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8日
2019-01-05
2019-01-02
2018-12-21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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