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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重庆复春医药有限公司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重庆复春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渝AA023000128)开展现场检查,企业已完成问题整改。现决定解除该企业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

    监管 / 产品销售公告 / 药品 重庆市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注销马雪燕等59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附件:注销的注册证内容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序号姓名执业单位《执业药师注册证》编号1马雪燕药圣方大药房(重庆)有限公司涪陵区白涛店5012230201382王容重庆市涪陵区好药师齐瑞大药房(个人独资)5012250203813游利贤重庆市涪陵区衡生山窝俊堡药店5032240202374王文科重庆市涪陵区福元堂白涛药店5022240204825程建容重庆罗济堂白涛大药房5022240201176唐瑜重庆市涪陵区五心好药师健之康大药房(个人独资)5022250202227陈亚琼重庆市涪陵区药圣方星红药店5022250202288杨小宇重庆鑫斛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二十七店5012240203239王喜燕重庆罗济堂蔡家坡大药房(个人独资)50222402002510杨晓锋重庆福宁大药房有限公司涪陵二店50222502037311任燕重庆罗济堂榆康大药房(个人独资)50122502007912陈秀蓉重庆九盛堂大药房有限公司50222502053613叶俊伶重庆市金圣方大药房七十一店50222402044614陈琼重庆市联宏医药器械有限公司麒翔大药房二店50122502036815徐红重庆罗济堂代应淑大药房50122402018316周泽秀重庆市涪陵区衡生玉童药店(个人独资)50122502002917刘毅重庆市涪陵区明星东诚药店50222502000818雷红梅重庆市涪陵区药圣方焦石药房50222502030419张梅重庆市涪陵区衡生果彤药店50222402028420肖宗芬重庆市涪陵区宗权药店经营部50122202015821杨春显重庆罗济堂张静大药房50122202002522宋波重庆衡生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七十店50122202015723张晓红重庆市涪陵区五心好药师侯德英大药房(个人独资)50122502015624刘小丽重庆市涪陵区好药师增民大药房(个人独资)50222502029525洪春梅重庆市涪陵区衡生堡子大药房50122302000526申小娟重庆市涪陵区五心好药师雷其明大药房(个人独资)50122502015827潘俊戎重庆罗济堂福济堂大药房50122402009728罗中林重庆市涪陵区好药师罗何大药房(个人独资)50122502025929罗章婷重庆市涪陵区罗济堂张小芳大药房(个人独资)50222402043830余东昇重庆市涪陵区明星路琴药店50222402001331毛胜莲重庆市联宏医药器械有限公司麒翔大药房一店50122102001132周兴燕重庆市涪陵区南源堂药房50122202011833程卫萍重庆市金圣方大药房攀华国际分店50122202016934戴显会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涪陵杨二坪店50222002041835刘霜颖重庆涪陵今瑜泰黄滟凌大药房(个人独资)50122502012936文真真重庆市金圣方大药房奥体店50122102036937罗俊重庆市涪陵区天聚意药房50122102018338刘冬琴重庆市涪陵区福心堂马武药店50222502002339张玲燕衡生医药涪陵区脉佳药店50122502029640李进重庆市涪陵区李伍药房(个人独资)50122502032041刘清华重庆市涪陵区好药师千方大药房(个人独资)50222502030042秦银重庆衡生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七十九店50222402014443彭万容重庆衡生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七十八店50122502044844陈林重庆市涪陵区潘英柯桔大药房50122402047945毛小伟重庆健韵堂药店50222202012946王新力重庆荣辰药房涪陵石沱店50122402002347王小娟重庆市涪陵区桐君阁思宇琪大药房50122502014148喻桃香重庆罗济堂富英大药房50122402017449冯友蓝重庆金圣方大柏树药房(个人独资)50122502009350霍俊重庆罗济堂大柏树大药房(个人独资)50122502053851覃小丽重庆市涪陵区福康堂恰好药店50222302016552吴洪才重庆罗济堂秀平大药房50222402039653张丽重庆市涪陵区福涪堂药店50122502024454江信琴重庆市涪陵区五心好药师佑芬药店(个人独资)50222502002055邹锡鹏重庆福心堂东路大药房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43号50222020018256李廷廷重庆市璧山区明星曾万刚药店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花园南路120号50222420037257郭平重庆市璧山区公信网大药房善缘阁药店有限公司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中大街498号50122020003458张菊和重庆市璧山区惠中张松大药房(个人独资)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富民街26号、28号50322520020859李茂重庆市璧山区金泰燕子大药房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双朝北路2号3号楼二层商业1楼501224200283

