现按规定取消对该3家企业的相关处置措施,将其信用修复情况及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有效修复医药企业名单(第三批)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6月9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0〕162号)、《关于做好短缺药品和易短缺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和青海省医疗机构院内中藏(蒙)药自制制剂挂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的通知》(青医保办发〔2025〕38号)要求,现对部分药品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9日至6月15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18:00。 联系电话:0971-6115291(业务咨询) 0971-8168728(质疑申诉) 联系地址: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7号隆丰大厦9层) 附件: 1.药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四十六批) 2.部分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及国谈药品仿制药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四十四批) 3.短缺(易短缺)药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4.创新药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七批) 5.中药配方颗粒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6.药品配送企业名单(第四十六批)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6月9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根据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接续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填报的工作要求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相关填报事宜通知如下:一、品种范围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采购品种范围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当前码段范围的产品:接骨板类,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为C0311开头的产品;螺钉类,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为C0312开头的产品;髓内钉类,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为C0313开头的产品;拉力钉类,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为C0305开头的产品。其他固定材料类,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为C031601、C031602、C031603、C031605、C031606、C031607和C031608开头的产品。二、填报主体省内有使用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承诺遵守本次集采规定的前提下,按我省的相关政策积极参加。三、填报方式本次采购数据填报采用医疗机构直报方式进行。各医疗机构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7055/),点击“3+N联盟骨科创伤类接续项目—历史采购数据填报”模块,参照平台内操作手册,填报2025年全年历史采购数据。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单价和对应采购量,具体到注册证及规格型号。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由各市医疗保障局完成市级审核,并提交省级审核。四、填报时间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填报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6月22日17时;各市医疗保障局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12时。五、其他事项各医疗机构使用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操作,如忘记账号和密码,可向各市医疗保障局申请重置。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填报采购数据,按规定时间,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2026年6月9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直接挂网价格及采购要求的通知》(青医保局函〔2025〕25号)、《关于在医保服务平台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函〔2022〕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类耗材、关节接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及非中选产品挂网的通知》要求,现对部分医用耗材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9日至6月15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18:00。 联系电话:0971-6121252(业务咨询) 0971-8168728(质疑申诉) 联系地址: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7号隆丰大厦9层) 附件:1.医用耗材产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五十一批) 2.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不视为非中选产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六批) 3.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不视为非中选产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一批) 4.河北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等4类不视为非中选产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六批) 5.浙江牵头采购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集中带量采购不视为非中选产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一批) 6.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名单(第五十一批)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