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局组织的药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甘肃省和顺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无法切实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中药饮片生产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为控制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暂停甘肃省和顺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特此公告。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5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贵州省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十四期)序号12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黔南市监药罚〔2023〕48号黔南市监经罚〔2023〕1号黔南市监价罚〔2023〕8号案件名称长顺县长寨街道威远卫生院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和劣药案都匀匡医生医疗美容诊所发布违法广告案都匀郑荃丽格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在经营场所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企业自然人姓名长顺县长寨街道威远卫生院都匀匡医生医疗美容诊所都匀郑荃丽格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2729745706016891522701MA6HBJ70XM91522701MAAL210B88法定代表人姓名卢志江匡永琴廖亚群主要违法事实1.2022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10日期间,长顺县长寨街道威远卫生院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TM-100型医用超声耦合剂”开展B超诊疗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2.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5月10日期间,长顺县长寨街道威远卫生院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尼可刹米注射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第五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尼可刹米注射液”属劣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18日期间,都匀匡医生医疗美容诊所在经营场所内发布利用患者形象、使用术前术后效果对比图片及文字描述对比的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规定。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8日期间,都匀郑荃丽格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对服务收费项目眉眼综合提升术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种类:罚款 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种类: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种类:罚款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 2023年7月25日自动履行 2023年7月27日自动履行 2023年7月27日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行政处罚相对人:克拉玛依市易捷天下实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相对人代码:91650202MA78AHJE3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处罚信息处罚决定书文号:克独市监药妆处罚【2023】30号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试用期限的化妆品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罚款处罚内容: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9.1元;2.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19349瓶;罚款5000元。罚款金额:没收金额:决定机关名称: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7/14处罚有效期:公示日期:2023/7/14公示截止期:2023/10/14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行政处罚相对人:独山子区添彩美妆店行政处罚相对人代码:92650202MA796D8Y5J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李军处罚信息处罚决定书文号:克独市监妆处罚【2023】33号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罚款处罚内容: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49瓶;2.罚款3000元。罚款金额:没收金额:决定机关名称: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7/14处罚有效期:公示日期:2023/7/14公示截止期:2023/10/14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序号1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同致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0100096733945T法定代表人姓名翟中云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号皖药监械强制〔2023〕1-5号行政强制理由涉嫌生产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盒(循环酶速率法)(批号:23020701,规格型号:R1:37ml*1,R2:10ml*1)行政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行政强制种类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类型扣押财物行政强制执行类型-行政强制内容11盒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盒(循环酶速率法)(批号:23020701;规格型号:R1:37ml*1,R2:10ml*1)行政强制结果-行政强制决定日期2023/07/10实施强制措施起始时间2023/07/10实施强制措施结束时间2023/08/08行政强制执行时间-行政机关名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机关代码11340000MB19570665数据来源单位名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代码11340000MB19570665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企业名称辽宁弘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3年07月03日-2023年07月03日所在地市葫芦岛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停产企业)。存在问题无(企业停产)处理措施无整改情况无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摘要-陕药监械罚〔2023〕J3号当事人基本信息行政相对人名称陕西金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4776987201L法定代表人冯华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药监械罚〔2023〕J3号违法行为类型陕西金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处罚内容罚款10000元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7月5日处罚机关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陕西金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4776987201L住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清华科技园北区6号厂房法定代表人冯华妮身份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清华科技园北区6号厂房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药监械罚〔2023〕J3号违法行为类型陕西金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违法事实违反了《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款“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符号、表格、数字图形等应当准确、清晰、规范”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依据行政处罚的内容罚款10000元行政处罚的依据依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无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无处罚决定日期2023.7.5处罚机关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信息详情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埔市监处罚〔2023〕202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名称广州德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44011200305419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陶江玉违法行为类型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内容内容详情请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07月13日行政处罚决定书穗埔市监处罚〔2023〕202号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广州德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K68L9F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泰景中街7号法定代表人:陶江玉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14日向湖南省松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采购药品枸杞子(批号:221201、包装规格:500g/罐)并于3月16日上架销售,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报告书编号:2023CZY0018),检测结果为检出克百威0.29mg/kg,超过定量限(0.05mg/kg),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规定。当事人共购进上述药品枸杞子10罐,购进价格33.6元/罐,销售标价98元/瓶。截止到2023年5月9日,以98元/瓶的标价价格销售了4罐,以78元/罐的会员价格销售了4罐,合计销售了8罐(包含抽检的4罐),退回供货商2罐。经计算,其货值金额900元,违法所得435.2元。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枸杞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和第三款第(七)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规定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项目凭肉眼无法判断,且属于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的规定,本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435.2元。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7月13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广东希埃医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2023年4月13日至4月14日,省局派出检查组对你公司位于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学士路南口初元科技园A座4层C区:体内放射性药品,小容量注射剂(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锝[99mTc]亚甲基二膦酸盐注射液、锝[99mTc]喷替酸盐注射液、锝[99mTc]甲氧异腈注射液)生产线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综合评定,认为你公司上述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2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洛南县宏瑞气体有限公司:2023年6月13日至6月15日,省局派出检查组对你公司位于商洛市洛南县城关街道办唐村孟村组[医用氧(气态、分装)]生产线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综合评定,认为你公司上述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2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