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9日-20日,我局组织对宁夏御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A9510015,注册地址:永宁县杨和南街县文化馆综合楼)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决定给予其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该公司采取暂停其总部经营活动的安全隐患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
2026-03-09
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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