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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34种药品省际联盟采购公告(三) 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 129 号

    各相关企业:按照34种药品省际联盟采购工作安排,经企业申报,联盟采购办公室核验、汇总,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至6月28日18时。企业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日截止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投诉路径: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https://ypnew.hnsggzyjy.henan.gov.cn/),进入“医药采购系统—药品采购子系统—药品招标—带量招标采购-34种药品省际联盟采购”项目,点击“企业/产品信息申投诉”,选择企业或产品进行申投诉并上传证明材料。申投诉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无相关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附件:1.企业资质信息公示表.xls2.申报药品信息公示表.xls3.企业供应清单信息表.xls4.企业关联关系信息表.xls34种药品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2026年6月24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南省
  • 四川省关于公示部分企业医用耗材产品更新价格信息的通知 川药招〔2026〕134号

    各医药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挂网药品价格治理要求平稳推进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已挂网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下同)在其他各省级采购平台上新产生的最低参考价格,须在该价格公布后30天内在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简称“招采子系统”)更新联动参考价。现对申报企业主动申请下调的部分医用耗材产品价格信息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6日。二、公示范围及内容截至2026年6月23日,申报企业在招采子系统主动申请下调的医用耗材产品联动参考价(详见附件1)和我省最高参考价/我省参考价(详见附件2)。三、质疑要求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线上质疑函件模板详见附件。线上质疑链接:https://ggfw.scyb.org.cn/hsa-local-prod/web/hallEnter/#/Index四、其他请各医药机构参考本通知做好调价准备,在限价基础上主动议价。咨询电话:028-85152692,028-85157579 附件:1.医用耗材更新我省参考价(https://ggfw.scyb.org.cn/hcstd/publicity/toPublicityUpdatePrice.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nzBNPDkpC59nLGLXlia5NIErQt2WIkH8Z/0e7C1%2buFeA==&purchaseType=1&updateType=2) 2.医用耗材更新外省参考价(https://ggfw.scyb.org.cn/hcstd/publicity/toPublicityUpdatePrice.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nzBNPDkpC59nLGLXlia5NIErQt2WIkH8Z/0e7C1%2buFeA==&purchaseType=1&updateType=1) 3.体外诊断试剂更新我省参考价(https://ggfw.scyb.org.cn/sjstd/publicity/toPublicityUpdatePrice.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nzBNPDkpC59nLGLXlia5NIErQt2WIkH8Z/0e7C1%2buFeA==&purchaseType=1&updateType=2) 4.体外诊断试剂更新外省参考价(https://ggfw.scyb.org.cn/sjstd/publicity/toPublicityUpdatePrice.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nzBNPDkpC59nLGLXlia5NIErQt2WIkH8Z/0e7C1%2buFeA==&purchaseType=1&updateType=1)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4

    医保准入 / 物价 四川省
  • 四川省关于公示2026年第一、二、三批医用耗材计算机校验异常产品整改情况的通知 川药招〔2026〕135号

    相关医药机构,相关企业:根据《关于公示2026年第一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6〕24号)、《关于公示2026年第二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6〕40号)、《关于公示2026年第三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6〕7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药招中心)前期已通知相关申报企业对计算机校验异常产品进行整改,现将按要求已整改且符合《医用耗材申报规范》的产品及其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6日。二、公示范围及内容属于《通知》内容中计算机校验异常的第(四)、(五)、(六)、(七)、(九)、(十)、(十三)、(十四)类且在规定时间内按《医用耗材申报规范》要求完成整改的产品(详见附件),公示内容包含企业信息、产品信息、澄清理由等。公示无异议执行挂网后将纳入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重点监测名单,如公示期间或挂网后被确认为违规申报的产品,将取消挂网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如产生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三、质疑要求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线上质疑链接: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四、其他属于《通知》内容中计算机校验异常的第(四)、(五)、(六)、(七)、(九)、(十)、(十三)、(十四)类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整改的产品(含其中一类或多类)及整改后仍不符合《医用耗材申报规范》的产品撤回申报企业,请相关企业在增补周期内严格按照《医用耗材申报规范》等规定重新进行挂网申报。咨询电话:028-85157579附件:1.高值、低值医用耗材公示产品列表(https://ggfw.scyb.org.cn/hcstd/publicity/toPublicityGoods.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nzBNPDkpC59mbEGOx1RY3rZQGo5F1lmQIEvFSszOkA0w==)2.体外诊断试剂公示产品列表(https://ggfw.scyb.org.cn/sjstd/publicity/toPublicityGoods.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nzBNPDkpC59mbEGOx1RY3rZQGo5F1lmQIEvFSszOkA0w==)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4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四川省
  • 云南省部分“三同”注射剂价格风险处置申诉和质疑结果公告

