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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捷夫浴品有限公司上市销售未备案化妆品案

    哈尔滨捷夫浴品有限公司上市销售未备案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处罚。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企业 黑龙江省
  • 柳州市柳南区本草日用品经营部未能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痛滚滚™舒缓精华液等化妆品、未备案经营远红外舒经活络贴等二类医疗器械案(柳市监处罚〔2023〕40号)

    序号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柳市监处罚〔2023〕40号案件名称柳州市柳南区本草日用品经营部未能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痛滚滚™舒缓精华液等化妆品、未备案经营远红外舒经活络贴等二类医疗器械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柳州市柳南区本草日用品经营部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2450200MA5ML6AA22法定代表人姓名何丹主要违法事实1、当事人经营未备案的化妆品痛滚滚TM舒缓精华液、千千草有机玫瑰纯露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案货值金额33.29元,违法所得0元。2、当事人购进化妆品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3、当事人未备案经营远红外舒筋活络贴等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4、当事人经营地址变更为“柳州市鹅山路三区40号沿街门面从东往西数第7间”、增设经营化妆品项目未按规定变更市场主体登记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并没收非法产品。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3年7月27日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2日备注相关附件:柳市监处罚〔2023〕40号-柳州市柳南区本草日用品经营部(公示版).pdf附件柳市监处罚〔2023〕40号-柳州市柳南区本草日用品经营部(公示版)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 哈密市康颜美容生活馆销售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案(十三师市监处罚〔2023〕46号)

    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40期)序号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十三师市监处罚〔2023〕46号案件名称哈密市康颜美容生活馆销售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哈密市康颜美容生活馆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9040MABKXM9L4F法定代表人姓名汪传明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没收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货值175.7元),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企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监督检查评定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51号)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安排,省药品监管局于2023年6月组织对以下29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现将综合评定结论通告如下:序号企业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综合评定结论处理要求1大翔(佛山)医药有限公司粤AA0200367基本符合限期整改2广东绿恒广辉药业有限公司粤AA6680187基本符合限期整改3茂名市电白区环球医药有限公司粤AA6680872基本符合限期整改4茂名市健群药业有限公司粤AA6680938基本符合限期整改5广东三环药业有限公司粤AA6681015基本符合限期整改6茂名市电白区国药药业有限公司粤AA6681251基本符合限期整改7茂名市源康医药有限公司粤AA6681562基本符合限期整改8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粤AA7501744基本符合限期整改9昶通医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粤AA7551023基本符合限期整改10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粤AA7560303基本符合限期整改11珠海晨安医药有限公司粤AA7560441基本符合限期整改12佛山医药商业控股有限公司粤AA7570218基本符合限期整改13广东一信药业有限公司粤AA7570508基本符合限期整改14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粤AA7600058基本符合限期整改15华维医药(广东)有限公司粤AA7601490基本符合限期整改16河源市康诚堂药业有限公司粤AA7620482基本符合限期整改17广州市君悦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粤BA0200166基本符合限期整改18广州正琪大药房有限公司粤BA0200476基本符合限期整改19江门市都市百姓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粤BA7500421基本符合限期整改20惠州市万顺药业有限公司粤BA7520449基本符合限期整改21广东御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粤BA7520453基本符合限期整改22惠州市一芯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粤BA7520454基本符合限期整改23广东根美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粤BA7520467基本符合限期整改24广东益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粤BA7570064基本符合限期整改25东莞市家和药房有限公司粤BA7690679基本符合限期整改26广东福好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粤BA7690681基本符合限期整改27广东药爱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粤BA7690683基本符合限期整改28广东中裕康医药有限公司粤BA7690691基本符合限期整改29广东复盛公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粤BA7690692基本符合限期整改以上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应按照《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缺陷项目进行整改,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特此通告。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4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广东省
  • 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2023年第7期)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药品安全有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经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等2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2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经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省神草堂国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紫苏子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经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省神草堂国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广藿香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1)显微鉴别。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协和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延胡索配方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微生物限度。以上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具体情况见附件。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督促相关企业切实进行整改。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7日2023年第7期安徽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序号123检品名称紫苏子广藿香延胡索配方颗粒被抽样单位安徽省金寨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金寨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协和成制药有限公司标示生产单位安徽省神草堂国药有限公司安徽省神草堂国药有限公司安徽协和成制药有限公司批号200801210401202206011包装规格塑料袋/统塑料袋/统复合膜袋/每1g配方颗粒相当于饮片4.5g检验机构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Z-PFKL-2021133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含量测定】【性状】【鉴别】(1)显微鉴别【检查】微生物限度报告书编号LA2022-C0478LA2022-C0482AH2022-YSC-00388备注已注销已注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安徽省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期药品质量安全公告(〔2023〕7号)

    2023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北京市2023年药品(含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了监督抽检,上半年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样1980批,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特此公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2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产品 北京市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北京市2023年第一期化妆品质量安全公告(〔2023〕8号)

    2023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北京市2023年药品(含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全市化妆品生产环节(含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及互联网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共完成监督抽检268批,发现1批次不合格产品(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相关单位已对不合格化妆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特此公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4日北京市2023年第一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序号1受检单位所在地区北京市东城区生产企业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受检单位北京惠心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80号6层601室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广州君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归南村火南庄7-1号A栋、B栋一楼产品名称本臻生姜氨基酸洗发水型号规格500ml/瓶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问题项目菌落总数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产品 北京市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北京市2023年第一期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公告(〔2023〕9号)

    2023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北京市2023年药品(含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环节(包含注册人、进口代理人)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共完成监督抽检126批次,发现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相关单位已对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特此公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4日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医疗器械产品名单序号1234标示产品名称射频皮肤治疗仪高频手术设备空气压力治疗仪新生儿蓝光治疗仪被抽查单位北京天鼎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索吉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龙马负图科技有限公司雅迪莱特医疗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标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北京天鼎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索吉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龙马负图科技有限公司雅迪莱特医疗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规格型号XL-1ES-100IPC420FAD8846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2022.10.18/2100162022.12.22/ES-100-00112023.01.30/IPC420F-230110302023.3/AD88462303001抽样单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单位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不符合标准规定项外部标记外部标记、电介质强度指示灯和按钮电介质强度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产品 北京市
  • 广西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玉林市玉东新区人民医院价格违法案)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序号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市监处罚〔2023〕157号案件名称玉林市玉东新区人民医院价格违法案违法当事人玉林市玉东新区人民医院违法当事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090249935865XL法人代表罗兆宏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依据《玉林市物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玉林市市直、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玉市价〔2017〕90号)文件附件《玉林市市直、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表》规定:普通床位费,指四人及以上多人间的床位费,一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政府指导价为9元/床·日。当事人属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其收取普通床位费最高限价为9元/床·日;另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8日期间,以16元/床·日的价格向住院患者收取普通床位费,高于政府指导价(9元/床·日)。期间,当事人普通床位费收费数量为70999床·日,价格比政府指导价多7元/床·日,多收金额496993元。当事人多收的金额496993元为违法所得。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四条第(五)项、《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中《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处罚。行政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496993元;2.处罚款496993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名称和日期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7.17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 云南昊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同型半胱氨酸检测试剂盒(循环酶法)主动召回

    云南昊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由于该公司生产的同型半胱氨酸检测试剂盒(循环酶法)准确度项目不符合规定,云南昊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同型半胱氨酸检测试剂盒(循环酶法)(注册证:滇械注准20162400028、生产批号2212146001)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召回计划实施情况报告表》。附件:1.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pdf 2.召回计划实施情况报告表.pdf附件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产品 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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