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精神,现公布2025年12月部分短缺药的全国平均价(详见附件),请各医疗机构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保供稳价的基础上,采购质量可靠、价格适宜的药品。附件:2025年12月部分短缺药全国平均价表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6年3月10日
各医药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国家局相关文件精神,于2026年3月11日零点暂停部分药品的采购资格,详见下表。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企业蜜炼川贝枇杷膏煎膏剂每袋装22克*6袋/盒,药用铝塑复合膜盒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蜜炼川贝枇杷膏煎膏剂22g*9袋/盒,药用铝塑复合膜盒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感冒清热片薄膜衣0.55g*8片/盒,铝塑包装盒河北唐威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6年3月10日
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24年7月实施)相关要求,现组织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25年度自查报告填写工作: 一、填报主体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24年7月实施)第十二条,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提交上一年度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二、填报时间 2026年3月11日14:00-2026年4月30日23:59 三、填报地址 https://zwfw.yjj.beijing.gov.cn 四、填报要求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24年7月实施)第十二条,年报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五、填报操作指南 图文版用户手册见附件。 六、其他要求 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报系统近期用户访问量较大,如遇到登陆或操作问题,您可以: 1.发送电子邮件至jszc2025@163.com。详细描述“办理何类事项时遇到什么问题”,注明联系方式并上传问题截图,工作人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建议优先发送邮件,技术热线繁忙)。 2.拨打技术支持热线:400 900 1866。服务时间:9:00-18:00(工作日) 有关填报内容的疑问可咨询各区监管部门:附件: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企业年度自查报告_用户手册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0日
当组织器官可以“按需定制”,当类器官能够提前验证药物疗效,不同于以塑料、树脂、金属粉末等为打印原料的传统3D打印,以细胞为原料的生物3D打印正逐步颠覆传统诊疗方式,破解组织修复、器官再造、药物研发、个性化治疗等医疗领域的诸多难题。2026年1月,国家医保局印发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正式设立生物3D打印(组织/血管/器官)辅助操作费等价格项目,对打通生物3D打印“从实验室产品到价格立项”的关键一环,助力前沿技术告别“科研特需”,迈入可收费的临床转化快车道具有重要意义。推动按需定制组织器官加速进入临床有赖于细胞致密成型、组织血管构建等生物打印技术的突破,细胞培养、定制打印的仿生器官与组织,正逐步从科研样品变为临床可用的再生替代物,破解组织修复、器官移植等过程中长期存在的供体短缺、免疫排斥等难点痛点,让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迎来新的生命希望。目前,我国组织器官的生物3D打印技术已取得突破性进展,皮肤、软骨、骨支架等简单组织及膀胱等小型类器官也已实现打印并应用于临床,2025年8月上海成功培育全球首个直径超过1厘米的活体心脏类器官,有望为亟需组织器官移植的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生物3D打印类价格项目适应组织、血管、器官打印等临床常见需求,覆盖模型接收、材料准备、打印质控等打印全流程消耗,价格立项有望稳定医疗机构及相关医药企业的收益预期,引导具备技术条件的医疗机构根据患者需求,依规提供组织器官打印服务,助力生物3D打印从“实验室”走向“手术台”,为再生医学发展按下加速键。引导医疗机构精准筛选用药方案肿瘤等疾病具有高度特异性,即使是同一分期的同一癌种,不同患者在突变位点、肿瘤微环境、免疫状态、药物代谢能力等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生物3D打印为快速确定个体化治疗方案提供了可实现路径,医疗机构通过提取患者自体肿瘤细胞,利用定制化生物墨水,能够精准打印肿瘤类器官,完整保留肿瘤遗传信息,还原肿瘤微环境与代谢状态。借助生物3D打印的肿瘤类器官,以及越来越精准的检测技术,医疗机构可同时测试多种药物和剂量,快速筛选出有效治疗药物及联合用药方案。生物3D打印的价格立项,为基于组织模型的药物敏感性检验的临床转化提供收费依据,推动前沿创新技术加速走向临床,让患者享受精准有效的个体化治疗。促进革新药物研发模式生物3D打印的规模化发展也有望颠覆传统新药研发模式。传统药物研发依赖动物实验与细胞模型,存在实验周期长、实验成本高、伦理争议多等诸多问题,例如动物实验常用的恒河猴,近年来价格上涨近20倍,持续走高的动物实验成本已成为影响创新药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生物3D打印为新药研发与实验提供新的解决方案,生物3D打印构建的类器官与器官芯片,能够高度还原人体器官结构、生理功能与代谢环境,模拟药物吸收代谢过程,更贴近人体真实生理反馈。医药企业借助更加成熟的生物3D打印技术,能够有效缩短研发周期、降低试错成本,提高新药研发效率。需要说明的是,医药企业利用生物3D打印技术为非特定患者研发药物,开展临床实验的,不属于医疗服务范围,不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可以预见的是,生物3D打印的价格立项,将有力促进前沿生物技术在医疗场景规模化应用,引导再生医学与新药研发高质量发展,推动生物墨水、打印设备等一批高水平新产品迭代升级。