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及安徽省药品质量监督抽验计划要求,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查检验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药品(一)经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庆春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蜜款冬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检查】杂质、【含量测定】。(二)经淮南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清胰利胆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装量差异。以上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具体情况见附件。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规规定,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特此公告。附件: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30日附件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序号检品名称生产单位或产地批号规格抽样环节供样单位检验依据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项目检验机构1蜜款冬花安徽庆春堂药业有限公司230203统使用单位合肥巢湖爱心医院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及四部不符合规定【性状】【检查】杂质【含量测定】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清胰利胆颗粒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20230811每袋装10g使用单位田家庵孙树兰中医诊所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四册不符合规定【检查】装量差异淮南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医疗器械产品安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及安徽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计划要求,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现将抽查检验发现的不符合规定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产品(一)医用外科口罩1批:河南贝莱卫材有限公司生产,口罩带不符合标准规定。(二)医用防护口罩1批:弓立(厦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密合性不符合标准规定。以上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具体情况见附件。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产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召回、自查、分析原因、风险评估等风险控制措施。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特此公告。附件:不符合规定产品名单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30日附件不符合规定产品名单序号样品名称受检单位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产品编号/批号抽样单位检验单位不符合标准规定项备注1医用外科口罩蚌埠市瑞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河南贝莱卫材有限公司17.5cm×9.5cm/无菌平面耳挂式2024050301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口罩带生产企业否认2医用防护口罩芜湖市江南大药房弓立(厦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D920202212013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密合性
为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辖区范围内组织了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现将已核查确定的2批次不符合规定产品(见附件)予以公告。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相关单位已对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特此公告。附件:不符合规定产品名单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30日附件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名单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企业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1黔药监行罚〔2025〕26号贵州诚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贵州诚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MA7D2GLR01刘宇销售劣药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药监械罚〔2025〕1号当事人湖南丽赛药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430181MA4TDQ0H10法定代表人肖景阳违法行为类型生产经营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行政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30213.35元;2.处货值金额5倍罚款15285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183063.35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6月19日备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1桂药监梧分罚〔2025〕1号广西岑溪市安阳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劣药白头翁案广西岑溪市安阳堂药业有限公司91450481773862032D黄飞翔 当事人生产的白头翁(批号:2312026),经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被抽样单位为****有限公司;检验项目【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验申请,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YP2024JD0474FY),上述白头翁(批号:2312026)复检结论为检验项目[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上述批次白头翁(批号:231202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情形,为劣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生产的白头翁(批号:2312026)合计56.25kg,货值总金额为7975.0元。当事人召回了白头翁(批号:2312026)55.75kg,召回药品货值金额为7870.0元,退货金额为7870.0元,违法所得为105.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主动履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25日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2025/6/251.没收劣药白头翁(批号:2312026)55.75kg;2.没收违法所得105.00元(壹佰零伍圆);3.并处生产劣药货值金额(7975.00元,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的1.1倍罚款,即110000.00元(壹拾壹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10105.00元(壹拾壹万零壹佰零伍圆)。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广东省药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予以通告(见附件1)。 对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附件: 1.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2025年第5期) 2.相关概念和名词解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检。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20批次药品予以公告,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检查、含量测定(详见附件)。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目前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要求涉事企业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整改。附件:2025年第2期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公告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25日附件2025年第2期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公告序号药品品名标示生产企业名称药品规格生产批号检品来源检验依据检查结果不合格项目检验机构名称备注1款冬花(蜜款冬花)河北祁新中药颗粒饮片有限公司中药饮片20231201-1商南县城关街道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检查】商洛市药品检验所2蜜远志河北祁新中药颗粒饮片有限公司中药饮片20230402-2洋县蒋义元中医诊所《全国中药炮制规范》1988年版及《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不符合规定【性状】【检查】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3款冬花(蜜款冬花)河北万东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2312001商洛康尔贝大药房有限公司惠源药店《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检查】商洛市药品检验所4五加皮河北悦康志德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319230201蒲城德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德安医院《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检查】渭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5血尿宁胶囊西安市中医医院每粒装0.5g20240228西安市中医医院医院提供的质量标准不符合规定【检查】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6葛根西安琨腾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240301延安大学咸阳医院有限公司《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