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康瑞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3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因公司经营原因申请注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海南小鹿中医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研究,我局同意注销上述30家公司《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海南小鹿中医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特此公告。
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经审查,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琼海金海路分店等12家企业备案信息符合规定,现予以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信息表(入驻类)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企业申请,注销修正药业集团吉林市修正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82752811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邮政编码:130000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企业申请,注销长春科悦经贸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82752981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邮政编码:130000
根据《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国食药监市〔2005〕16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委托储存配送情况公告如下:
请下列企业派员携带受理单,前来我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领取医疗器械注册证/终止审查通知书/不予许可通知书。 注册收费,登记事项变更除外。通知内容如与注册证原件不一致,以注册证原件为准。受理中心办公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受理中心办公时间:春夏季(3-9月):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秋冬季(10-2月)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经查验,以下企业符合新开办、延续、变更条件,拟核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74号)精神和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现就科园信海(北京)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宁波荣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疫苗委托配送备案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