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杜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和杭州瑞恩大药房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收回行为的通知》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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