    监管 / 自然人处罚 重庆市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2025年第35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平衡训练设备、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等10个品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有16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  (一)平衡训练设备1台:华西精创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指示灯颜色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牙科X射线机2台:分别为郑州市勤劲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资阳睿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指示灯颜色、预期通过插头连接到电源的ME设备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一次性使用胰岛素泵用皮下输液器1批:微泰医疗器械(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涉及紫外吸光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1批:深圳市新产业眼科新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后顶焦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聚氨酯泡沫敷料1批:康乐保公司 Coloplast A/S生产,涉及水蒸气透过率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软性接触镜3批:分别为G&G Contact Lens 吉恩吉隐形眼镜、茵洛股份有限公司INTEROJO INC.、珠海市三狮光学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基弧半径或给定底直径的矢高不符合标准规定。  (七)贴敷类医疗器械(远红外治疗贴、磁疗贴、穴位磁疗贴、退热贴、穴位压力刺激贴)2批:分别为安徽众康药业有限公司、江西双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检出“按照补充检验方法要求不得检出的相关药物成分”。  (八)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1批:广东百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导管充起腔的完整性和体积维持不符合标准规定。  (九)医用防护口罩3批:分别为河北宝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南省中晟祥和卫材有限公司、长东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测试剂盒(胶体金免疫层析法)1批:广州德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检出限、特异性、重复性不符合标准规定。  以上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监管要求  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要求,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召回级别,主动召回产品并公开召回信息;督促企业尽快查明产品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  特此通告。  附件: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国家药监局2025年9月22日序号标示产品名称被抽查单位标示注册人、代理人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抽样单位检验单位不符合标准规定项1平衡功能评估及训练系统华西精创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华西精创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TacPrint-T12025年04月01日CAA20250401001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指示灯颜色2高频牙科X射线机郑州市勤劲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市勤劲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X-12Q2024.07.19X-12Q2407010Y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指示灯颜色3牙科X射线机资阳睿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阳睿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RV-120RCM2025.04.08120RCM93CF098A00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预期通过插头连接到电源的ME设备4胰岛素泵用皮下输液器大庆市人民医院微泰医疗器械(杭州)股份有限公司HRN-S-60 底板:MTM-4皮下输液器2025-03-07 底板2025-03-06皮下输液器AE25C002 底板AC25C002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紫外吸光度5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深圳市新产业眼科新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产业眼科新技术有限公司DK125 20250321L250321608RHL250321607RHL250321601LZL250321602LZL250321507RHL250321508RHL250321501LZL250321502LZL250321707RHL250321708RHL250321701LZL250321702LZ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后顶焦度6泡沫敷料国药集团安徽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康乐保公司 Coloplast A/S(代理人: 康乐保(中国)医疗用品有限公司)34232023-11-239501519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水蒸气透过率7软性亲水接触镜金湖县享得利眼镜店G&G Contact Lens 吉恩吉隐形眼镜(代理人:苏州双皓商贸有限公司)ERICA2024.05.22、2023.06.30、2024.05.24、2024.01.25、2022.08.30、2024.05.27GU03E10R0201GU86F21C0209GU03E14Q0217GU97A16T0207GU63H19Q0231GU03E16I0223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基弧半径或给定底直径的矢高8软性亲水接触镜 Soft Contact Lens上海茵洛光学产品有限公司茵洛股份有限公司INTEROJO INC.(代理人:上海茵洛光学产品有限公司)茵洛高解像彩色镜片 Polyvue High Definition Color Soft Contact Lens2025/02/10、2025/01/27OG70EGO579OG70EDW448OG70EHG139OG69EHG529OG70EHJ104OG70EKU149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基弧半径或给定底直径的矢高9软性亲水接触镜珠海市三狮光学有限公司珠海市三狮光学有限公司淡蓝色 酷视散光片240326、25031320240326A20250313Z20250313B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基弧半径或给定底直径的矢高10消炎止痛磁疗贴西藏寿枫医药有限公司安徽众康药业有限公司12cm×9cm×4贴/盒2023110320231101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药物添加11远红外止痛贴西藏岑优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双福药业有限公司医用热熔胶型、100mm*130mm2023050720230501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药物添加12一次性使用无菌硅胶导尿管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广东百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腔(带球囊)16Fr2024-07-25240725X30ml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导管充起腔的完整性和体积维持13无菌医用防护口罩河北宝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北宝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B型 拱形耳挂-I型 155mm×105mm(允差±5%)2023010220230102005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过滤效率14医用防护口罩邵武市立医院河南省中晟祥和卫材有限公司15.5cm×11cm 无菌12022024年12月31日2412054222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过滤效率15医用防护口罩邢台市第五医院长东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折叠头戴式2024年11月16日241116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过滤效率16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广州德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德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人份/盒2025-03-10096250310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1.检出限;2.特异性;3.重复性

    监管 / 产品质量公告 / 医疗器械 全国
  • 内蒙古鑫唐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蜜款冬花案(内药监处罚〔2025〕509号)

