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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集采中选药品续签的通知

    各医药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因部分企业未按要求调整药品价格,即日起暂停部分药品采购资格,详见下表。特此通知。序号药品通用名表述剂型包装单位规格包装企业名称1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注射剂支2ml:1mg*1支/支,中硼硅玻璃安瓿装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5年11月28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上海市
  • 上海关于暂停部分药品采购资格的通知

    各医药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因部分企业未按要求调整药品价格,即日起暂停部分药品采购资格,详见下表。特此通知。序号药品通用名表述剂型包装单位规格包装企业名称1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注射剂支2ml:1mg*1支/支,中硼硅玻璃安瓿装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5年11月28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上海市
  • 辽宁关于公布并执行 2025年11月取消药品挂网结果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部队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规[2025]4 号,以下简称《通知》),挂网满3年的药品,在不影响临床使用(有可替代产品挂网)前提下,生产企业可申请撤销挂网。根据企业申请,现将2025年11月企业自主申请取消挂网并经中心审核通过的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自2025年12月2日零时起取消挂网。出附件:取消挂网药品表(2025年11月)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2月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辽宁省
  • 宁夏关于开展我区部分中成药价格风险治理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医药价格核查线索通报》(价采核字〔2025〕23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阳光挂网实施细则(试行)》(宁医保规发〔2025〕6号),现开展我区部分挂网中成药价格风险治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已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挂网、存在医药价格风险的中成药。二、调整要求请相关企业认真开展价格自查,对照我区已挂网同品种药品最小每日费用,主动规范价格行为,调整至合理价格水平。同通用名其他规格和包装的药品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同步处置。在调整时间结束后仍推诿、拒绝调价的企业药品,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药品进行黄、红标及撤网处置:1.调整后价格为宁夏平台同种药品最低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3倍及以上5倍以下的进行黄标处置。2.调整后价格为宁夏平台同种药品最低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5倍及以上10倍以下的进行红标处置。3.调整后价格为宁夏平台同种药品最低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10倍及以上的进行暂停挂网处置。三、调整时间及方式1.调整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12月9日2.调整方式: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模块,点击“商品管理-价格调整”自主提交调价申请。四、联系方式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业务咨询:0951-5166972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12月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甘肃省
  • 青海关于公示部分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近期,收到部分药品信息变更申请,依据相关企业提供的信息变更资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17:00。  联系电话:0971-6115291、5115636  联系地址: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千家福家居对面))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青海省
  • 关于对《河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的通知

    冀医保函〔2025〕108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对《河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局属各单位:经研究,决定对《河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冀医保规〔2024〕6号)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冀医保规〔2024〕7号)两个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一、对《河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十三条的修改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3号)第四十一条规定,相应申诉期限明确为“10个工作日”。现将《河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十三条中“可在收到处理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修改为“可在收到处理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二、对《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的修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中“或者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的”修改为“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的”。河北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11月2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北省
  • 内蒙古省关于公布2025年第十一批国家谈判药品挂网结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5〕241号)

    内药采中心字〔2025〕241号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内医保发〔2024〕18号)要求,现将维立西呱片等国家谈判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各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动态调整管理】查看企业及药品信息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药品将纳入采购系统。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采购及配送工作,保障临床使用需求。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内蒙古自治区
  • 河南省关于公示2025年12月通过绿色通道增补挂网药品的通知(一)

    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275号有关药品企业:按照《关于做好药品挂网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医保价采函〔2024〕42号)、《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11月24日-11月30日按照绿色通道申报挂网的药品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2日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附件:2025年11月24日-11月30日绿色通道申报药品清单.xlsx 2025年12月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南省
  • 河南省关于铝碳酸镁咀嚼片等82个药品价格调整的公示

    各医疗机构,药品企业: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要求,经企业主动申请,现将铝碳酸镁咀嚼片等82个申请调整药品价格的药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日至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申投诉信息。公示期结束后,调整后价格将更新至我省医药采购平台。附件:铝碳酸镁咀嚼片等82个调整药品价格信息表.xls2025年12月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南省
  • 四川省关于公示药品企业信息及挂网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川药招〔2025〕299号 )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根据《关于做好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5号)和《关于做好近期药械产品分类采购申报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药招〔2021〕112号)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主动申请原则,现将相关变更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线上质疑链接: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联系电话:028-86917838 028-85151912附件:1.企业名称变更列表2.药品申报企业变更列表3.国家医保编码信息变更列表4.产品信息变更列表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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