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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和田市初见美学工作室使用期限、未经备案的化妆品案(和市市监处[2023]168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行政处罚相对人:和田市初见美学工作室行政处罚相对人代码:92653201MA79FAGY7W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马佳佳处罚信息处罚决定书文号:和市市监处[2023]168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处罚依据:依据国务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国务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罚款处罚内容: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未经备案的化妆品;2.罚款3000元罚款金额:没收金额:决定机关名称: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8/21处罚有效期:公示日期:2023/8/21公示截止期:2024/2/21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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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和田市唯星颜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案(和市市监处[2023]167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行政处罚相对人:和田市唯星颜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相对人代码:91653201MACALM3P6K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石艳丽处罚信息处罚决定书文号:和市市监处[2023]167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处罚依据: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项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罚款处罚内容:罚款3000元罚款金额:没收金额:决定机关名称: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8/21处罚有效期:公示日期:2023/8/21公示截止期:2024/2/21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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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葆元堂中医门诊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西市监处罚〔2023〕0333号)

    序号1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西市监处罚〔2023〕0333号案件名称西安葆元堂中医门诊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西安葆元堂中医门诊有限公司违法企业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1MA6TX26K15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宇飞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微信开设公众号“西安葆元堂中医门诊部”,于2021年在该公众号发布了“名医简介”和“医疗典型案例”等宣传广告,广告文案中包含有“陕西省第二届杰出名中医 陕西省中医专家协会副秘书长 陕西省中医专家协会肿瘤分会常务委员”等宣传文案并附有患者的诊疗案例,该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由当事人员工自行设计发布,广告费用无法计算。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种类: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2023年8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市监罚告﹝2023﹞0333号)。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银行的指定账户(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二维码方式直接交款,或者通过预留手机号码接收陕西省财政厅“短信通知”缴款方式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作出处罚的日期2023年8月21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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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玉市锐康医院有限公司未采取冷藏措施储存药品、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等处罚信息公示(第十四师市监处罚〔2023〕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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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2023年第一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公众用械安全、有效,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47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的59批次医疗器械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抽查检验结果通告如下:本次被抽查检验的医疗器械产品,经核查确认,47批次经检验符合标准规定,12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相关检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行为。特此通告。附件1:2023年(第一期)贵州省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信息(符合要求).xls附件2:2023年(第一期)贵州省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信息(不符合要求).xls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2023年(第一期)贵州省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信息(符合要求)序号样品名称标示生产单位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编号被抽样单位检验依据检验结果不合格项目检验机构报告编号备注1医用防护口罩(非无菌型)湖南睿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规格:16cm×11cm,型号:N95折叠式20221210-04红果乌蒙大药房一分店湘械注准20202141185《医用防护口罩(非无菌型)》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032医用外科口罩云南康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A型耳挂式(小号)20221103红果乌蒙大药房一分店滇械注准20192140072《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043医用外科口罩安徽省康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无菌平面-耳挂式 17.5cm×9.5cm311221124贵州安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十五分店皖械注准20202140090《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054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灭菌型I-1 17cm×18cm-3P耳挂式,成型尺寸:9.5cm×18cm-3P20220429贵州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昌南路分店浙械注准20172140095《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065医用外科口罩安徽锦海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7.5cm×9.5cm 无菌型20220505国药控股贵州医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皖械注准20192140033《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076医用防护口罩科列尔(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5cm×15.5cm /折叠头戴式(无菌型)YF221205E国药控股贵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津械注准20212140170《医用防护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087医用防护口罩新乡市中原卫生材料厂有限责任公司无菌挂耳折叠型22120397贵州康瑞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豫械注准20212140690《医用防护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098医用防护口罩河南省斯科赛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菌折叠挂耳型052211060贵州腾兴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豫械注准20202141347《医用防护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109医用防护口罩河南省凯硕卫材有限公司大号/无菌折叠挂耳型2208066威宁春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豫械注准20222140413《医用防护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1210医用外科口罩新乡市华西卫材有限公司型号:平面挂耳式(无菌);规格:17.5cm×9.5cm2208061074威宁春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豫械注准20212140854《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131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南昌市朝阳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司规格:小号 型号:耳挂式20221015威宁县芊宇康药店赣械注准20182640080《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1412医用防护口罩河南先防医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折叠挂耳式L/无菌折叠挂耳式22120712上药控股毕节有限公司豫械注准20212140760《医用防护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1513医用外科口罩山东康力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175mmx95mm 长方形松紧式无菌型22120201国药控股遵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鲁械注准20142140034《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1614医用外科口罩南昌市赣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耳挂式 170mm×170mm20220402汇川贵康医院赣械注准20202140135《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1715医用外科口罩南昌市康洁医用卫生用品有限公司B型 挂耳式 中号20221106贵州省四季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赣械注准20202140103《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1816医用防护口罩漯河市顺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折叠挂耳式221127贵州省四季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豫械注准20202141132《医用防护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1917医用外科口罩新乡市医邦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无菌平面耳挂式17cm(长)×9cm(宽)2211023018盘州国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亦资二分店豫械注准20202140073《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2018医用外科口罩湖南共睿康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7.5cm×9.5cm/平面耳挂式20220725铜仁爱尔仁爱眼科医院湘械注准20202141606《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2219医用防护口罩河南省中晟祥和卫材有限公司折叠形耳挂式2211021310铜仁市碧江区人民医院豫械注准20202142079《医用防护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2320医用外科口罩河南曙光健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无菌平面挂耳式175mm×95mm批221213国药控股医疗器械铜仁有限公司豫械注准20212141545《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2421医用外科口罩河南瑞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无菌平面型17cm×9.5cm221018038贵州海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豫械注准20202140599《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2522医用外科口罩河南曙光健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无菌平面挂耳式175mm×95mm批221210上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豫械注准20212141545《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2623医用防护口罩河南省富瑞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16cm×10.5cm/无菌折叠型头带式FH20221116安顺市中医院豫械注准20202141514《医用防护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2724医用防护口罩河南省富瑞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16cm×10.5cm/无菌折叠型头带式FH20221109安顺市人民医院豫械注准20202141514《医用防护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2825医用防护口罩河南三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无菌折叠头带式 16cm×11cm22101120铜仁爱尔仁爱眼科医院豫械注准20202141509《医用防护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3026医用外科口罩湖北卓尔天龙医疗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平面耳挂式 (灭菌型)17.5cmX9.5cm20220831三穗县老佰姓评价亿康大药房鄂械注准20202142897《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3127医用防护口罩广东赋迪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非灭菌挂耳式2022110004三穗县老佰姓评价亿康大药房粤械注准20202141824《医用防护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3228医用防护口罩贵州骏江实业有限公司折叠型,16.5cmX10.5cm202212041贵州骏江实业有限公司黔械注准20202140036《医用防护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3329医用外科口罩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17.5cm×9cm 耳挂式2212061A贵州九州通欣益天地医药有限公司鄂械注准20162142263《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3430医用防护口罩河南省富瑞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无菌折叠型头带式16cmX10.5cm95221202贵州聪润商贸有限公司豫械注准20202141514《医用防护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3631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山东朱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平面挂耳式(无菌型),17.5cm×9.5cm22072709贵州惠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鲁械注准20192140064《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3732医用外科口罩广西柳州圣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挂耳式,17.5cm×9.5cm20220630黔西南州卫康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桂械注准20202140406《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3833医用防护口罩河南医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无菌折叠挂耳式22112606贵州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穗县将军路分店豫械注准20202140320《医用防护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3934