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企业: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中心对2026年2月份企业提交的增补挂网申请进行了核验,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3月12日-16日二、各申报企业可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附件:符合申报条件的药品清单.xls2026年3月12日
各相关单位:采购周期内,康蒂思(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北康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上海博脉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按不高于本企业同产品分类中选价挂网,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可视为中选产品。湖南普惠圣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心凯诺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申请按不高于同产品分类平均中选价挂网,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在医疗机构考核时不视为非中选产品。申请符合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现予以公告。附件:省际联盟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等4种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增补产品(20260306版)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3月11日
各相关疫苗采购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根据《山西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我省2025-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产品目录及价格予以公布(见附件)。该目录内产品及价格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各相关疫苗采购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可通过山西省非免疫规划疫苗网上阳光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及配送工作。特此通知。附件下载1:山西省2025-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产品目录及价格表.pdf
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 一、公示内容 经审核,产品及其企业自主报价符合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申报要求,拟挂网的医用耗材的产品信息及价格信息。公示产品信息按组件编码计、价格信息按CODE编码计。(详见附件1,2)。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5日。 三、申投诉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相关企业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投诉”提出质疑和申投诉,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完整、真实,上传附件内容清晰。 企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如实申报价格,一经核实,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失信评级。 四、其他 已申报并送审但未列入本次公示目录的产品,主要为不符合产品阳光挂网申报要求的产品,包括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有误、包装单位填写有误、产品未报价或报价不符合申报要求等,请申报企业按要求对申报材料撤回修正后重新提交。 附件:1.拟挂网医用耗材产品信息表(2026年第3期) 2.拟挂网医用耗材价格信息表(2026年第3期)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械采购处 2026年3月11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部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耗材生产(经营)企业: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的耗材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和价格联动确认结果,按照省医保局《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规〔2024〕1号)要求,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3月16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 附件:耗材价格调整清单(ypzb2015gs.lnypcg.com.cn/BidInfoPublic/Genuine/hc_prics_info.aspx?RID=2031558852126466050)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3月11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取消部分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的公示》要求,现对已公示结束的117条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详见附件)停止采购,做医药机构失效处理,自即日起执行。附件:取消医保编码的中药配方颗粒清单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6年3月10日
各药品生产企业、各医疗机构:根据《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药械重点监控监管工作规范》以及本市全面议价挂网相关文件的要求,本市进一步加强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监管工作。现公布2025年11月挂网公开议价超“黄线”、未通过公允性评估、重点监控药品幅度靠前且有一定采购金额的品种,具体情况见附件。公布品种仅作为提醒,请各医疗机构根据市场供需情况以及阳光平台“红黄灰”标提醒信息,考虑临床需求,采购质量可靠、价格适宜的药品。特此通知。附件:1、新申请超“黄线”品种2、原在库超“黄线”品种3、未通过公允性品种4、重点监控品种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6年3月10日
各相关企业:现将《河北省联盟(省)集采到期部分药品接续集中采购文件(HBYPJC-2026-01)》拟中选结果公示,详见附件。一、公示时间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18日。受理申(投)诉期间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申(投)诉。二、拟挂网公示(一)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拟中选药品挂网价提出申(投)诉的,有关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二)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河北省联盟(省)集采到期部分药品接续-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选择“拟中选公示结果”服务事项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三)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拟中选资格。(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作为此次集采中选药品。三、其他要求请尚未填报《报价合理性声明》的拟中选企业,于2026年3月18日前登录招采子系统,按以下路径完成补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河北省联盟(省)集采到期部分药品接续-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选择"报价合理性声明"事项,并上传加盖公章的声明文件。电话:0311-66906539附件:河北省联盟(省)集采到期部分药品接续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3月11日
各相关医药企业: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启动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函》的要求,2026年2月份通过全国联审通办申报挂网的医用耗材的申报工作已结束,现将相关企业维护的挂网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8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企业申投诉。请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 https://ggfw,.hliybj.org.cn/hallst/web/hallEnter/#/Index),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公示】【2026年3月份黑龙江省医用耗材挂网(联审通办)】,查看公示内容。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投诉,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发起承诺制申投诉】-【2026年3月份黑龙江省医用耗材挂网(联审通办)】进行申投诉。申投诉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三部分,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投诉企业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如没有申诉质疑,将于公示期结束后执行,有申投诉的,处理完毕后再执行。咨询电话:0451-85975635、85975682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3月11日附件: 3月联审通办公示产品列表
各相关耗材生产企业、代理企业:现将2026年度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企业申请的产品价格调整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相关企业可到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动态调整端口查看,公示期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8日。企业如有申诉质疑,请在公示期内将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动态调整申诉质疑端口提交,逾期不子受理。如没有申诉质疑,将于公示期结束后直接执行,有申投诉的,处理完毕后再执行。附件:2026年第三批企业自主价格调整结果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3月11日附件: 3月耗材降价产品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