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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注册业务网上办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注册网上申报的公告》(2020年第145号)、《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药品注册网上申报功能上线运行的通知》(药监综药注〔2020〕119号)有关规定,涉及“国产药品再注册”、“不涉及技术内容的国产药品变更备案”和“一次性进口(省局)”等省级办理事项的,自2021年1月1日起可在网上办理药品注册业务,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网上申报工作。2021年1月1日前已签收的上述省局办理事项,按照原工作程序和要求执行。后续国家药监局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使用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国家药监局反馈,或与省局注册处联系,联系人:曹心珂、张静静,联系电话:0531-88592601、0531-8856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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