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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地方组织实施的“两品一械”监督抽检情况定期发布抽检质量信息。近年来,省局高度重视,着力从制度上规范抽检信息发布流程,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快形成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加强对公告内容的审核把关,对企业有异议的有关信息充分评估研判,确保信息公布的精准。2019年以来,省局发布抽检信息22期,从未收到相关单位投诉或反映信息差错,抽检信息公开更加权威。
一是把好报告核查关。制定了《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品一械”抽检核查处置暂行规程》,由省局科技处一个口子对外,统一接收、统一流转不合格检验报告书,确保每一份报告不遗漏、不丢失。省局监管业务处和相关单位接到不合格报告书后,及时开展核查,核查结果及时录入抽检业务系统。
二是把好抽检数据关。省局科技处定期汇总不合格报告的核查结果,对每一批抽检数据反复核对,交叉检查,确保拟公开的抽检信息“零差错”。
三是把好企业异议关。鉴于抽检不合格信息对相关企业影响很大,省局建立了“两品一械”抽检结果异议处理专家会制度,凡是有相关企业对抽样、检验以及标准适用等问题提出异议的,省局科技处统一受理后,组织检验机构抽样检验以及省局监管业务处相关专家召开专家会进行讨论。会议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组织多方讨论,开展评估研判,广泛听取意见,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执行。
四是把好审核决策关。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于抽检不合格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对于经专家组讨论认为不宜公开的每一个抽检结果,省局科技处均专门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做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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