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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碳离子治疗系统临床试验现场检查结果的公示(兰州科近泰基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我局组织对兰州科近泰基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碳离子治疗系统临床试验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传真):0931—7617302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邮编:730070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9日附件产品名称碳离子治疗系统检查事项临床试验注册申请人兰州科近泰基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临床试验机构甘肃省人民医院项目备案号甘械临备20220003检查结论符合要求组织实施部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张  强柳江燕孙鹏飞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企业 甘肃省
  •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渭源县兴寰药业有限公司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公告(2023年 第22号)

    渭源县兴寰药业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4日暂停药品经营,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特此公告。企业名称渭源县兴寰药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渭源县工业集中区渭源工业园(甘肃弘润药业有限公司院内)许可证编 号甘AA932H451有效期2026.02.01仓库地址甘肃省渭源县工业集中区渭源工业园(甘肃弘润药业有限公司院内)经营范围中药材(国限品种除外)、中药饮片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8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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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2023年第40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并综合评定,现将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序号12企业名称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江苏天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江苏省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路1号句容市宝华镇开发区10号检查范围眼用制剂(滴眼剂),受托生产原料药(盐酸乌拉地尔,原料药一车间合成区(3#建筑北侧)、 一般区(9#建筑东侧)、洁净区(9#建筑西侧))检查时间2022.08.01-2022.08.072023.03.22-2023.03.24检查结论符合符合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1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江苏省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3年第16期)

    案件名称大连大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化妆品备案时未提交功能宣称摘要案处罚决定书文号辽药监(稽二)罚[2023]2号被处罚企业名称大连大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13114690178法定代表人陈坤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属于普通化妆品备案人,2022年10月11日首次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备案系统提交了ZOSMILA虾青素精华油(辽G妆网备字2022000840),未同时提交功效宣称依据摘要内容。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1、警告;2、罚款。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处罚结果1、警告;2、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待履行;履行期限为2023年4月25日作出处罚的日期2023-04-10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企业 辽宁省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3年第87期)

    企业名称辽宁华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检查时间2023年03月29日-2023年03月31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GSP情况。存在问题在采购方面存在未及时收集上游供货商资质变更相关信息的问题;在机构和质量管理职责方面存在质量管理部门未及时收集质量信息的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企业名称沈阳金竹药业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时间2023年04月03日-2023年04月04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GSP情况。存在问题在收货与验收方面存在到货药品未验收的问题;在储存与养护方面存在未按药品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的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企业名称沈阳鑫卓越药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时间2023年04月10日-2023年04月11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GSP情况。存在问题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方面存在未定期审核、修订文件的问题;在储存与养护方面存在个别中药饮片未按包装标识的温度要求储存的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企业名称国中医药辽宁普恩堂药业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时间2023年04月20日-2023年04月21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GSP情况。存在问题无。处理措施无。整改情况无。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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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酉阳彭安华口腔诊所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案)