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能够探索开展精准修复、人造器官移植、个性化治疗方案筛选等优质医疗服务,同时助力医药企业在研发阶段快速锁定候选化合物,提高新药研发效率,降低新药研发成本,让群众获得更加优质、更有效率的诊疗服务,让科技创新更好造福于民。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6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挂网药品价格治理要求平稳推进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在国家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期间协同做好我省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4〕46号)要求,创新产品和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备案产品在备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报企业应申报纳入价格联动采购范围:一是有1个外省集中采购挂网价或中标价和10个省内三甲医疗机构采购价的,二是有5个及以上外省集中采购挂网价或中标价的。现将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2日。二、公示范围及内容截至2026年3月2日,申报企业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申请将备案产品从备案专区调整至价格联动专区的产品信息、价格信息等(详见附件1、2)。三、质疑要求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四、经计算机校验疑似新冠产品截至2026年3月2日,企业申请备案转价格联动的产品中有7条体外诊断试剂经计算机校验疑似为新冠产品(详见附件3)未通过,相关产品暂不公示,须公示期内在窗口(丰德成达中心七楼-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2号或鼓楼南街101号,两条街道大门均可进入)递交纸质澄清资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将撤回相关产品备案转价格联动的申请。线上质疑链接: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咨询电话:028-85157579附件:1. 高值、低值医用耗材备案转价格联动公示产品列表2.体外诊断试剂备案转价格联动公示产品列表3.经计算机校验疑似为新冠产品列表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0日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有关零售药店: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要求,现将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中选结果中注射剂多包装处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注射剂多包装情况详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认真核对本企业涉及的多包装注射剂对应的最小制剂单位医保编码、通用名、剂型、规格及包材。2026年3月31日起中选结果中多包装注射剂将替换对应的最小制剂单位医保编码及价格。已有最小制剂单位注射剂挂网执行的,多包装中选注射剂不再挂网。同通用名、剂型、规格、包材(大容量注射剂及小容量注射剂特殊包材)有多条多包装注射剂挂网的,只保留一条最小制剂单位注射剂。。联系方式:0871-65357873、63606934、68313372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0871-65165512附件1:注射剂多包装情况.xlsx 2026年3月10日
各医药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氢溴酸他泽司他片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内容,暂停Epizyme,Inc.(Patheon Pharmaceuticals Inc.)生产的氢溴酸他泽司他片采购资格,详见下表。序号通用名规格包装单位上市许可持有人1氢溴酸他泽司他片200mg*240片/瓶瓶Epizyme,Inc.(Patheon Pharmaceuticals Inc.)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6年3月10日
为持续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落实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部署,全力推进以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及境外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双试点”改革落地见效,助推医药产业创新升级。自2025年9月试点获批以来,中心迅速启动前置服务工作,坚持“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原则,全力提升审评效能。一是组建专人专班负责前置指导、核查及立卷审查等工作;二是制定配套程序文件及管理规定16项,夯实制度基础;三是搭建“双网协同”智慧审评平台,提升审评精准性与时效性;四是畅通咨询渠道,通过设立专线电话、专用邮箱、开放现场咨询日等方式,构建“线上+线下”常态化沟通机制,现已完成咨询服务37次,答复企业问题45个;五是组织“药审‘药’知道”季度专题培训会,强化法规宣贯与技术指导,助力企业理解把握试点工作要求,首期培训24家企业50余名代表参加;六是开展为企精准辅导,对接收的23个品种开展前置服务,3个品种已顺利通过CDE审评并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审评时限提速67%。下一步,中心将着力推动省内更多企业享受改革红利,搭上药品补充申请前置服务通道的“快通车”。