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企业的申请及提交的恢复经营专项审计报告和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承诺,省局同意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还给你公司,以恢复药品经营活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25日
经调查取证,广西玉林市珍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劣药小茴香(批号:200501)一案,本机关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依法决定对该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案由 广西玉林市珍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劣药小茴香案。 二、听证当事人 广西玉林市珍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开始。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玉林检查分局9楼会议室(玉林市中港路300号)。 联系电话:0771-5851065。 特此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注销云南玉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特此公告。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25日
我局于2021年1月11日,对甘肃省和顺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药饮片生产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情况进行了公告,暂停其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并限期整改。 经我局GMP符合性现场检查,甘肃省和顺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药饮片生产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现予以恢复其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 特此公告。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26日
2021年4月19日-20日,我局组织对宁夏御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A9510015,注册地址:永宁县杨和南街县文化馆综合楼)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决定给予其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该公司采取暂停其总部经营活动的安全隐患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25日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21年广东省药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近期药品抽样检验信息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近期全省共抽查检验3个药品生产企业、10个药品经营企业25个品种共31批次药品。经核查确认均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药品的查处情况 本期不涉及到不合格药品查处。 三、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网站(http://www.nmpa.gov.cn/WS04/CL2042/)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附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23日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等法规规章文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对下列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药监黄石械罚〔2021〕1号 案件名称:生产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湖北美顺和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柯美顺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22MA49EM3596 主要违法事实:湖北美顺和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型号:灭菌型 耳挂式,规格:17.5cm×9.5cm,批号:20200909001),生产数量1万只,抽检105只,库存9895只,未销售。2、医用外科口罩(型号:灭菌型,规格:17.5cm×9.5cm,批号:20200914001),生产数量1万只,抽检105只,库存9895只,未销售。上述批次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经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其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湖北美顺和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立即改正。2.没收违法生产的:(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9895只;(2)医用外科口罩9895只。3.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21年4月21日履行完毕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20日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20年广东省药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近期药品抽样检验信息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近期全省共抽查检验38个药品生产企业、492个药品经营企业和160个医疗机构的797个品种共1863批次药品。 经核查确认,本期抽验信息公布如下:792个品种1855批次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5个品种5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详见附件1)。 主要不符合规定项目有微生物限度、溶出度、含膏量及含量测定等。 二、不合格药品的查处情况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对检验不合格药品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可在我局和各市县市场监管局网站上查询。 三、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网站(http://www.nmpa.gov.cn/WS04/CL2042/)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附件: 附件1:抽验药品名单 附件2:相关概念和名词解释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23日
江苏柯伦迪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报告,该企业生产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铭牌标识错误,不影响仪器检测性能,现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具体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