    信用主体名称 :内蒙古鑫唐药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802397891218U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内药监处罚〔2025〕509号处罚名称 :内蒙古鑫唐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蜜款冬花案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事由 :内蒙古鑫唐药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01月06日从陕西逢春华百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购进批号为230501的蜜款冬花(生产单位: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袋(规格:500g/袋),单价190元,购进金额为11400元。于2024年03月10日至2025年04月03日,以每袋218、220、225元不等价格销售给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汇丰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份子地中心卫生院、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18笔57袋,2025年6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五检查分局抽样1袋,库余2袋,销售金额共12804.00元,货值总金额13184.00元,当事人销售该批中药饮片获取利润是1974.00元。当事人在得知该批药品不合格后,采取了药品追回和不良反应收集措施,目前未收集到因该批药品引发的不良反应信息。该批药品经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检验,检验项目【性状】不符合规定,检验结论为本品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当事人提供的产品采购与收货记录、验收记录、产品的储存、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记录真实完整,调查中未发现当事人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情形。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的规定处罚结果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玖佰柒拾肆元整(¥1974.00元)和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30501(规格:500g/袋)的蜜款冬花2袋,免除其他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22处罚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管 / 行政处罚 / 药品 内蒙古自治区
  • 福州海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金刚砂车针案(闽药监榕稽办处罚〔2025〕8号)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1闽药监榕稽办处罚〔2025〕8号福州海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金刚砂车针案福州海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郑钟琳当事人在生产型号规格为“平头锥型”,批号为“HX202501001”的金刚砂车针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闽械注准20152170206)进行生产、检验,导致该批医疗器械产品的“尺寸:d1”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金刚砂车针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六条第一项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六条及《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当事人应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至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药品稽查办公室开具行政罚没收据,至各银行网点缴纳并将缴纳凭证送交我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药品稽查办公室,2025年9月15日。1、没收违法所得4912.5元;2、没收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金刚砂车针(型号规格:平头锥型,批号:HX202501001)1592个;3、处违法生产医疗器械货值金额5.1倍的罚款,即83334元。以上罚没款共计88246.5元。

    监管 / 行政处罚 / 医疗器械 福建省
  •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5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规定,我局拟对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普通化妆品(产品清单见附件1、2)予以取消备案。上述相关产品备案人对被取消备案产品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市场主体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见附件3),向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诉或经审核申诉未被采纳的,将对相关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特此公告。附件:1.浙江省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国产普通化妆品清单2.浙江省未提交年度报告的进口普通化妆品清单3.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19日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企业 浙江省
  •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通告(2025年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按照《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发布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补办程序等5个相关工作程序的通知》(浙食药监规[2016]3号)的具体要求,依企业申请,现注销浙江聚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共5个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名称1浙械注准20212400033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3浙械注准20212400006胃蛋白酶原I/胃蛋白酶原II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5浙械注准20212400118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571-88903347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 邮编:310012 2025年9月22日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企业 浙江省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第3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沪药监通告〔2025〕25号)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上市药品质量安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检,现将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予以通告(见附件)。  对抽检不符合规定批次产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对相关企业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汇总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  小贴士  杂质检查项目系指该药品在按既定工艺进行生产和正常贮藏过程中可能含有或产生并需要控制的杂质。  有关物质反映了药品均一性与纯度等制备工艺要求。  正丁醇浸出物是药品醇溶性有效成分总量控制的指标。  含量测定用于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序号样品名称制剂规格产品批号检验结论药品不合格项目检验依据检验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标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名称备注1合欢米中药饮片24010204不符合规定杂质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2合欢米中药饮片23070505不符合规定杂质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3合欢米中药饮片23032801不符合规定杂质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4合欢米中药饮片23082104不符合规定杂质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5合欢米中药饮片24042302不符合规定杂质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6辅酶Q10胶囊10mg/粒,每瓶60粒,1瓶/盒231202不符合规定有关物质《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徽伯远宁医药有限公司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网售药品第三方平台: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网络店铺:福润堂大药房旗舰店7辅酶Q10胶囊10mg/粒,每瓶60粒,1瓶/盒240403不符合规定有关物质《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增补本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徽昊霖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网售药品第三方平台: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店铺:昊霖大药房旗舰店8辅酶Q10胶囊10mg/粒,每瓶60粒,1瓶/盒240403不符合规定有关物质《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增补本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徐州汉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网售药品第三方平台: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店铺:汉邦医药专营店9山海丹颗粒每1g相当于饮片0.58g20240403不符合规定正丁醇浸出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标准YBZ00552022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上药云健康益药药业(上海)有限公司浙江施强制药有限公司/10七维牛磺酸口服溶液20毫升/瓶×8瓶/盒20241003不符合规定含量测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第四册WS-10001-(HD-0301)-2002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上药控股有限公司贵州泛德制药有限公司/

    监管 / 产品质量公告 / 药品 上海市
  • 安徽省药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25年8月)

    监管 / 产品质量公告 / 药品 安徽省
  • 广东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5年9月19日,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注销湛江市康祺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附:赤坎区注销情况表。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19日序号许可证号许可证有效期限企业名称注销时间注销原因1粤CB7590001882029/7/2湛江市宝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沙湾分店2025/9/19企业申请2粤DA75910012026/4/11湛江市赤坎区人川大药房有限公司2025/9/19企业申请3粤DB759A2342026/8/16湛江市赤坎区复康药店2025/9/19企业申请4粤DA759B0892028/8/3湛江市康祺医药有限公司2025/9/19企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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