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河南省安邦卫材有限公司型号:长方形,规格:17.5cm×9.5cmV2082214安顺市中医院豫械注准20172640908《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4035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贵州骏江实业有限公司挂耳式/17cm×10cm202212014安顺大中药业有限公司黔械注准20222140022《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4136医用外科口罩江西中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耳挂式中号20221202都匀经济开发区广开源大药房有限公司赣械注准20202140198《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4237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贵州骏江实业有限公司挂耳式/17cm×10cm202207066黔南健明眼科医院黔械注准20172640019《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4338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贵州骏江实业有限公司挂耳式/17cm×10cm202209099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黔械注准20222140022《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4439医用外科口罩南昌市东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平面形 耳挂式20221021贵州一正连锁药业有限公司都匀经济开发区大坪店赣械注准20202140143《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4540医用外科口罩委托生产方: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生产方: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17.5cm×9cm 耳挂式J221210A贵州一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南州国际四分店鄂械注准20162142263《医用外科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4641医用防护口罩江西易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YCR-N95耳挂式 长轴15.5cm*短轴10.5cm20221101新蒲瑞德医院赣械注准20202140645《医用防护口罩》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4742穴位贴敷贵州东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60mm×60mm/消痛型20230102贵州东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黔械注准20222090011《穴位贴敷》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4943远红外小儿保脐贴贵州康琦药械有限公司40mm×40mm20230101贵州康琦药械有限公司黔械注准20202090010《远红外小儿保脐贴》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5044医用退热贴贵州康琦药械有限公司50mm×120mm20230103贵州康琦药械有限公司黔/贵械备20180004号《医用退热贴》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5145远红外乳腺增生贴贵州康琦药械有限公司50mm×70mm20230102贵州康琦药械有限公司黔械注准20202090009《远红外乳腺增生贴》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5246远红外行气通便贴贵州康琦药械有限公司70mm×100mm20230101贵州康琦药械有限公司黔械注准20202090005《远红外行气通便贴》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5347远红外活络止痛贴贵州康琦药械有限公司70mm×100mm20221102贵州康琦药械有限公司黔械注准20202090006《远红外活络止痛贴》符合/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30054附件22023年(第一期)贵州省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信息(不符合要求)序号样品名称标示生产单位规格生产批号被抽样单位检验依据检验结果不合格项目检验机构报告编号备注1医用外科口罩郑州大医微创技术有限公司无菌平面挂耳式17.5cm×9.5cm21111804贵州幸福村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豫械注准20202140300《医用外科口罩》不符合压力差 无菌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20211标识生产企业否认其生产2医用一次性防护服顺康(福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B 180(XXL)20210703国药集团贵州(遵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闽械注准2021214005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不符合断裂强力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20241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彬州市美戈尔衣业有限公司连身式 165 MP1210002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陕械注准20212140068不符合断裂强力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202914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河南世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连身式 185A21120509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豫械注准20212141471《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不符合无菌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202615医用防护口罩河南世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无菌折叠型F0221120201都匀市百姓人大药房财富旗舰店豫械注准20212140623《医用防护口罩》不符合无菌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202706医用外科口罩河南世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无菌平面挂耳式 17.5cm×9.5cm05220206贵州省六枝特区博大医院有限公司豫械注准20212140404《医用外科口罩》不符合无菌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203957医用防护口罩河南圣士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折叠头戴型20220206望谟县人民医院豫械注准20202141380《医用防护口罩》不符合过滤效率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204208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南昌市康华卫生材有限公司连体式 165(M号)20210820遵义市汇川区工业经济局赣械注准20202140621《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不符合断裂强力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20557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宇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连身式 170B21030603贵州省遵义荣誉军人康复医院豫械注准20202140678《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不符合无菌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SCY22055810医用外科口罩新乡市大方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无菌平面挂耳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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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石市监处罚〔2023〕24号当事人:河北广播电视台主体资格证照名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130000401704594G住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0号法定代表人:武鸿儒2023年4月27日,我单位接省局转办,发现当事人在其自办的频道中发布违法广告,我局于2023年5月8日立案调查。本案调查过程中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一)“气血双生酒”当事人于2023年3月至4月期间,在河北广播电视台经济及影视频道播出的“气血双生酒”广告,时长约20分钟。