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 了规范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行为,保证医疗
器械的安全 、 有效和质量可控 , 根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注册、备
案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医疗器械注册是指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以下
简称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提出医疗器械注册申请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 , 基于科学认知 , 进行安全
性 、 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审查 , 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活
动。
医疗器械备案是指医疗器械备案人(以下简称备案人 )
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 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存档备查的活动。
第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器械注册与
备案管理工作 , 负责建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工作体系
和制度 , 依法组织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 、 第三类医疗器
械审评审批 , 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
作,对地方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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