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安徽楚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详细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清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
附件
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清单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生产地址
备注
安徽楚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皖妆20200006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凤山路12号5号楼
企业申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