在该栏目播放起始,主持人“欢迎收看本节目,本节目邀请到的主讲嘉宾陈伟景教授,陈教授一生致力于研究推广三分治七分养治疗慢性病、重病、大病、怪病让您少吃药、多吃饭、花小钱、治大病……想学习陈教授三分治七分养治病方法可以随时拨打屏幕下方热线电话“400-158-5363”以及该栏目播放的11分46秒,主讲嘉宾陈教授“可以说气血双生酒方,可以治疗一切虚损疾病,耳鸣目暗、眩晕虚力都能治,尤其是我们老年人,尤其是久病的人身体往往都已经很虚弱了,什么补虚损最快啊?气血双生酒方”。该广告费用共计5250元。广告内容由郑州君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该栏目宣传的产品的生产厂家是云南腾冲东方红制药有限公司。(二)“塘八怪”当事人于2023年3月,在河北广播电视台农民及卫视频道播出的“塘八怪”广告,时长约5分钟。两台共计播放8次。该广告55秒“糖尿病好的快,并发症康复快,止糖认准塘八怪,一抹一贴用起来,糖友吃喝全放开,看着糖毒排出来,封穴疗法康复快,多年糖尿病,一身并发症好起来”。广告费用共计:1900元。河北卫视频道播出内容由广州聚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河北农民频道播出内容由冰羽文化传媒石家庄有限公司提供。宣传的产品生产厂家是河南瑞迪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页,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资格和权限。2、询问笔录4页,证明当事人的宣传情况。3、《广告媒介合同签订单》复印件、普通发票复印件7页,证明当事人栏目播出、收费及广告经营公司的情况。4、宣传产品外包装打印材料及说明书复印件4页,证明宣传产品的性质。5、广告主营业执照复印材料3页,证明广告主的主体资格。6、药品生产许可证2份,证明广告主的生产资格。7、广告经营者营业执照复印材料2页,证明广告经营者的主体资格。8、商标注册证明1份,证明广告主商标合法资格。9、检测报告复印材料4页,证明产品的质量性能。10、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及样件2页,证明广告主发布广告的合法资格。11.视频资料2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12.其他材料21份。本案调查终结后,2023年7月19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石市监罚告〔2023〕2309号《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进行陈述权和申辩权,也未提出听证要求。一、气血双生酒属于中药药酒。当事人在健康知识讲座节目中插播厂家的联系电话进行介绍,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规定,构成以介绍健康知识节目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属于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法》(2021年4月29日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8适用情形:从重裁量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四款对当事人处80000元罚款。上缴财政。二、塘八怪是一种穴位压力贴。当事人在广告中介绍“塘八怪”,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规定,构成对药品治愈率及有效率进行了保证,属于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法》(2021年4月29日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5适用情形:一般裁量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对当事人责令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1900元,处广告费用2.4倍罚款4560元,上缴财政。上述共计没收广告费用1900元整,罚款合计84560元整,合计罚没款86460元整。对本案涉及到的广告经营者和广告主另案处理。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附缴款通知书和电子票据告知单)之日起十五日内选择以下方式缴纳罚款:1.现场使用支付宝、微信扫描电子缴款通知单上的二维码直接缴款;2.当事人如在建行、工行、农行、中行、邮储银行、河北银行和兴业银行开户的,可直接凭通知单到银行柜面办理缴纳现金、转账或者办理网银转账等方式缴款。逾期(15个自然日)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金额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6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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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药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23年6-7月)

    序号检查企业名称检查类型组织检查部门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结论处理措施备注1深圳市中核海得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桐城分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九分局余华杨积慧2023年5月31日-6月2日符合要求2合肥盛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一分局王成程亦农汪乾2023年6月1日符合要求3安徽海神寿春药业有限公司有因检查省局宫文武崔兵站2023年6月5日-6月6日符合要求4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有因检查省局宫文武崔兵站2023年6月6日-6月7日符合要求5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一分局王成程亦农汪乾2023年6月6日-6月7日符合要求6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五分局王文明冯志刚2023年6月9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企业暂未获得药品注册批件或无通过关联审评的原料药。7修正药业集团亳州制药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二分局潘家峰刘军2023年6月12日-6月13日符合要求8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七分局李刚金文明2023年6月13日符合要求9安徽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一分局王成程亦农汪乾2023年6月13日-6月14日符合要求10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八分局鲍必卫黄宗雯武艳艳2023年6月13日-6月14日符合要求11芜湖绿叶制药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七分局李刚金阳2023年6月14日符合要求12安徽延寿堂药业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九分局方璋俊马翠霞程桂林2023年6月14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企业报告停产时间:2021年1月,复产时间待定。13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二分局潘家峰刘军2023年6月14日-6月15日基本符合要求告诫,整改已整改14合肥盛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宫文武朱夜琳王浩2023年6月15日-6月16日符合要求15林德气体(安徽)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七分局李刚孙莉2023年6月16日符合要求16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一分局王成程亦农汪乾2023年6月20日-6月21日符合要求17海南卫康制药(潜山)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九分局余华杨积慧2023年6月25日-6月27日符合要求18安徽国森药业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一分局王成汪乾2023年6月26日-6月27日基本符合要求告诫,整改已整改19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五分局蔡善峰冯志刚2023年6月27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企业报告停产时间:2021年9月,复产时间待定。20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六分局李多福吴旭娟2023年6月27日符合要求21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八分局张官群汪浩亮鲍必卫2023年6月27日-6月28日符合要求22合肥康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一分局王成汪乾2023年6月28日、6月30日符合要求23合肥科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一分局王成汪乾2023年6月29日符合要求24亳州亚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二分局夏雷潘家峰2023年7月3日符合要求25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宫文武刁国龙堵伟锋2023年7月4日-7月5日符合要求26上海赛睿宿州药业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四分局张永玲刘丽方敏2023年7月4日-7月5日符合要求27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六分局蒋岩松李多福王成汪乾2023年7月4日-7月6日符合要求28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九分局余华杨积慧2023年7月5日-7月7日符合要求29安徽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五分局董增惠邓祖磊2023年7月7日符合要求30安徽同泰药业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二分局夏雷潘家峰2023年7月10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企业报告停产时间:2023年3月,复产时间:2023年11月。