    各相关企业: 现将部分“三同”注射剂价格风险处置申诉和质疑结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诉、质疑结果 现已完成对《关于开展部分“三同”注射剂价格风险处置的通知》中相关企业递交的申诉、质疑资料的审核,处理结果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1日,相关企业可对申诉质疑结果向我中心咨询,咨询后仍对申诉质疑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投诉。对于公示期有投诉的产品,待投诉处理完再按照投诉处理意见予以处置,无投诉且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待公示期结束后按后续通知挂网采购。 三、投诉受理处理相关要求 针对采购平台审核公布的审核结果,认为采购平台对部分“三同”注射剂价格风险处置申诉和质疑结果违反了有关招采政策及文件的,可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2020〕80号)(见附件4)要求向省医疗保障局提起投诉。 (一)投诉人应填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登记表(见附件2)、投诉汇总表和投诉资料清单表(见附件3,递交时需提供U盘现场拷贝电子版),并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由授权人现场递交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企业)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3.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质疑(申诉)或评审处理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5.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厂址、法定代表人签章以及授权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投诉资料递交时间:投诉资料递交时间不限(8: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地址:云南省医疗保障局5楼508办公室(昆明市环城南路439号)。 (三)投诉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另行公告。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投诉咨询电话: 0871-63886059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56附件1:申诉质疑处理结果.xlsx附件2: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登记表.docx附件3:投诉汇总表、投诉资料清单表.docx附件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2020〕80号).pdf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6月24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云南省
  •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拟调整254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用耗材及医保支付类别的公示

      按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程序,现将我局拟调整的2542项医疗服务项目的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计价说明、价格等要素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反馈。  联系人:晁瑜  联系电话:0971-8177396  电子邮箱:qhsybjjgzcc01@163.com  地点: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7号隆丰国际大厦9楼  附件:拟调整254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用耗材及医保支付类别的公示青海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6月24日

