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8日8日,德州市局药品市场监管科、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药械大队联合对平原县康美林大药房药品零售企业药品GSP认证后管理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平原县康美林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9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