31北京锐业制药(潜山)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九分局余华杨积慧2023年7月10日-7月12日符合要求32安徽长江药业有限公司有因检查省局宫文武崔兵站刘永李刚2023年7月11日-7月12日符合要求33安徽张恒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因检查省局宫文武崔兵站刘永李刚2023年7月13日-7月14日符合要求34福元药业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八分局鲍必卫武艳艳赵飞吴琴2023年7月13日-7月14日符合要求35安徽一灵药业有限公司常规检查省局第四分局张永玲许婉如程锦声2023年7月14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企业暂未获得药品注册批件或无通过关联审评的原料药。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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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石市监处罚〔2023〕25号当事人:石家庄广播电视台主体资格证照名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100785714088P住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02号法定代表人:商业南2023年4月,我局执法人员接到省局交办,发现当事人在其自办的频道(频率)中发布违法广告,我局于2023年5月10日立案调查。本案调查过程中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一)红阳牌盐藻软胶囊当事人于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5月20日在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新闻综合频道、娱乐频道、都市频道播出的“红阳牌盐藻软胶囊”广告,时长20分钟,该节目是通过专题广告的形式播出的。红阳牌盐藻软胶囊是保健食品,国食健注G20110392。在该栏目播放的7分03秒出现了患者的讲述“用盐藻三天以后排便开始改善,一个星期以后排便规律,血压也基本稳定了,一个月后腹不胀了,睡眠在六七个小时。”该播放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属于发布违法广告。该广告的广告费用是10000元。广告内容是由天津礼有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该栏目宣传的产品由天津玉匾国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众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二)“健康饮食快乐生活---桂龙药膏”当事人在石家庄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农村频道播出的“健康饮食快乐生活---桂龙药膏”,该节目是通过健康养生的形式播出,时长60分钟,播出时间自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5日。桂龙药膏是中药,国药准字Z45022017。在该节目播放的第9分50秒出现了“喝下这个药膏后,气短、喘、咳嗽无力就明显改善,呼气有力量了”,第16分58秒出现了“嘉宾讲述高血压患者有头疼、眼睛红等症状,用了药膏3、4天后,眼睛红血丝没了,头也不疼了”。此行为构成了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属于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该广告的广告费用是800元。播放的内容是由湖南药王堂医药连锁管理有限公司雨花砂子塘门诊部提供的。该栏目宣传的产品的生产厂家是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三)“西域光明散”当事人在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农村广播电台农村频率播出的“西域光明散”是通过专题广告的形式播出,时长55分钟,播出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5月1日。“西域光明散”是一种中成药。在该节目播放的18分34秒出现了专家的讲述“维药除障奇方西域光明散可以穿透血眼屏障,可以直接清除异常的黑胆质胆液质,能够快速打通人体的肝眼通道,从根源上治疗眼病。”32分35秒出现了“患者讲述用西域光明散25天就已经看到效果了,各种病症已经明显改善了。”该播放内容包含了表示功效和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属于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该广告的广告费用是1050元。播放的内容是由大连市沙河口区绿洲药房提供。该栏目宣传的产品的生产厂家是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页,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法人的身份。3.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被委托人授权合法性。4.被委托人高磊身份证复印件1页,证明被委托人的身份。5.被委托人的询问笔录1份5页,证明当事人的宣传情况。6.《广告发布业务合同》复印件2页,《广告投放合同》复印件1页,普通发票复印件3页。证明当事人栏目播出、收费及广告经营公司的情况。7.宣传产品外包装打印材料6页,证明宣传产品的性质。8.广告主营业执照复印材料4页,证明广告主的主体资格。9.药品再注册批件复印件1页,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2页,证明产品注册情况。10.药品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及许可样件复印件2份5页,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及许可样件复印件1份4页,证明广告审查许可事项。11.药品说明书复印件2页,证明产品的使用方法。12.广告经营者营业执照复印材料3页,证明广告经营者的主体资格。13.音视频资料3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本案调查终结后,2023年7月19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石市监罚告〔2023〕2308号《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进行陈述权和申辩权,也未提出听证要求。(一)“红阳牌盐藻软胶囊”红阳牌盐藻软胶囊是一种保健食品。当事人在专题广告中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属于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法》(2021年4月29日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5适用情形:一般裁量基准: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6倍以上2.4倍以下的罚款。(二)“健康饮食快乐生活---桂龙药膏”当事人在健康养生节目中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介绍桂龙药膏,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规定,构成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属于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法》(2021年4月29日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8适用情形:一般裁量基准: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3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西域光明散”当事人在专题广告中介绍西域光明散。西域光明散是中药,国药准字Z0050335。广告内容涉及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属于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法》(2021年4月29日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5适用情形:一般裁量基准: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6倍以上2.4倍以下的罚款。(一)“红阳牌盐藻软胶囊”红阳牌盐藻软胶囊是一种保健食品,当事人在专题广告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之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责令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10000元,处广告费用2倍罚款20000元,上缴财政。