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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枣庄市甫和仲景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枣庄市康源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枣庄市维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枣庄市健之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87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含连锁门店)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上述企业(详见下表)所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已于2017年6月29日被注销。

特此公告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9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