    医保准入 / 支付 青海省
  • 新疆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13批省际联盟医用耗材和3批检验试剂 集中带量采购下一年度执行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各师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及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要求,为确保河南省际联盟血液透析类、神经外科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内蒙古省际联盟止血材料项目转至京津冀省际联盟止血材料带量采购项目中选结果在我区顺利落地实施,以及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福建省际联盟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重庆省际联盟腔镜吻合器、静脉留置针,广东省际联盟超声刀及预充式导管冲洗器、京津冀“3+N”省际联盟23种医用耗材、浙江省际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乳房旋切刀,辽宁省际联盟无针连接件等6类、陕西省际联盟心脏起搏器、新疆“南北中区域联盟”吻合器类共12批医用耗材,和江西省际联盟肾功和心肌酶、肝功生化检验试剂,安徽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共3批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下一年度续约工作的平稳衔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一)机构范围自治区及兵团参加报量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以及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二)品种范围、采购周期及协议量1.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河南省际联盟血液透析类、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期满接续采购中选品种,采购周期:1年。协议量以各医疗机构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填报确认的接续采购需求量为准。2.协议期满转项目采购:原内蒙古省际联盟止血材料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协议期满,中选品种转至京津冀省际联盟止血材料集中带量采购项目,采购周期:2年。协议量以各医疗机构在京津冀联合采购平台填报确定的采购需求量为准。3.协议期内下一年度续约采购:(1)医用耗材类:①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3年;②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3年;③福建省际联盟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2年;④重庆省际联盟腔镜吻合器、静脉留置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接续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2年;⑤广东省际联盟超声刀及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接续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2年;⑥京津冀“3+N”省际联盟23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2年;⑦浙江省际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三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3年;⑧浙江省际联盟乳房旋切刀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3年;⑨辽宁省际联盟无针连接件等6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2年;⑩陕西省际联盟心脏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接续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3年;⑪新疆“南北中区域联盟”吻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2年。(2)检验试剂类:①江西省际联盟肝功生化、肾功和心肌酶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2年;②安徽省际联盟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2年。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腔镜吻合器、静脉留置针、京津冀“3+N”省际联盟23种医用耗材、辽宁省际联盟无针连接线等6类、新疆“南北中区域联盟”吻合器类医用耗材,以及肾功和心肌酶、肝功生化、安徽省际联盟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续签协议量以各医疗机构在兵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填报的续签需求量为准,其余续签协议量均以各医疗机构上一年度协议需求量为准。4.延长执行期项目:第四批国家医用耗材(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类)、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四川省际联盟口腔种植体、天津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接续、福建省级联盟心脏介入电生理、京津冀“3+N”冠脉球囊接续、内蒙古省际联盟冠脉导引导丝接续、吉林省际联盟弹簧圈、辽宁省际联盟补片类、陕西省际联盟口腔正畸托槽、京津冀“3+N”关节用骨水泥类共11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2026年6月30日到期后继续按原规定执行,期满接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延长期间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采购情况自主签订补充协议。二、续签执行时间2026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结束。三、工作安排(一)建立续签项目。6月23日前在兵地医药招采系统分别建立“河南省际联盟血液透析类接续第一采购年度、河南省际联盟神经外科医用耗材接续第一采购年度、京津冀省际联盟止血材料集采第一采购年度、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集采第二采购年度、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集采第二采购年度、福建省际联盟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集采第二采购年度、重庆省际联盟腔镜吻合器接续第二采购年度、重庆省际联盟静脉留置针接续第二采购年度、广东省际联盟超声刀及预充式导管冲洗器接续第二采购年度、京津冀“3+N”省际联盟23种医用耗材集采第二采购年度、浙江省际联盟输注泵和冠脉超声诊断导管集采第三采购年度、浙江省际联盟乳房旋切刀集采第二采购年度、辽宁省际联盟无针连接件等6类集采第二采购年度、陕西省际联盟心脏起搏器接续第二采购年度、新疆“南北中区域联盟”吻合器类集采第二采购年度、江西省际联盟肾功和心肌酶检测试剂集采第二采购年度、江西省际联盟肝功生化检测试剂集采第二采购年度、安徽省际联盟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集采第二采购年度。”18个集采项目,并完成相应协议采购量和中选产品数据导入。(二)签订三方协议。请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于2026年6月25日一7月15日分别登录自治区、兵团“药品和耗材招采子系统”完成配送关系建立和三方协议签订。首次登录自治区、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系统的相关生产配送企业须在公服网厅完成企业信息注册、认证和数字证书申领工作,生产配送企业数字证书统一在兵团医药招采管理系统内申请。四、其他要求请各相关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配送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工作,确保有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工作平稳衔接和顺利执行。对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时,集采供应清单中的备选产品及考核时不视为非中选产品,实际采购中均不计入非中选产品统计。检验试剂集采项目中,允许同企业(包括关联企业)同检测项目内的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在同企业不同注册证及不同的包装规格中选产品之间调整并合并计算协议完成量。其他批次采购执行要求参照各采购文件执行。执行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兵团医疗保障局报告。五、联系方式政策咨询:自治区医保局:0991-8805076、8802195;兵团医保局:0991-2890899;0991-4607069技术服务:自治区医保平台:钉钉群:164645010292(新疆招采-耗材14群)QQ群::975481854(签章及数字证书)兵团医保平台:QQ群:532596173(耗材生产企业群)195814637(耗材配送企业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兵团医疗保障局2026年6月15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辽宁省关于公示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采购项目(2026年第五批)审核结果的通知

    相关投标企业: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采购项目(2026年第五批)产品申报工作已结束,中心对申报产品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一、公示内容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采购项目(2026年第五批)审核通过结果(https://ggfw.ybj.ln.gov.cn/tps-web/pubTcmfInfo?btchNo=h58l78IP1y6MO7mXVJq83w%3D%3D)。二、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三、有关说明1.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信息审核采集国家相关部门数据的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2.审核不通过产品在增补挂网结果公布当日转入下一批次增补,请相关企业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重新维护产品信息,并提交至中心审核。四、申诉受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可登录系统进行申诉。具体操作方法:进入“药品招标管理”模块,在“产品信息管理”-“药品审核结果公示”菜单里,选择“项目名称”和“批次名称”,点击“查看公示产品”进入公示产品列表页面,点击产品信息后的“申诉”按钮进行申诉。咨询电话:024-23448115。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6月24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辽宁省
  • 河南省34种药品省际联盟采购公告(二) 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 128 号

