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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东营区国康大药房药品零售企业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2017年第5号

    东营区国康大药房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12日

    药监头条
  •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14号)

    济南佛光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在被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后,对所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到位,经我局派检查组对该企业复查,没有发现新的严重缺陷及主要缺陷,达到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基本要求。现决定发还该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6日

    药监头条
  •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15号)

    济南东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鲁安大药店在被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后,对所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到位,经我局派检查组对该企业复查,没有发现新的严重缺陷及主要缺陷,达到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基本要求。现决定发还该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6日

    药监头条
  •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16号)

    济南康乐福药品零售有限公司济阳嘉泽店、济南闻韶医药零售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在被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后,对所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到位,经我局派检查组对该企业复查,没有发现新的严重缺陷及主要缺陷,达到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基本要求。现决定发还该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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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 2017年 第28号

    新疆思家蔚康药业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规定,我局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责令其整改。近日,经组织现场检查验收,新疆思家蔚康药业有限公司已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要求。为此,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发还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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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潍坊济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潍州路店撤销GSP证书公告

    潍坊济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潍州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GSP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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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注销公告 (2017年第2期)

    安徽石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注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皖20160103)中“毒性饮片”生产范围和药品GMP证书(编号:AH20130046)中“毒性饮片”认证范围的申请,依据《安徽省药品生产许可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该企业“毒性饮片”的生产范围和认证范围,现予以公布。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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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还亳州亳药堂药业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的通知

    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亳州亳药堂药业有限公司全面监督检查整改情况的复查报告》收悉。经你局对该企业的全面GMP检查,企业已完成对省局飞行检查和整改复查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基本达到药品GMP要求。经研究,同意发还亳州亳药堂药业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 请你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组织生产,省局将根据需要适时对企业发还证书后生产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安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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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还安徽易元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的通知

    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安徽易元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全面监督检查缺陷项目整改情况的复查报告》收悉。经你局对该企业的全面GMP检查,企业已完成对省局飞行检查和整改复查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基本达到药品GMP要求。经研究,同意发还安徽易元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 请你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组织生产,省局将根据需要适时对企业发还证书后生产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安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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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发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2017年药第6号)

    敦煌市敦德堂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为防控药品安全风险,市局收回了该企业GSP认证证书,并责成敦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督整改。目前该企业已完成整改,经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现场检查,复查合格。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发还该企业GSP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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