(二)“健康饮食快乐生活---桂龙药膏”“桂龙药膏”是一种中成药,当事人在健康养生节目中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介绍桂龙药膏,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广告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责令停止发布,罚款50000元,上缴财政。(三)“西域光明散”西域光明散是中药,当事人在专题广告中内容涉及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之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责令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1050元,处广告费用2倍罚款2100元,上缴财政。上述没收广告费用11050元整,罚款72100元整,合计罚没款83150元整。对本案涉及到的广告经营者和广告主另案处理。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附缴款通知书和电子票据告知单)之日起十五日内选择以下方式缴纳罚款:1.现场使用支付宝、微信扫描电子缴款通知单上的二维码直接缴款;2.当事人如在建行、工行、农行、中行、邮储银行、河北银行和兴业银行开户的,可直接凭通知单到银行柜面办理缴纳现金、转账或者办理网银转账等方式缴款。逾期(15个自然日)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金额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6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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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23年7月)

    2023年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序号监督检查企业名称企业类别检查方式检查结论组织单位检查时间1滁州国康医疗仪器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第五分局2023-07-012合肥雅康齿科技术有限公司二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不符合第一分局2023-07-043安徽巨目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第七分局2023-07-044安徽正虎堂药业有限公司二类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基本符合第三分局2023-07-045合肥拉塞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二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第一分局2023-07-046安徽省小山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二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基本符合第八分局2023-07-057亳州千安智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第二分局2023-07-068安徽康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二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第八分局2023-07-069安徽探索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第六分局2023-07-0610安徽华源拓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类医疗器械合规性检查基本符合第一分局2023-07-0711合肥小林日用品有限公司二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第一分局2023-07-0712合肥吉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二类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基本符合省局2023-07-0713安徽探索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基本符合省局2023-07-1114安徽麦科视科技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不符合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07-1315马鞍山市品冠牙科技术有限公司二类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基本符合第七分局2023-07-1416芜湖道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07-1517安徽维视达康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07-1518合肥泓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07-1519安徽航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07-1520安徽英特电子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07-1521安徽省普瑞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07-1522安徽省康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07-1523上海打捞局芜湖潜水装备厂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07-1524安徽亿维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07-1525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设备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07-1526尼普洛医疗器械(合肥)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不符合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07-1527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07-1528合肥天一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07-1529安徽省康达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23-07-1530安徽同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第六分局2023-07-1931安徽省幸福工场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基本符合第五分局2023-07-1932安徽汇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三类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基本符合第五分局2023-07-2133安徽京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二类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基本符合第五分局2023-07-2534安徽鸿润医疗用品科技有限公司二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基本符合第九分局2023-07-2735安徽贝科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类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基本符合省局2023-07-27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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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四川顺通药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川药监罚决〔2023〕401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顺通药品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25676358917法定代表人李旭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罚决〔2023〕4018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碳酸钙D3颗粒”含维生素D3 (C27H440) 为79.3%低于规定量(90.0%-122.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为劣药;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按生产销售劣药处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3440.05元罚款金额(万元)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344005处罚决定日期2023/8/17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MB1808933T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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