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
至
CIO在线为您找到 5286 条相关结果
  • 山东省关于签订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省际联盟集采干扰素、国家和省集采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第二年度)购销协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签订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省际联盟集采干扰素、国家和省集采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第二年度)购销协议。一、签订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月10日。二、签订主体各市医联体牵头单位和中选药品的申报企业。三、签订方式医疗机构或申报企业任何一方可通过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发起生成并签订购销协议。四、操作方式(一)权限设置操作路径:“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机构角色管理”页面增加“协议签订角色(并选择双方协议签订菜单)”-“账号管理”-“机构账号管理”页面选择对应的子账号,设置“协议签订角色”。(二)签订购销协议操作路径:“药品采购管理”-“电子协议签订管理”-“双方协议签订”-在“进行中”页面对应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电子签章”后按操作说明步骤,查看协议并签章。 附件:1.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双方协议签订操作说明(生产企业)2.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双方协议签订操作说明(医疗机构)2026年1月28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山东省
  • 关于暂停Su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imited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采购资格的通知

    各医药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Su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imited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的公告》(2026年第12号)有关内容,暂停Su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imited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采购资格,详见下表。序号药品通用名规格单位生产企业1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 3mg*30粒/盒,双铝塑包盒Su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imited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6年1月27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上海市
  • 关于公布河北省联盟(省)集采到期接续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经企业申报、价格遴选解密、公示、申投诉处理、专家论证及谈判等,现将符合河北省联盟(省)集采到期接续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编号HBYPJC-2025-06》中选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一、接续药品中选企业仍为原中选企业的,中选企业需继续供应并按新的中选价签订三方协议,协议自2026年1月1日执行。二、此次中选结果部分更换或全部更换的,原中选企业应继续供应,新中选企业要结合实际,积极做好备产备供,中选结果自2026年3月1日起执行。三、对中选企业外省有集采中选最低价的,企业应于30日内及时进行价格联动。未按时限完成联动价格,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信用评价进行处置。附件:河北省联盟(省)集采到期接续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1月2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北省
  • 河北省关于公布胰岛素笔用针头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按照《河北省胰岛素笔用针头带量联动采购工作方案》(HBHCLD-2025-01)要求,经公示、申投诉等程序,现将中选结果予以公布(附件)。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期另行通知。附件:胰岛素笔用针头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1月2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北省
  • 浙江省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中选企业:根据相关工作部署,为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现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信息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药品范围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具体见附件。二、申报时间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5日。三、申报方式企业通过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申报挂网管理”-“产品申报”模块,选择“线上项目申报”,在维护产品基础信息后选择产品申报批次“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四、其他事项(一)供应清单内的中选产品,供应地区选择我省的以及我省医药机构有报量的,相关企业(含联合体所有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二)中选产品未在“供应清单”内的规格和包装,相关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基于其中选价格按照差比价规则计算调整我省原挂网价格,未填报或填报价格不符合要求的,届时将暂停在线交易。中选产品涉及新增规格纳入“供应清单”的,由国家联采办按其规则确定。(三)请企业认真查看和核对系统中已生效药品的注册批件(包括再注册批件、补充生产批件等)、说明书等文件,如有过期或更新的请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四)为保障我省医药机构中选品种用药供应,请各有关企业提前做好组织生产、备货工作,确保我省相关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执行。(五)有关执行时间及配送关系建立将另行通知。五、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1-12393;0571-81053390;联系地址:省行政中心三号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16号楼1楼。附件: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GY-YD2025-1).pdf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2026年1月2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浙江省
  • 川药招〔2026〕21号 关于公布更新部分企业医用耗材产品价格信息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企业: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挂网药品价格治理要求平稳推进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示部分企业医用耗材产品更新价格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6〕17号)相关要求,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按程序对申报企业主动申请下调部分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价格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结束,公示无异议的医用耗材产品更新后的联动参考价和我省参考价信息(详见附件)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执行。请各医疗机构参考本通知内容作调价准备,在限价基础上主动议价。查询链接:1.高值、低值医用耗材产品更新我省最高参考价/我省参考价公布https://ggfw.scyb.org.cn/hcstd/publicity/toPublicityUpdatePrice.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mV0BvLJanJJSUibzh%2bGDP/SVOUvIv2HHEe4zmMPKhumA==&purchaseType=1&updateType=22.高值、低值医用耗材产品联动参考价公布https://ggfw.scyb.org.cn/hcstd/publicity/toPublicityUpdatePrice.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mV0BvLJanJJSUibzh%2bGDP/SVOUvIv2HHEe4zmMPKhumA==&purchaseType=1&updateType=13.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产品更新我省最高参考价/我省参考价公布https://ggfw.scyb.org.cn/sjstd/publicity/toPublicityUpdatePrice.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mV0BvLJanJJSUibzh%2bGDP/SVOUvIv2HHEe4zmMPKhumA==&purchaseType=1&updateType=24.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产品更新联动参考价公布https://ggfw.scyb.org.cn/sjstd/publicity/toPublicityUpdatePrice.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mV0BvLJanJJSUibzh%2bGDP/SVOUvIv2HHEe4zmMPKhumA==&purchaseType=1&updateType=1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9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四川省
  • 四川省《关于公布更新部分企业医用耗材产品价格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6〕21号)