    当事人:酉阳彭安华口腔诊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242MA600U4K9Q类  型:个体工商户住  所:重庆市酉阳县钟多街道桃花源大道中路93号经营者:彭安华联系电话:186*****922成立日期:2018年7月20日经营范围:口腔诊疗服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2022年12月23日,接举报称:当事人在其经营的美团网站上发布的医疗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请依法查处。接报后,承办人员于2023年1月5日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核查属实,因当事人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于2023年1月30日报请立案调查。立案后,办案人员于2023年3月30日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彭安华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并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未提出案件承办人员回避申请,本案于2023年3月14日调查终结。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7月20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于2018年11月17日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口腔科,从业人员8人。于2022年6月29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的内容为:“酉阳彭安华口腔诊所,诊疗科目:口腔科,医院地址:重庆市酉阳县钟多街道桃花源大道中路93号,门店电话:182*****035”,广告发布的媒体类别:网络,有效期:2022年6月29日—2023年6月29日。2021年5月14日当事人入驻美团,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每年8800元。2022年10月,当事人在美团开店宝APP上店铺管理新增技术板块自行设计制作发布标题为“超声波洁牙、涂氟防龋、美国3M树脂补牙、德国气动声波洁牙”的医疗广告,具体内容为:“超声波洁牙,适用:茶渍牙、烟渍牙、牙黄、牙菌斑、牙黑牙、牙结石、咖啡牙、牙渍,特色:1.适用范围广、经济实用、技术成熟,页目原理:超声波洁牙又名龈上洁治术(俗称洗牙)指的是用洁牙器械去除龈上牙石。超声波洁牙术就是通过超声波的高频震荡作用,而且对牙面的损害非常小,洗牙的时间也很短,治疗方便,不会伤害到口腔健康。对牙齿无损伤,无疼痛、治疗无交叉感染、无远害,整个过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对牙结石、牙齿表面的食物残留等洗后即可恢复本来颜色。一次洗牙,清洁、保健、只需30分钟。超声波的机械振动可使水流形成特有的超声汽泡,利用超声汽泡破裂瞬间所释放的强大超声能量,松解顽固的牙结石,达到洁齿除垢去牙石的目的,又可避免一般机械振动对牙齿造成的损害。更具优越性的超声能量可轻易地清除隐藏于牙缝间及牙龈下的牙石和菌斑”、“涂氟防龋:适用:预防龋齿、龋易感菌检测,特色:1.能降低牙齿表层釉质的溶解并促进釉质再矿化,2.能抑制口腔中致龋菌的生长、抑制细菌产酸,3.影响牙齿的形态结构使牙齿易于自洁增强抵抗。项目原理:牙齿涂氟,就是用一种含氟的物质,对每一牙齿表面进行氟化处理。形象的说,涂氟就像是给牙齿穿上一件薄薄的"防龋衣"。这是一种预防龋齿的非常有效的方法,它早在国外就开展多年,已成为一种常规的儿童牙齿保健的方法。儿童从长牙起就可以开始涂氟了,每三个月涂一次。一般情况下,所有的孩子都适合做氟化泡沫预防龋齿。不过在做儿童牙齿涂氟的时候,一定要在专业的牙科医生指导下操作。建议每隔三个月定期复查”、“美国3M树脂补牙:适用:牙釉质发育不全、蛀牙、牙齿缺损、牙裂缝,特色:1.牙体组织的牵拉力小,术后敏感发生率低,2.良好抗磨性,3.杰出的机械性能确保修复体持久,4.可填压的操作手感,不会自行塌陷,5.易于充填雕刻,确保牙修复的形态及邻接关系。项目原理:用人造物质修补牙体缺损的方法。用于修补的物质叫充填材料。凡因龋齿、楔状缺损、外伤等造成牙体组织缺损者都需要修补,以恢复其外形和功能。当病变已波及牙髓,甚至引起根尖周病时,应先治疗牙髓,再行补牙。口腔医学中的复合树脂是一种由树脂基质加入已经过表面处理的无机填料和引发体系复合而成的粘接性修复材料。20世纪60年代初, Bowen 成功的合成了 Bis - GMA 树脂单体,并认识到无机填料表面进行偶联处理的意义。在此基础上,复合树脂迅速发展起来。至今其研究及应用取得了很大发展,广泛应用于口腔临床各个专业”。“德国气动声波洁牙:适用:茶渍牙、烟渍牙、牙黄、牙菌斑、牙黑、牙结石、咖啡牙、牙渍。特色:1.舒适无感,2.牙齿震动感小减少牙齿的负担。项目原理:气动洁牙是一种新型的洁牙机,它是利用把气动能量转化为振动能量来去除牙结石、菌斑并磨光牙面,以延迟其再沉积。与传统的超声波洁牙、喷砂洁牙相比,气动洁牙震动感小、低噪声更小,更柔和、更舒适,并摆脱电磁干扰。洁牙是一种很好的牙齿保健手段,亦是治疗牙周病的措施。通过定期的洁牙,不但可以清除牙齿上的菌斑和结石,令牙周组织保持健康。而且,洁牙时容易发现细小的不易觉察的牙病,从而达到早发现早治疗的目的”。案发后,当事人即时对上述广告内容进行了删除。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第一组证据: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情况。第二组证据:商户入驻服务合同、商户入驻服务合同订单确认函及服务费发票的复印件,证明当事人入驻美团的事实。第三组证据:《现场笔录》、现场检查照片、《询问笔录》、当事人在美团网站发布的医疗广告截图、《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证明当事人发布涉及医疗技术、医疗方法、疾病名称的医疗广告的事实。第四组证据:上述医疗广告删除后网页截图及诊疗服务下架记录,证明当事人即时整改情况。本局于2023年4月17日以酉阳市监罚告〔2023〕53号《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了当事人本局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本局认为:当事人在美团网站上发布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且涉及医疗技术、医疗方法、疾病名称的医疗广告,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的规定,构成发布涉及医疗技术、医疗方法、疾病名称的医疗广告的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案发后即时删除了上述广告内容,并下架了相关服务,社会影响轻微,依据《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进行从轻处罚。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当事人应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入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户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帐号:940101040000530)。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酉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酉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4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企业 重庆市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3年第88期)

