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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药品信息化追溯的要求,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结合本省实际,我局联合省卫健委、省医保局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按附件2《意见反馈表》格式填写并于2026年3月28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ypltc@fjmpa.cn,邮件标题标明“XX单位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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