    1、高值、低值医用耗材产品更新我省最高参考价/我省参考价公布https://ggfw.scyb.org.cn/hcstd/publicity/toPublicityUpdatePrice.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mV0BvLJanJJSUibzh%2bGDP/SVOUvIv2HHEe4zmMPKhumA==&purchaseType=1&updateType=22、高值、低值医用耗材产品联动参考价公布https://ggfw.scyb.org.cn/hcstd/publicity/toPublicityUpdatePrice.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mV0BvLJanJJSUibzh%2bGDP/SVOUvIv2HHEe4zmMPKhumA==&purchaseType=1&updateType=13、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产品更新我省最高参考价/我省参考价公布https://ggfw.scyb.org.cn/sjstd/publicity/toPublicityUpdatePrice.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mV0BvLJanJJSUibzh%2bGDP/SVOUvIv2HHEe4zmMPKhumA==&purchaseType=1&updateType=24、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产品更新联动参考价公布https://ggfw.scyb.org.cn/sjstd/publicity/toPublicityUpdatePrice.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mV0BvLJanJJSUibzh%2bGDP/SVOUvIv2HHEe4zmMPKhumA==&purchaseType=1&updateType=1

    医保准入 / 集采 四川省
  • 云南省挂网议价药品价格补充完善(第202601批)审核结果公示及采购类别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要求,实行挂网产品动态调整,云南省挂网议价药品价格补充完善(第202601批)信息审核工作已完成。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和采购类别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企业查看云南省挂网议价药品价格补充完善(第202601批)信息审核结果表。() 二、公示期: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5日。 1.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2026年2月5日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zhjgk701@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云南省挂网议价药品价格补充完善(第202601批)+企业名称+申诉质疑” 2.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4)提交申诉、质疑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三、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行,不在本批次采购类别调整范围内。审核不通过的本批药品,暂不进行采购类别调整。 四、采购类别调整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将于2026年2月9日起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行采购类别调整。 五、挂网药品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应在30天内提出调价申请。如出现瞒报、谎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申诉、质疑咨询联系电话:综合监管科0871-65330065、65332056 交易咨询联系电话:0871-63606934、65388795、68313372、65357873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710、703室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docx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附件3:申诉质疑汇总表(格式) .xls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1月2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云南省
  • 关于公布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5-1)》规定,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开展了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现公布中选结果(详见附件)。请联盟各地区于2026年5月执行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具体执行日期由联盟各地区确定。特此通知。附件: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2026年1月28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全国
  •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的通知 内药采中心字〔2026〕14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联采办《关于组织开展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的函》,现开展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机构范围已报送采购需求量且需求产品企业已申报的医疗机构。二、填报方式本次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西)-联盟集采-医疗机构协议量管理”(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web/hallEnter/#/unitLogin)开展,具体操作方法见系统内操作手册。登录账号和密码与需求量填报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一致。三、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分配规则约定采购量包括分配采购量和待分配采购量。(一)分配采购量(初始获取采购量)1.各采购品种最低价中选企业以医疗机构上报的本企业100%需求量作为分配采购量;2.按“拟中选规则一”“拟中选规则二”中选的非最低价企业以医疗机构上报的本企业80%需求量作为分配采购量;3.按“拟中选规则三”中选的非最低价企业以医疗机构上报的本企业70%需求量作为分配采购量。(二)待分配采购量各采购品种待分配采购量包括:1.各采购品种未中选企业的100%需求量;2.按“拟中选规则一”“拟中选规则二”中选企业中,非最低价中选企业需求量的20%;3.按“拟中选规则三”中选企业需求量的30%。(三)待分配采购量分配资格及分配规则按拟中选规则三中选的企业不参与待分配采购量分配,其他中选企业获得待分配采购量分配资格。具体分配规则如下:1.医疗机构已填报需求量中,具有待分配量资格的中选企业数在2家及以上的,按照中选价格由低到高排位,最低价中选企业可获得待分配采购量的30%,次低价中选企业可获得待分配采购量的15%,第三低价格中选企业可获得待分配采购量的5%,剩余待分配量由医疗机构自行分配给具有分配资格的中选企业;2.分配剩余采购量时,若医疗机构填报的产品中,无获得待分配量资格的中选产品,可将待分配采购量自主分配给具有分配资格的中选企业;3.若超过规定时间,医疗机构不进行分配的,直接分配给该医疗机构已填报需求量品种的最低价中选企业。四、时间安排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3日17时;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4日17时。五、工作要求(一)各盟市医保部门要深刻认识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及时纠正差错数据,提高数据精准性。(二)各盟市医保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指导医疗机构选择同类价格合理的中选产品。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三)相关医疗机构要按要求做好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后,各医疗机构需导出并打印《协议量汇总表》,经本单位院长、书记双签字确认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1月28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医保准入 / 集采 内蒙古自治区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