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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关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清城区天湖郦都店等4间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序号许可证号许可证标明的有效期限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销原因注销日期1粤CB7630001492025年11月19日清远关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清城区天湖郦都店黄新妹依申请注销2025年10月9日2粤DB76308112028年7月3日清远市清城区人仁大药房陈卫强依申请注销2025年10月15日3粤CA7630004082028年7月12日清远市知心药业有限公司杨彩凤依申请注销2025年10月28日4粤DB7630006382026年10月28日清远市清城区善芝堂大药房*******依申请注销2025年10月30日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5日

    监管 / 飞行检查 / 药品 广东省
  •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2025年5号)

    近期,我局对杭州仁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省级监督检查(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决定对杭州仁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生产、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特此通告。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

    监管 / 其它 / 药品 浙江省
  • 光泽县多措并举整治执业药师“挂证”难题

    为深入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坚决整治执业药师“挂证”顽疾,筑牢群众用药安全防线,今年九月以来,光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执业药师“挂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数据赋能、精准打击、协同联动等举措,推动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数据赋能监管。改变传统依赖现场检查、考勤核验的单一模式,将社保缴纳信息作为识别真实劳动关系的关键指标,建立市场监管、检察、人社三部门数据互通机制。通过比对执业药师注册信息与社保缴费记录,精准筛查“注册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注册期间社保断缴或无记录”等异常情形,锁定高风险线索。专项行动期间,累计比对执业药师信息46人,发现疑似“挂证”线索23条,经核准确认违规行为1起,实现从“人海排查”向“精准定位”转变。  二是开展精准联合打击。对数据筛查出的高风险目标,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成立专项核查组,通过突击检查、调阅处方记录、分岗位问询、集中约谈等方式,固定证据、核实问题,形成“数据筛查+现场核查+问询约谈”的闭环执法流程。同时,组织召开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警示教育暨规范经营约谈会,通报典型案例,强化法律震慑,推动行业自查自纠。截至目前,累计核查药店42家,查处存在“挂证”或无法在岗履职的药店3家,注销“挂证”药师注册证1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  三是推动协同长效治理。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初步建立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检察院、人社局共同参与的执业药师常态化监管机制,明确数据调阅、线索移交、案件处置的工作流程。同时,推动将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纳入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失信范围,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推动全县药店执业药师在岗率逐步提升,处方审核、用药咨询等药学服务进一步规范。

    监管 / 其它 / 药品 福建省
  • 福建省龙岩市新时代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蝉蜕案(闽药监明稽办处罚〔2025〕12号)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1闽药监明稽办处罚〔2025〕12号福建省龙岩市新时代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蝉蜕案福建省龙岩市新时代医药有限公司91350821705372138F黄华昌当事人销售【性状】项不符合规定的蝉蜕,违法所得为14451.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细则》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销售的劣药蝉蜕2.28kg;2.没收违法所得14451.2元。当事人应当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上述罚没款。当事人根据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开具的《福建省非税收收入缴款通知书》,自行选择缴款方式。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办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2025年10月30日。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转载或引用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有关药品的宣传报道应当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信息作进一步解读,应作必要的核实。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2闽药监明稽办处罚〔2025〕13号福建省华成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菠萝蛋白酶肠溶片案福建省华成医药有限公司913508006808555382李晓洁当事人销售【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的菠萝蛋白酶肠溶片,违法所得为3923.6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细则》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销售的劣药菠萝蛋白酶肠溶片598盒;2.没收违法所得3923.68元。当事人应当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上述罚没款。当事人根据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开具的《福建省非税收收入缴款通知书》,自行选择缴款方式。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办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2025年10月30日。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转载或引用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有关药品的宣传报道应当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信息作进一步解读,应作必要的核实。

    监管 / 行政处罚 / 药品 福建省
  • 江苏神龙药业有限公司药品案(苏药监盐处罚〔2024〕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神龙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811425231063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谭欢钦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9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药监盐处罚〔202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25813.60元;3、罚款14688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4.688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12.58136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0 处罚有效期 2026/05/10 公示截止期 2026/11/10 处罚机关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数据来源单位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备注

    监管 / 行政处罚 / 药品 江苏省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2025年第69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并综合评定,现将厦门恩成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企业名称检查地址检查范围检查时间类型检查结果厦门恩成制药有限公司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轻工食品园美禾三路221~229号甲磺酸倍他司汀片(规格:6mg)(口服固体制剂车间1片剂生产线)2025年10月22日-10月24日依申请符合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10日

    监管 / 其它 / 药品 福建省
  •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5起药品领域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持续加强药品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药品领域违法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现将5起药品领域违法案件典型案例公布如下。一、天水新光药业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2024年5月26日,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水执法检查局根据有关线索,对天水新光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3种药品存在流向不实情况,系业务员、开票员利用合法购货方资质开票销售给不具合法资质的购货单位,并形成不真实的销售记录。且该企业于2023年12月14日因相同行为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过警告的行政处罚。上述行为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159.8元,并处1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二、仙黑麦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案2025年7月29日,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公安部门移送的有关线索,对仙黑麦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加工粉末状物品,将粉末状物品装罐后向他人销售,涉案物品被认定为药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涉案药品,没收违法所得11850元,并处25875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三、酒泉市酒益大药房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案2025年9月1日,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中移送的有关线索,对酒泉市酒益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为取得药品经营许可,提交的关于执业药师王某某的简历及王某某岗位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药品经营许可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给予当事人撤销药品经营许可,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并处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四、张掖善爱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2025年5月14日,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张掖善爱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的某A公司生产的彩超机及某B公司生产的心电图机均已超过使用期限。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涉案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49554元的行政处罚。五、民乐县李文辉化妆品专卖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2025年6月24日,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民乐县李文辉化妆品专卖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有2个品种4袋均已超过使用期限、7个品种268袋瓶在产品的外包装均无限用日期。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涉案化妆品,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规提示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遵守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4.《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等内容。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监管 / 行政处罚 / 药品 甘肃省
  • 江苏关于思柯拉特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未按照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医疗器械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思柯拉特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595591304M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于山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2****************3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药监苏处罚〔2025〕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该案定性为未按照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医疗器械。 违法事实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该案定性为未按照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医疗器械。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6万元,并处80万元罚款。罚没款合计为96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8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1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0 处罚有效期 2025/11/25 公示截止期 2028/11/10 处罚机关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数据来源单位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备注 公示截止期依据文件:关于进一步重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相关要求的通知

    监管 / 行政处罚 / 医疗器械 江苏省
  • 江苏扬州新雅琪日用品有限公司关于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苏药监扬处罚〔2025〕4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扬州新雅琪日用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16064548550Y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杭孟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0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药监扬处罚〔2025〕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 违法事实 扬州新雅琪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罚款贰万壹仟元整;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肆拾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2.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1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0 处罚有效期 2026/05/10 公示截止期 2028/11/10 处罚机关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数据来源单位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备注 公示截止期依据文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罚款金额已确认。

    监管 / 行政处罚 / 化妆品 江苏省
  • 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企业申请,经我局研究决定,依法注销石家庄桂丽日化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特此公告。附件: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名单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5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生产地址生产范围注销原因石家庄桂丽日化有限公司纪云峰冀妆20220007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桥头乡大桥头镇耿庄村东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依企业申请注销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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