性状】【检查】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7参鱼化痰口服液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每支装20mL231214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院提供的质量标准不符合规定【检查】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8葛根宝鸡汉方国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23010102陕西三木医药有限公司五七零二分公司《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性状】【检查】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9地骨皮宝鸡汉方国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23092901陕西乡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检查】渭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10龙骨宝鸡汉方国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23103102延安大学咸阳医院有限公司《陕西省中药饮片标准》第一册不符合规定【性状】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1止晕茶安康市中医医院每1g相当于饮片1g20240103安康市中医医院《止晕茶质量标准》不符合规定【检查】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2醋氯芬酸胶囊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50mg 230201商洛市德福堂药业有限公司商南三分店《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不符合规定【检查】商洛市药品检验所13龙胆湖北道地药材科技有限公司中药饮片240201陕西瑞信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四药店《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性状】【检查】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4盐巴戟天河北胡氏宇博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C448240301城固县桔园健华大药房有限公司《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性状】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15双向拉伸聚丙烯/真空镀铝流延聚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万荣华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80*110*0.052301070011陕西香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药包材标准YBB00192004-2015不符合规定【阻隔性能】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16款冬花(蜜款冬花)河北金草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220512001泾阳县云阳中心卫生院《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性状】【检查】【含量测定】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7退热解毒注射液西安高科陕西金方药业公司每支装2ml:相当于饮片3.5克240703西安高科陕西金方药业公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标准YBZ00682022不符合规定【检查】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8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膜宝鸡兴达医药包装有限公司766×0.08mmY202410010宝鸡兴达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国家药包材标准YBB00172002-2015不符合规定【溶剂残留量】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19防风陕西康超康健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220501渭南市临渭区阳郭中心卫生院《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及四部通则(0212)不符合规定【性状】【检查】渭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因被抽样单位保存不当导致20北沙参陕西康超康健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220101渭南市临渭区阳郭中心卫生院《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及四部通则(0212)不符合规定【性状】渭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因被抽样单位保存不当导致
当事人基本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陕西逢春华百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法人91610104MA6WLEU27G赵建军陕药监药罚〔2024〕2、2-1、2-2、2-3号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公司处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500000元;2、责令停业整顿10天;对相关责任人处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该公司业务员李XX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在该公司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22%罚款, 2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2、没收该公司质量部经理路XX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在该公司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15%罚款;3、没收该公司企业负责人韩XX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在该公司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10%罚款。2025年6月5日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基本情况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依据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当事人主体资格证照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行政处罚的内容行政处罚的依据陕西逢春华百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91610104MA6WLEU27G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新街630号搜宝中心2号楼15层赵建军//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新街630号搜宝中心2号楼15层陕药监药罚〔2024〕2、2-1、2-2、2-3号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七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三条、《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公司处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500000元;2、责令停业整顿10天;对相关责任人处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该公司业务员李XX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在该公司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22%罚款,2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2、没收该公司质量部经理路XX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在该公司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15%罚款;3、没收该公司企业负责人韩XX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在该公司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10%罚款。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1、没收该公司业务员李XX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在该公司所获收入;2、没收该公司质量部经理路XX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在该公司所获收入;3、没收该公司企业负责人韩XX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在该公司所获收入。无2025.6.5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事人基本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法人435202199861040211A3001 栗文斌 陕药监药罚〔2024〕21号 生产劣药 1.没收留样的2盒劣药;2.没收使用劣药的违法所得9790元;3.处以违法配制劣药货值金额10670元(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的1倍罚款100000元。 2025年5月8日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信息当事人基本情况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依据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当事人主体资格证照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行政处罚的内容行政处罚的依据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营业执照 435202199861040211A3001 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5号 栗文斌 //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5号 陕药监药罚〔2024〕21号生产劣药当事人配制的参鱼化痰口服液(批号:231214)经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查项目中“相对密度”不符合规定。1.没收留样的2盒劣药;2.没收使用劣药的违法所得9790元;3.处以违法配制劣药货值金额10670元(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的1倍罚款10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法所得9790元无2025.5.8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