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企业申请,本机关拟注销四川蜀科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四川蜀科药业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川AA0280458;注册地址:彭州市致和镇健康大道198号303栋5层502、503号、6层602、603号;法定代表人:唐光明;企业负责人:杨峰;经营范围:生化药品; 中药材; 中药饮片; 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 化学原料药; 抗生素原料药; 中成药; 化学药制剂; 抗生素制剂;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本机关将依法注销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28-86919058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北京泰科斯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告,该公司由于收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五分局送达的《检验报告》,标示该公司生产的产品批号20200804的可吸收性止血材料,干燥失重不符合,所以对该批次产品进行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2022年3月1日至2日,我局组织对北京第一生物科技集团(宁夏)医药有限公司进行常规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存在药品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该公司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企业名称北京第一生物科技集团(宁夏)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宁AA9510146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101号营业房违法事实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暂停销售期限自即日起至完成整改并经复查符合规定为止特此通告。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取消众药空间(辽宁)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备案编号:(辽)网械平台备字〔2020〕第00001号,网站名称:众药到家,网站域名:360zykj.com。特此公告。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8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转发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的通知》(赣食药监法[2018]26号)的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检查组对江西东抚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5日至2022年3月14日(10个自然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91-86207565;传真:0791-86207565;地址: 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邮编:330046;举报邮箱:jxccd@jxfda.gov.cn。附件:药品(疫苗)GMP符合性检查目录江西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2022年3月4日药品(疫苗)GMP符合性检查目录(第7号)序号1中心受理号赣药GMP20220026企业名称江西东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开发区钟岭工业园检查范围硝酸异山梨酯氯化钠注射液(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0047)、胞磷胆碱钠葡萄糖注射液(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488)、氟胞嘧啶注射液(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3188)[大容量注射剂(玻璃输液瓶A线、B线)](委托回音必集团江西东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检查时间2022年3月5日-2022年3月7日检查组成员杨国华 徐惠明 于占国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四川省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蓉康世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都分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4782692020R法定代表人严玲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罚决〔2022〕T1006号违法行为类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276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42000.00元。罚款金额(万元)4.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处罚决定日期2022/2/21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MB1808933T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一则处罚信息。亳州三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劣药通草被处罚29.82万元。亳州三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劣药通草案2021年11月01日,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哈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书,检品名称:通草(批号:200801),检验结果:【检查】总灰分项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应不得过8.0%;检验结果:16.8%)。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正本)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本)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肆万捌仟贰佰零壹角陆分(48200.16元);2.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93453.60元)2.5倍的罚款(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计拾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罚没款共计贰拾玖万捌仟贰佰零壹角陆分(298200.16元);3.没收该批不合格产品库存通草(批号:200801)37kg和召回通草(批号:200801)107.5kg。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 告2022年 第20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东莞市宁好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BA7690542)和广东明德堂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BA7690547)现场复查确认,上述两家企业已完成缺陷项目整改,现决定对上述两家企业解除暂停销售(配送)药品风险控制措施。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7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在我局组织的药品飞行检查中,发现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生产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暂停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生产活动。特此公告。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7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甘肃省2021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安排,本期涉及抽检142批次,其中合格128批次,不合格14批次,现予以公告。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我局已要求监管单位对问题产品进行控制,依法依规调查处置。 特此公告附件:1.128批次检验合格化妆品信息2.14批次检验不合格化妆品信息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4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