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578530921Q法定代表人袁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2﹞2-238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违法事实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2〕259号),标识为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炙甘草(批号20210301)经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书编号:ZJ2022YC0846。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处罚类别罚款;其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1.没收不合格炙甘草(批号20210301)107.5kg;2.没收违法所得贰拾陆元玖角捌分(26.98元);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3.5倍的罚款计叁拾伍万元(350000.00元);罚没款共计叁拾伍万零贰拾陆元玖角捌分(350026.98元)。罚款金额(万元)3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2698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1-31处罚有效期2024-1-31公示截止期2026-1-31处罚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数据来源单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状态-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578530921Q法定代表人袁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2﹞2-227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违法事实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2〕207号),标识为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蜜款冬花(批号20210801)经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书编号:ZJ2022YC0603。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处罚类别罚款;其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1.没收不合格蜜款冬花(批号20210801)29.5kg;2.没收违法所得玖拾伍点玖肆元(95.94元);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2.5倍的罚款计贰拾伍万元(250000.00元);罚没款共计贰拾伍万零玖拾伍点玖肆元(250095.94元)。罚款金额(万元)2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959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1-31处罚有效期2024-1-31公示截止期2026-1-31处罚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数据来源单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状态-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0680706701法定代表人汪吾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2﹞2-224号违法行为类型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违法事实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1〕200号,标识为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鸡骨草(批号20181201)经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YPY202200690)不符合项为【性状】【显微鉴别】;标示生产单位:安徽九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处罚。处罚类别罚款;其他-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内容1.没收召回不合格鸡骨草(20181201)54.851kg;2.没收违法所得柒仟零肆元叁角叁分(7004.33元);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计贰万壹仟壹佰元陆角肆分(21100.64元);罚没款共计贰万捌仟壹佰零肆元玖角柒分(28104.97元)。罚款金额(万元)2.11006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700433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2-8处罚有效期2023-2-8公示截止期2026-2-8处罚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数据来源单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状态-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药监药处罚〔2023〕7-1号处罚名称禹州市厚生堂中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独活案处罚类别1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类别2-处罚事由禹州市厚生堂中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独活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相对人名称禹州市厚生堂中药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81MA3X5EQH2M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顾转玲处罚结果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793元(伍仟柒佰玖拾叁元整);3.没收独活(批号2020120101)3kg。处罚决定日期2023-02-08处罚机关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前状态正常地方编码410000数据更新时间2023-02-08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药监械处罚〔2022〕2-144号处罚名称河南瑞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脱脂纱布垫案处罚类别1罚款处罚类别2-处罚事由河南瑞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脱脂纱布垫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行政相对人名称河南瑞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8698746049X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赵士伟处罚结果罚款22000元。处罚决定日期2023-02-07处罚机关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前状态正常地方编码410000数据更新时间2023-02-07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药监械处罚〔2021〕2-80号处罚名称宇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处罚类别1罚款处罚类别2-处罚事由宇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版国务院令680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行政相对人名称宇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8MA481B680B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卫杰处罚结果1.罚款1380222元。处罚决定日期2023-02-06处罚机关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前状态正常地方编码410000数据更新时间2023-02-06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药监械处罚〔2022〕2-90号处罚名称河南省华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案处罚类别1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类别2-处罚事由河南省华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案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行政相对人名称河南省华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8569809058R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吕建庄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240元;2.罚款74880元,共计:75120元。处罚决定日期2023-02-08处罚机关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前状态正常地方编码410000数据更新时间2023-02-08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处罚〔2023〕稽21号处罚名称深圳市新鸿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处罚类别1罚款处罚类别2-处罚事由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第1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一)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处罚结果罚款200000元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新鸿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300752513837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陈宇处罚决定日期2023-02-08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编码-当前状态-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企业(商户)名称:海南健甫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那大军屯分店注册地址:儋州市那大军屯市场附楼7.8号法定代表人姓名:陈爱花身份证号:4600291974****3323负责人姓名:陈爱花身份证号:4600291974****3323直接责任人:陈爱花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3557376515N案件分类:药品类案件名称:海南健甫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那大军屯分店销售药品时未开具销售凭证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儋市监处罚〔2023〕34号文书扫描件:儋市监处罚〔2023〕34号-药品流通-上传.pdf主要违法事实:海南健甫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那大军屯分店销售药品时未开具销售凭证,违法所得为35元。处罚依据和内容: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以:1、罚款3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5元;罚没款共计335元。处罚机关: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时间:2023.02.07文书扫描件: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序号1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渝药监药处罚〔2022〕18号案件名称重庆堉君医药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重庆堉君医药有限公司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18YN79F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候伟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机构负责人分别于2022年6月11日和15日离职。本局在检查中发现其上述行为,现场给予警告,责令其在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整改。本局于2022年8月2日进行整改后复查,发现当事人质量负责人及质量机构负责人职位空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处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25万元。决定机关名称重庆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 日期2023.02.06公示日期2023.02.07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