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多力(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告,企业收到电池商报告,产品电池存在潜在问题可能会导致特定批次产品电池快速耗竭,进而导致除颤器设备在没有触发报警的情况下突然停止治疗的问题,生产商百多力欧洲股份两合公司BIOTRONIK SE & Co. KG对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注册证编号:国械注进20193120121)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一级,涉及产品的名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编码、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械零-SOP-015QX医疗器械召回工作程序械零-SMP-017QX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急需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医用口罩、医用额温计、一次性医用防护服、医用手套、一次性使用手术衣、医用雾化器、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呼吸机等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现将检验结果通告如下: 本次专项抽检共抽检样品283批,涉及我省155家生产企业(进口总代理单位),51家经营企业,33家医疗机构以及36家省外生产企业(进口总代理单位)。依据医疗器械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和注册产品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对所抽样品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38批次样品被检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见附表)。 对本次监督抽检中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有关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我局已要求有关部门严格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督促企业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已上市的不合格产品必须采取相应的召回纠正措施,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有效,并要求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本次专项监督抽检的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的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表: 广东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产品检验结果详细信息表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0年11月30日,我局已依法注销广东关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麦围清风店等17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襄垣县襄洋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山西时方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决定对上述2家企业采取暂停销售的风险防控措施,待企业整改结束后提出书面申请。由省局组织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后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特此通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盛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主要违法事实/吊销事由: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盛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 处警告、责令立即改正。
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局令第9 号)第十八条之规定,依企业申请,现注销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证书编号:(辽)-非经营性-2020-0027)。特此公告。
10月-11月安徽省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生产日常检查了20家生产企业,符合GMP要求的一共有13家,基本符合GMP要求的有5家,一家不符合GMP要求,一家企业停产,许可证8月15日已交省局第三分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年度全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方案,对我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实施了监督抽样检验。本次公告的内容包括:合格产品346批次,复检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产品11批次。具体抽验信息如下:附件:1、江西省医疗器械抽检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202008).xls2、江西省医疗器械抽检复检合格产品名单(202008F).xls3、江西省医疗器械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202008B).xls
为加强化妆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化妆品产品使用安全有效,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20年度全省化妆品工作方案,对全省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实施了监督抽样检验。本次公告的内容包括:合格化妆品318批次 ,不合格化妆品3批次。具体抽检信息如下:附件:1、江西省化妆品抽检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202006).xls2、江西省化妆品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202006B).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