    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由河南省牵头,对34种药品开展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根据采购工作安排,现发布《34种药品省际联盟采购文件(HN-YPDL-2026-1)》。请有关企业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参与本次集采工作。附件:1:34种药品省际联盟采购文件(HN-YPDL-2026-1).pdf2:采购品种填报需求量.xlsx3:采购品种联盟省份参与情况.xlsx34种药品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2026年6月23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南省
  • 宁夏关于公布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江西干扰素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新增中选药品资质审核结果及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我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整体工作部署,2026年6月12日,我局发布了《关于公示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江西干扰素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新增中选药品资质审核结果的通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和反馈,现将资质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同时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药品范围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江西干扰素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新增中选药品,详见附件。二、操作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三、配送关系确立流程(一)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请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来源选择“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江西干扰素省际联盟中选(第三年)”对应批次,自主选择药品配送企业。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配送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四、《三方合同》签订流程(一)医疗机构申报、签订合同。医疗机构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模块,来源选择“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江西干扰素省际联盟中选(第三年)”对应批次,在“省际联盟合同申报”页面申报、签订合同,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二)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医疗机构申报、签订合同后,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来源选择“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江西干扰素省际联盟中选(第三年)”对应批次,在“合同管理”页面点击“卖方合同管理”,查看、签订并提交《三方合同》。(三)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医疗机构申报、签订合同后,配送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来源选择“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江西干扰素省际联盟中选(第三年)”对应批次,在“合同管理”页面点击“配送方合同列表”,查看、签订并提交《三方合同》。五、注意事项(一)药品生产企业可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信息公开—药品配送企业信息公开”中查询配送企业信息,可自行配送或选择配送能力强、信誉度好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配送企业负责该企业某个挂网药品的配送,以地市为单位实现配送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的全覆盖。(二)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及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按医疗机构采购需求实行药品配送。一个药品可在全区委托多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配送。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均应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履行承诺,并将配送情况纳入信用评价管理。配送关系确认后,在协议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改。(三)宁夏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实行合同管理,医疗机构基于《三方合同》采购约定量范围内的药品,约定采购量在“药品交易结算-采购目录管理-目录约定量”中查看。报送预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在完成《三方合同》约定采购量后仍需采购的,可根据实际使用量需求再次签订《三方合同》;未报送预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如需采购中选药品,需从中选药品目录中勾选本院未报量但确需采购的药品加入本院采购目录,自行填写实际用量并签订《三方合同》,合同生效后方可下单采购。(四)各相关单位请详细阅知有关协议约定条款,履行相应责任义务,明确并严格按照协议中涉及的各方责任、义务、退换货等规定执行。六、联系方式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业务咨询:0951-5166082附件: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江西干扰素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新增中选药品资质审核结果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

    医保准入 / 集采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宁夏关于开展止血材料和缝合线等六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购销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止血材料和缝合线等六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开展中选产品购销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现就本次签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购销三方协议签订主体(一)参加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和省际联盟缝合线等六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二)参加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和省际联盟缝合线等六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生产企业。(三)参加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和省际联盟缝合线等六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生产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二、购销三方协议签订时间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购销三方协议签订时间:2026年6月24日起。三、配送关系确立生产企业发起配送协议—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协议—配送协议生效—生产企业向该协议添加产品—配送企业同意产品配送关系—产品配送关系生效。四、购销三方协议签订操作流程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须在系统右上方的帮助文档—耗材交易结算操作手册中仔细阅读各自的操作手册,网上签订《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26年)》《省际联盟缝合线等五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26年)》制式协议。(一)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登录系统前务必安装CA数字证书驱动,此步骤是在线签订购销三方协议时的必要条件。(二)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均使用CA锁登录系统,在线签订购销三方协议(合同)。协议签订分为三步,第一步由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生成配送协议,第二步医疗机构发起三方协议(合同),第三步由三方依次签订合同,医疗机构签订后合同生效。五、联系方式业务咨询:0951-5166970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CA技术支持:4007188588附件:1.参加止血材料和缝合线等6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名单2.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信息与国家库数据比对结果一致的公布目录3.缝合线等5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信息与国家库数据比对结果一致的公布目录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

    医保准入 / 集采 宁夏回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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