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规范药品的验收工作,保证入库药品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药品验收人员。
4. 职责
药品验收员对本标准负责。
5. 内容
5.1 按照国家药品法定质量标准和供需双方签订的有关质量条款 ,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
批抽样逐项验收, 抽取的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
5.2 验收内容、依据、步骤、方法及所需文件资料应按照《药品验收管理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5.3 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专库或者专区内验收。
5.4 验收后,做好验收记录,规范填写相关内容,并 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 验收记录按规定保存。
5.5 验收合格的药品 , 及时 交 与 营业员上架陈列 。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 , 及时报告质管部确认 , 并按其
意见处理。
5.6 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应随到随验,一般情况下不超过到货的 24 小时,冷藏药品应在药品到
货的 2个小时内验收完毕。
5.8 直接责任:
5.8.1 对所验收药品的质量负责。
5.8.2 对验收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8.3 对验收工作的及时性负责。
5.8.4 对验收操作是否规范,是否符合 GSP 要求负责。
验收员的岗位职责
起草人: 起草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批准人: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分发人员:验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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