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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收货验收管理制度-零售(2021版)

文档简介:药店质量体系文件主要内容
专家名称: 山丹
更新日期:2021-11-05
类别:药品/体系文件/零售
页数:2页
下载量:41
应用岗位:质量管理
应用地区: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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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药房有限公司 种 类:管理制度 版本号: 第一版 编 号: ****-ZD-2020-03 1,目的 规范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收货 及验收 作业,保证药品质量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 则》及其附录。 3,适用范围 适用于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的 收货 验收作业。 4,职责 收货员、验收员对本制度负责。 5,内容 5.1 购进药品收货: 5.1.1 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防止不合格药品入库。 5.1.2 药品到货时 , 收货人员 ( 店内在岗人员 ) 应当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 并对照随货同行单 (票)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5.1.3 随货同行单(票)应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 、 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5.1.4 冷藏药品到货时 , 应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 、 运输起止的温度记录以及 运输时间 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5.1.5 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 ,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 ,或者设置状态标志 , 通知验收 。 冷藏 、冷冻药品应当在冷柜内待验,也可在开启的保温箱或冷场车中验收符合要求的迅速陈列在冷柜中。少量药品可在现场快速验收(不得超过 120 分钟)并转入冷柜陈列。 5.2 销后 退回药品收货: 药品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起草人: 起草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批准人: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分发人员:收货员、验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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