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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3年第57期)

    企业名称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3年03月21日—2023年03月21日所在地市抚顺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检查事项药品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GMP情况存在问题无(停产)处理措施无整改情况无企业名称抚顺青松药业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3年03月27日-2023年03月28日所在地市抚顺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检查事项药品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监督抽检)检查内容执行GMP情况;抽检药品一批次。存在问题无处理措施无整改情况无企业名称辽宁荟然医疗器被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3年03月22日-2023年03月22日所在地市抚顺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被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GMP晴况存在问题无处理措施无整改情况无企业名称清原盛大医药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时间2022年11月08日-2022年11月08日所在地市抚顺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有因检查检查内容关键岗位履职情况、药品进销存情况等。存在问题在人员与培训方面,存在关键岗位人员离职未配备的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辽宁省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3年第58期)

    企业名称辽宁忠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3年03月23日-2023年03月23日所在地市本溪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停产确认存在问题无处理措施无整改情况无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企业 辽宁省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3年第59期)

    企业名称辽宁丽康日用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化妆品生产检查时间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1日所在地市鞍山市检查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检查事项化妆品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日常)检查内容化妆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存在问题未发现问题处理措施无整改情况无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企业 辽宁省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3年第60期)

    企业名称开原鑫康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3年03月21日-2023年03月21日所在地市铁岭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存在问题无处理措施无整改情况无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企业 辽宁省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3年第61期)