同时,持续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审评服务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安徽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广西药监局聚力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哨点建设,以高效能药物警戒工作,为公众用药用械用妆高水平安全保驾护航。目前,广西已建成覆盖药械妆全类别立体化监测网络,其中医疗器械国家级监测哨点数量位居全国首位,药品国家级监测哨点数量排名全国第五,监测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全区药物警戒能力实现持续提升。筑牢监测体系“压舱石”,实现哨点网络全域覆盖强化制度引领,广西药监局联合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哨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哨点单位建设标准与核心职责,强化哨点动态管理与常态化技术指导。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哨点医院药物警戒综合评价工作纳入哨点管理体系,推动药物警戒与临床用药安全深度融合、同频共振。2025年,新增24家二级以上医院纳入自治区级药械妆监测哨点,成功构建起覆盖全区14个设区市、88家医疗机构的立体化监测体系,药械妆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数量稳居全国前列。激活智能监测“新引擎”,推动报告质效双提升创新开发智能辅助上报系统,实现监测报告从收集、审核到上报的全环节数字化管理,有效破解以往报告程序繁琐、工作效率不高的行业难题。当前,广西药械妆不良反应报告数量排名前十的机构均为哨点医院,监测报告数量与质量连续多年保持稳步增长。药品不良反应新的和严重的报告占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严重报告占比、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每百万人口报告数等核心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2025年,全区挖掘风险信号60余个,其中8个获国家药监局认可。同时高质量完成国家中心部署的7个品种安全性再评估工作,为相关药品说明书修订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深化协同联动“强合力”,做到科研科普齐发力加强与医疗机构、科研院校合作,联合开展药物警戒相关研究。2025年,广西药物警戒领域自治区级科研课题立项31个,同比增长29.2%。成功承担国家级课题1项,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科研创新能力实现稳步提升。常态化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周”“5·25爱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累计覆盖群众超2万人次,有效提升公众对药物警戒工作的认知度与参与度,初步形成“监管部门主导、医疗机构主力、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药械妆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作者:梁学文 凌上霄
省药监局相关处室、各检查分局,相关直属单位,各相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强上市药品委托生产监管,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受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2025年第134号,以下简称“134号公告”)的要求,现就我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受托生产企业责任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对委托生产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照134号公告的要求逐一进行评估,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委托生产情况与公告要求不一致的,委托双方应当共同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自查评估报告和整改方案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报负责其监管的药品生产处或检查分局。二、严格受托生产许可审批委托双方不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的,新核发或新增生产范围的拟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在完成准备工作后,申请办理C类许可证核发或者许可事项变更。符合要求的,办理许可核发或者变更并标注“仅限注册申报使用”,同步出具《药品受托生产意见书》。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在持有人办理完成B类许可证许可事项、取消“仅限注册申报使用”后60个工作日内,申请取消相关委托生产“仅限注册申报使用”标注,将委托双方的企业名称、品种名称、批准文号等有关变更情况在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三、加强受托生产监督管理加强法规宣贯和日常监管。各监管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134号公告的宣贯工作,督促企业进行自查整改,将受托生产企业和企业自查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计划进行检查,根据需要开展延伸检查和监督抽检。对存在风险的,应督促其暂停委托生产业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强化跨区域、跨省监管协同合作。对我省接受外省委托生产的受托生产企业,结合年度检查计划完成监督检查。未纳入年度检查计划的,应根据外省药监部门的协查要求,由各监管单位组织协调开展。跨省日常监管信息反馈如不涉及多个监管区域的,由各监管单位自行回复。工作中如有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反馈药品生产处。特此通知。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