    企业名称沈阳绿洲制药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3年03月01日-2023年03月03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年度药品监督检查计划检查事项药品生产检查检查方式飞行检查检查内容执行GMP等规范情况存在问题个别货位卡填写不规范。处理措施要求企业按照《辽宁省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试行)》的要求进行系统性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辽宁省
  • 黑龙江省富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未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整改、停止生产、报告案

    黑龙江省富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未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整改、停止生产、报告,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企业 黑龙江省
  • 济民倍健(广东)医药有限公司违法销售药品度他雄胺软胶囊案

    行政处罚信息详情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天市监处罚〔2023〕258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名称济民倍健(广东)医药有限公司注册号44010600237197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黎耿炉违法行为类型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内容内容详情请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04月28日行政处罚决定书穗天市监处罚〔2023〕258号当事人:济民倍健(广东)医药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PMDG5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二马路67号10、11、12房部位:12-113房法定代表人:黎耿炉2023年2月22日,前进市场监管所转来《案件(线索)移送表》,济民倍健(广东)医药有限公司涉嫌违法销售药品“度他雄胺软胶囊”。经查明:2022年10月3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GlaxoSmithKline(lreland)Linmited度他雄胺软胶囊的公告(2022年第96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决定,自即日起暂停进口、销售、使用GlaxoSmithKline(lreland)Linmited度他雄胺软胶囊。各药品进口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暂停发放上述产品的进口通关单。”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日、11月2日在拼多多平台当事人经营的网店“贺健堂大药房官方旗舰店”、“志现大药房官方旗舰店”、“工农兵大药房旗舰店”和天猫平台其经营的网店“济民倍健大药房旗舰店”、京东平台“工农兵大药房旗舰店”上仍然销售上述药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当事人于2022年11月2日下午2点收到供货商送达的《关于“度他雄胺软胶囊”召回通知》,才知道国家药品监督总局管理局于2022年10月31日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GlaxoSmithKline(lreland)Linmited度他雄胺软胶囊的公告(2022年第96号)》。当事人按通知要求对“度他雄胺软胶囊”发起三级召回,并采取了在自己经营的5个网店发出召回公告,启动相关药品下架停止销售并召回程序,且电话与消费者沟通实施召回等相关措施。当事人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1日共3次向广东*药业有限公司购进上述GlaxoSmithKline(lreland)Linmited度他雄胺软胶囊(批号CD8B)合计*盒,进货单价是*元每盒。11月1日及11月2日,当事人将上述药品在网上自营店铺销售给消费者,11月1日及11月2日的销售金额总计*元。当事人共召回11月2日销售的3盒上述药品,退款*元。违法所得为185元,货值金额2201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前进市场监管所转来《案件(线索)移送表》、投诉单、《广东省信访局人民群众信访登记表》、等材料证明该案的案情来源。2.当事人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网店经营者证照信息,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3. 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18日对当事人制作的《现场笔录》、证据提取单①、2022年11月21日及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4日制作的《询问笔录》,互联网医院处方笺、网上交易订单、当事人在五个网店铺销售“度他雄胺软胶囊”(批号CD8B)的销售订单及销售总表证明当事人违法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事实。4.供货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随货同行单、发票、药检报告、药品注册批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口药品注册标准、公证书、商标续展注册证明等资料,证明涉案药品来源。5、《关于“度他雄胺软胶囊”召回通知》、《关于安福达产品的召回通知》、《药品召回回复函》、网上店铺公告、电话记录、《关于度他雄胺软胶囊(安福达)召回情况的说明》、《关于度他雄胺软胶囊召回通知送达的情况说明》等证明当事人2022年11月2日下午2点才收到召回通知书,并在收到通知书后对违法销售药品“度他雄胺软胶囊”(批号CD8B)启动召回流程,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6、《关于对济民倍健(广东)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药品相关问题的请示》(穗天市监〔2022〕287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济民倍健(广东)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药品相关问题的批复》,证明市局对该公司违法销售药品的定性。7.《整改报告》,证明当事人采取的整改措施。本局已于2023年 月 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穗天市监告字〔2023〕执七4号),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由、理由、内容及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告知当事人,当事人于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当事人违法销售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违法生产、进口、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以及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法生产、进口、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五)“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于2022年11月2日下午2点收到供货商送达的《关于“度他雄胺软胶囊”召回通知》,才知道国家药品监督总局管理局于2022年10月31日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GlaxoSmithKline(lreland)Linmited度他雄胺软胶囊的公告(2022年第96号)》。