    企业名称辽宁保星泰医药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时间2023年03月07日-2023年03月08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GSP情况。存在问题在收货与验收方面存在未按照制定的《药品验收操作规程》对药品进行验收、常温库外包装破损药品未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等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辽宁省
  • 广州必定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信息详情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罚〔2023〕345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名称广州必定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44011100110255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吴健波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内容内容详情请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03月31日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市监处罚〔2023〕345号名称:广州必定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F7QR1P;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吴健波;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景泰西八巷41号自编1号楼3楼303、304经营范围: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2023年2月14日,我局发现广州必定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遂依法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委托生产的“红唇法克.黛菲丝逸牛奶滋润沐浴露(牛奶香型)”(批号:AH21CG1)于2022年6月4日被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抽检,《检验报告》(报告书编号:HZ20221274)显示“检验结论:本品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为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当事人于2021年5月30日以5.1元/瓶的价格委托惠州市尚天然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了190瓶“红唇法克.黛菲丝逸牛奶滋润沐浴露(牛奶香型)”。当事人在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8月1日期间销售“红唇法克.黛菲丝逸牛奶滋润沐浴露(牛奶香型)(批号:AH21CG1)”,共销售了190瓶,销售价格是6元/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共计1140元,货值1140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调查笔录,购进单据,销售单据,《检验报告》(NO:2021A08572),召回照片,企业亏损声明。我局于2023年3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当事人经济困难,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按照从轻情节选择处罚幅度。因当事人无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故不予没收上述物品。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二)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1140元;二、罚款15000元。罚没款合计16140元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文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25号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文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3月31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企业 广东省广州市
  • 广州魅可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和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信息详情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罚〔2023〕346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名称广州魅可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4401110006158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唐淑容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内容内容详情请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03月31日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市监处罚〔2023〕346号当事人:广州魅可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304475144P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龙东路6号303房法定代表人:唐**2022年1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当事人经营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龙东路6号303房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违法行为,我局遂依法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7月8日购进维妮小熊钻石闪耀眼影粉730盒和水宝莲固体香膏(魂断蓝桥)13盒,于2022年8月13日购进SR.MAKE UP钻石唇彩156盒。上述产品均属于普通化妆品,上述维妮小熊钻石闪耀眼影粉和SR.MAKE UP钻石唇彩外包装上均未标注产品备案号,上述水宝莲固体香膏(魂断蓝桥)标注的备案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2057550,经核实上述备案号的产品为水宝莲固体香膏(柏林少女),上述水宝莲固体香膏(魂断蓝桥)标注的备案号与实际产品不一致。当事人共销售上述维妮小熊钻石闪耀眼影粉产品726盒,销售金额为5794.57元;销售上述水宝莲固体香膏(魂断蓝桥)产品12盒,销售金额为64.6元。销售上述SR.MAKE UP钻石唇彩产品156盒,销售金额为1322元。当事人自述称已售出的上述产品实际已无法召回。另有4盒维妮小熊钻石闪耀眼影粉和1盒水宝莲固体香膏(魂断蓝桥)被我局依法扣押。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三款产品的备案资料。经核实,当事人销售上述三款产品时,上述三款产品均未取得备案。综上,按销售价格计算,当事人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货值金额为7218.47元(5794.57元÷726×730+64.6元÷12×13+1322元=7218.47元),违法所得为7181.17元(5794.57元+64.6元+1322元=7181.17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证据复制(提取品)单,证明我局履行了法定职责,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2、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信息。3、销售记录打印件,证明涉案产品的销售情况。我局于2023年3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当事人经营水宝莲固体香膏(魂断蓝桥)同时存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和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等两个有牵连、相互吸收关系的违法行为。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同时存在两个或以上有牵连、相互吸收关系的违法行为,并案处理,按数行为中法定处罚最重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可从重处罚。”的规定,对上述两个违法行为按照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涉案物品经营信息等证据材料,且截止调查终结时止,我局未收到市民反映因使用涉事批次产品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报告,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适用从轻级别进行处罚。当事人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及第十七条“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一)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4盒维妮小熊钻石闪耀眼影粉和1盒水宝莲固体香膏(魂断蓝桥);二、没收违法所得7181.17元;三、罚款人民币15000元;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1000元。综上,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4盒维妮小熊钻石闪耀眼影粉和1盒水宝莲固体香膏(魂断蓝桥);二、没收违法所得7181.17元;三、罚款人民币26000元;四、对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或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当事人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25号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3月31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企业 广东省广州市
  • 广州市参松林大药房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行政处罚信息详情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增市监处罚〔2023〕182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名称广州市参松林大药房有限公司注册号44012500311223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王佑国违法行为类型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内容内容详情请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03月31日行政处罚决定书穗增市监处罚〔2023〕182号当事人:广州市参松林大药房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8MA9YC41K0J;法定代表人:王佑国;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广东省增城区新塘镇久裕村制衣大街20号A6铺;注册资本:壹拾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2年03月18日,经营范围:零售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3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的住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于2023年3月1日销售的阿莫西林胶囊是处方药,但未能提供处方药购买者的处方单。该公司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本局于当日立案调查。现查明,2023年3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住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2023年3月1日销售的阿莫西林胶囊(品牌:华北制药,规格:0.5g×20粒,国药准字:H20043535)为处方药,当事人能提供上述药品的进货来源和销售记录,但无法提供购买者的处方单。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2023年3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住所进行检查的《现场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8张;2.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各1份;3.2023年3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4.2023年3月10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供的阿莫西林胶囊(品牌:华北制药,规格:0.5g×20粒,国药准字:H20043535)随货同行单打印件、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及药品经营许可证打印件各1份。2023年3月20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本局认定: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警告。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广州市区县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进行刷卡缴纳罚没款,也可以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的《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缴纳罚没款(收款人全称:广州财政代收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法规处;电话:020-8559014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3月31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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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化妆品质量公告(2023第1期,总第5期)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公众化妆品使用安全,根据2022年陕西省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省范围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现对22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予以公告(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相关地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依法处置。