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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7年第11号)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珠海市明欣医药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市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特此通告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4 日

    药监头条 广东省
  •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北京奥科曼烟台药品经营有限公司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

    北京奥科曼烟台药品经营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5日

    药监头条
  •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山东登葆医药有限公司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

    山东登葆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6日

    药监头条
  • 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允许天津市津南区双马药房有限公司 恢复经营的通告 (药2017第5号)

    2017年5月12日,按照市市场监管委打击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津南区双马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单位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之规定,我局收回该单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2017年6月18日,我局对该单位进行复查,经查,该单位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项目已整改到位,我局决定发还该单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允许其恢复经营。特此通告2017年6月18日

    药监头条
  • 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允许桐康碧桂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恢复经营的通告 (药2017第4号)

    2017年4月26日,按照津南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双清”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津南区瑞湾大药房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单位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之规定,我局收回该单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2017年5月26日,我局对该单位进行复查。经查,该单位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项目已整改到位,我局决定发还该单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允许其恢复经营。特此通告。2017年5月26日

    药监头条
  • 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允许天津市津南区龙顺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恢复经营的通告 (药2017第3号)

    2017年4月14日,按照津南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双清”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津南区瑞湾大药房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单位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之规定,我局收回该单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2017年5月12日,我局对该单位进行复查。经查,该单位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项目已整改到位,我局决定发还该单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允许其恢复经营。特此通告。2017年5月12日

    药监头条
  • 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允许天津市津南区汇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恢复经营的通告 (药2017第1号)

    2017年4月17日,按照津南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双清”检查的部署要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津南区汇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单位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之规定,我局收回该单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2017年5月5日,我局对该单位进行复查,经查,该单位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项目已整改到位,我局决定发还该单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允许其恢复经营。特此通告2017年5月5日

    药监头条
  • 关于发回天津天大领先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的公告

    天津天大领先制药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于2016年5月19日依法收回其散剂《药品GMP证书》。经对该企业整改后复查,现已基本整改到位,予以发回其散剂《药品GMP证书》(编号:TJ20150066)。监督电话:022-12331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B座,邮编:300070特此公告。2017年1月24日

    药监头条
  • 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收回天津市津南区双马药房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告 (药2017第5号)

    2017年5月12日,按照津南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双清”检查的部署要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津南区双马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单位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之规定,我局决定收回该单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特此通告2017年5月12日

    药监头条
  • 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收回天津市桐康碧桂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告 (药2017第4号)

    2017年4月26日,按照津南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双清”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桐康碧桂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单位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之规定,我局决定收回该单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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