当事人按通知要求对“度他雄胺软胶囊”发起三级召回,并采取了在自己经营的5个网店发出召回公告,启动相关药品下架停止销售并召回程序,且电话与消费者沟通实施召回等相关措施,及时改正错误,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情形,经综合裁量,我局决定减轻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销售药品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85元。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上所列明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您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天河区人民政府(受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210号天河区司法局,电话:38896350),也可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路112号,电话:8759882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您向天河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4月28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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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鑫隆美学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已取消备案的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信息详情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天市监处罚〔2023〕261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名称广州鑫隆美学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44010300282733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黄蕾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内容内容详情请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04月28日行政处罚决定书穗天市监处罚〔2023〕261号当事人:广州鑫隆美学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3MA9YBGTY03法定代表人:黄蕾经营场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41号之二1702房经营范围: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等2023年3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41号之二1702房的广州鑫隆美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经营场所主要从事抖音平台直播销售化妆品,现场不对外销售化妆品。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公司曾通过抖音平台销售“活美WMAN细致嫩肤精华乳”和“活美细致嫩肤原液”两款化妆品。经查,“活美WMAN细致嫩肤精华乳”于2020年10月21日经网上备案(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0219501),“活美细致嫩肤原液”于2019年9月23日经网上备案(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19216205),上述化妆品均于2022年9月16日被取消备案,不得继续上市销售,但当事人在上述化妆品取消备案后仍然进货销售。为进一步查清违法事实,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12日申请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2月20日向上述化妆品生产产家广东绿叶化妆品有限公司购进一批化妆品,其中“活美WMAN细致嫩肤精华乳”和“活美细致嫩肤原液”各10盒,“活美WMAN细致嫩肤精华乳”和“活美细致嫩肤原液”于2022年9月16日被取消备案。当事人购进上述化妆品后,通过抖音平台以套装形式完成3单销售,货值共1596元,其中“活美WMAN细致嫩肤精华乳”和“活美细致嫩肤原液”各售出7盒,货值1063.64元。检查时,剩余的化妆品留存在生产产家,未对外发货销售。上述化妆品于2022年9月16日取消备案后,当事人继续上市销售,取得违法所得853.64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据一:当事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身份; 证据二:2023年3月27日现场笔录及提取的照片,证明当事人通过抖音平台销售被取消备案的化妆品的情况;证据三:2023年3月28日和2023年4月10日的《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违法情况;证据四:当事人提供2022年12月20日进货单据及通过抖音平台销售的订单截图,证明上述化妆品被取消备案后,当事人继续进货并上市销售及所取得的违法所得证据五:通过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系统查询“活美WMAN细致嫩肤精华乳”和“活美细致嫩肤原液”备案信息截图,证明上述化妆品于2022年9月16日取消备案,不得继续上市销售。本局于2023年4月21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穗天市监罚告〔2023〕221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处罚:“备案部门取消备案后,仍然使用该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或仍然上市销售、进口该普通化妆品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一)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853.64元;二、罚款10000元。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到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上所列明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天河区人民政府(受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210号天河区司法局,电话:38896350),也可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路112号,电话:8759882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您向天河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4月28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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