特此公告。附件:陕西省化妆品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29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附件陕西省化妆品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序号标示样品名称标示生产企业/代理商名称标示生产企业/代理商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包装规格标示批号标示生产日期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标示批准文号/备案号标示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备注1蓝朵缤纷染发膏(雾感棕色)广东高优化妆品有限公司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创业路47号(厂房)第四层、第五层西安市新城区靓之美纹绣用品商行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115号民安大厦二期A-S-C号100gGYA2020092501/20230924国妆特字G20201537粤妆20170081标签标识成分中有间苯二酚、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标签注意事项中未标注上述成分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千恋染发霜(自然黑)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夏良东路13号西安国际港务区锦云生活超市西安国际港务区新合街道北段(邮局)30ml×2(袋)D0212G01/20250211国妆特字G20191464粤妆20161352标签标识成分中有对苯二胺、间苯二酚、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标签注意事项中未标注上述成分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企业否认生产3千恋染发霜焗油膏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夏良东路13号西安市灞桥区七彩信丽彩妆店西安市灞桥区纺正街313-11号(二组)120ml×200306G01/20250305国妆特字G20191907粤妆20210391标签标识成分中有对苯二胺、间苯二酚,标签注意事项中未标注上述成分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企业否认生产4俪缇润黑露-植物调理型佛山瀚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B区18号D座西安市临潼区魅力之源化妆品经销部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南路六号(骊山街办门前)500ml/盒YMN004/20240726国妆特字G20202653粤妆20190088标签标识成分中有对苯二胺、间苯二酚,标签注意事项中未标注上述成分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5BONYHAiR染发霜(栗棕色)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神山工业区振华北路83号西安市雁塔区藤也美发店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华旗国际2楼206100mlBN52200035/20250105国妆特字G20170437粤妆20160718标签标识成分中有对苯二胺、间苯二酚,标签注意事项中未标注上述成分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6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科丝美诗(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 委托方:玥之秘(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宝泰路10号西安市灞桥区木花言化妆品零售店西安市灞桥区朴里幸福里1F-03180ml22Q024T/20250329国妆特字G20191625粤妆20160490标签标识未检出标签标示的防晒剂:苯基苯并咪唑磺酸,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奥克立林,水杨酸乙基己酯,胡莫柳酯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7彰彩焗油染发霜-植物调理型广州彰彩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夏茅村十六社工业区3栋4楼西安市长安区雅梅理发工具店韦曲青年北街100ml×2ZC2021/04/08/4/7/24国妆特字G20200536粤妆20160245标签标识1.该产品标签与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2.检出产品标签未标示的染发剂:甲苯-2,5-二胺硫酸盐、4-氨基-2-羟基甲苯。3.检出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4-氨基-2-羟基甲苯。4.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染发剂:对苯二胺、间氨基苯酚。5.未检出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染发剂:2-氨基-3-羟基吡啶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企业否认生产8采洁防晒霜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金盆北路12号101房西安市鄠邑区红升美妆店西安市鄠邑区祖庵镇街道40gCJ2021011201/20240111国妆特字G20170595粤妆20161537标签标识未检出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与产品标签标示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该企业于2022年1月28日被列为经营异常9彰彩焗油染发霜(晶醇咖啡)-植物调理型广州彰彩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夏茅村十六社工业区3栋4楼西安市新城区辉煌时代美容美发用品商行西安市新城区顺城巷东大街1号庙街(东岳庙商厦)1-050-1号500mlZC2021/07/18/7/17/24国妆特字G20200536粤妆20160245标签标识成分中有甲苯-2,5-二胺硫酸盐,标签注意事项中未标注含上述成分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企业否认生产10真知丽染发膏广州真知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神山管理区振兴北路32号之一西安市长安区雅梅理发工具店韦曲青年北街100ml2A0D1405/3/13/23国妆特字G20151233粤妆20160923标签标识成分中有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2-甲基间苯二酚,标签注意事项中未标注上述成分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企业否认生产11美爱斯蜂蜜滋养洗发露江苏美爱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方:韩国爱迪威株式会社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美爱斯生物工业园 委托方: 韩国首尔市江南区永东大路71路22西安市碑林区悦美之源化妆品店西安市碑林区永宁路10号恒佳格调1楼10105号450ml874A436/20260114苏G妆网备字2019003705苏妆20160051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为3:1)0.00%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12大宝SOD蜜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经济开发区荣华中路12号宁强县佳乐福购物广场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大安镇小街200毫升/瓶B210826H/20240825京G妆网备字2019005059京妆20160020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为3:1)0.00%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企业否认生产13雅露欣植物精华爽肤沐浴露咸阳恒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双照街办五陵园旅游路3号咸阳恒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双照街办五陵园旅游路3号415ML202101HA/20240106陕G妆网备字2020001806陕妆20160023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为3:1)0.01%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14CLEAR清扬去屑头皮护理洗发露多效水润养护型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88号靖边县春雅日化城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北大街35号700克20250225A1DO/20250225皖G妆网备字2021000378皖妆20160002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为3:1)0.01%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企业否认生产15艾贝尔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佳桐化妆品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大巷村同兴大街3号西贝街西贝街500ml×2JT220501A/4/30/25国妆特字G20180544粤妆20160241苯基甲基吡唑啉酮0.62%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16艾贝尔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佳桐化妆品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大巷村同兴大街3号安康市汉滨区席帅其日用品店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鼓楼社区鼓楼街61号500ml×2JT220501A/4/30/25国妆特字G20180544粤妆20160241苯基甲基吡唑啉酮0.47%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17艾贝尔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佳桐化妆品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大巷村同兴大街3号安康市汉滨区席帅其日用品店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鼓楼社区鼓楼街61号500ml×2JT220501A/4/30/25国妆特字G20180544粤妆20160241苯基甲基吡唑啉酮0.60%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18梦飞诗防脱育发液广州梦飞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罗岗十四社地段一号安康市汉滨区席帅其日用品店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鼓楼社区鼓楼街61号10mlMFS04162103/2024.04.15国妆特字G20191430粤妆20170168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为3:1)0.0063;0.00075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19润民育发防脱洗发液广州市润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龙归镇夏良村南胜工业区永兴大道2号安康市汉滨区施建远日用品店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古楼街95号300ml+300mlR20211206/20241205国妆特字G20100700粤妆20161652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为3:1)0.0024:0.0025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天科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埔北街A幢101厂商州市商州区丹卓丽日用化妆品经销店商州区长坪路500ml×22022071801/7/17/25国妆特字G20150184粤妆20180245苯基甲基吡唑啉酮0.66%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1天科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埔北街A幢101厂杨凌超霸日化用品店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公园路金辉小区4号商铺160毫升×22022031801/3/17/25国妆特字G20150184粤妆20180245天科染发膏(自然黑)0.49%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2天科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埔北街A幢101厂铜川市耀州区塔坡东东美发用品商店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柳公路120ml×2TK21081301/240812国妆特字G20150184粤妆20180245天科染发膏(自然黑)0.48%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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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2023-03-31)(贵州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现将贵州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序号企业名称生产地址检查范围检查时间检查结论1贵州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竹林村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基本符合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31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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