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中成药挂网价格管理,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医药价格风险线索通报(第九批)》(价采核字〔2025〕15号)和吉林省药品挂网价格治理相关要求,我中心开展部分中成药(第二批)挂网价格风险治理工作,现将相关产品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部分价格虚高中成药处理结果(第二批)(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月1日-9月3日 三、质疑方式: 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5年9月3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63.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部分价格虚高中成药申/投诉-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四、联系方式: 0431-81862955 承办人:姜大伟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1日部分价格虚高中成药处理结果(第二批)
各相关单位: 依据《吉林省挂网药品日常信息变更办事流程(2.0版)》和《关于调整挂网药品日常信息变更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公示和质疑程序,现将2025年度吉林省八月份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更新结果予以公布并执行。 承办人:王力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1日公布2025年度吉林省八月份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结果
有关药品企业:按照《关于做好药品挂网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医保价采函〔2024〕42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8月25日-8月31日按照绿色通道申报挂网的药品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1日-2日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附件:2025年8月25日-8月31日绿色通道申报药品清单2025年9月1日
各医疗机构,相关药品企业:近期收到部分企业动态调整联动药品价格的申请,根据《关于开展河南省2019年度药品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豫药联办〔2019〕2号)和《关于企业申报承诺拟供应价格和医药价格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现将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Ⅲ)等103个申请调整药品价格的药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9月1日至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申投诉信息。公示期结束后,调整后价格将更新至我省医药采购平台。附件: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Ⅲ)等103个调整药品价格信息表2025年9月1日
各相关医用耗材企业:按照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信息动态更新结果,部分企业对血管介入支架等7类医用耗材医保编码进行了更新维护,现将企业提交的变更医用耗材医保代码产品信息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1日-5日。二、公示期间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依次点击“医用耗材交易-河南省医用耗材交易目录-7类耗材医保编码信息更新”,查看本企业产品,如因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信息与我省挂网医用耗材信息不一致,可根据不通过原因及提示,更新维护信息并上传产品注册证图片材料。三、经公示无异议的医用耗材国家医保分类代码信息将更新至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1日
各相关企业:为有序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试点工作,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昆明市拟开展第三批医用耗材(全省联盟)带量联动采购,按照《昆明市第三批医用耗材(全省联盟)带量联动采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现开展采购信息申报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积极参与。一、申报时间及方式(一)企业账号注册及产品申报起止时间:2025年9月3日(星期三)9:00—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17:00,到期后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二)申报方式:按《工作方案》要求进行线上申报(网址:zcxt.kmsylbzj.cn:9801/)。二、申报要求(一)具有本轮采购目录范围内品种有效注册批件,在质量标准、生产能力、供应稳定性、企业信用等方面达到带量采购要求,且未被列入《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名单中的企业。企业申报信息包含耗材基本信息、价格信息等相关信息,价格信息包括企业在省外(含省级和省际联盟)最低带量采购中选证明材料;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为此《工作方案》公布之日前已正式公布的最终中选价(含不公开的价格),《工作方案》公布后产生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不予认可。(二)企业报价按《工作方案》相关规则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的,视为放弃报价。申报价为申报企业的实际供应价,应包含税费、配送费等所有费用在内。鼓励符合通知要求的生产企业以低于外省最低带量中选价格价格申报。(三)申报材料按《工作方案》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企业登录系统并下载《操作手册》后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复印件须加盖企业鲜章后以PDF格式上传,上传图片应清晰可辨。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的证书、证明材料等,必须在有效期内并符合文件要求。申报材料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否则不予接收。(四)申报企业在规定截止时间内按照操作手册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申报材料的组成部分。规定时间内企业多次提交资料,仅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申报企业如出现医保编码、价格换算、质量类型、价格来源等基础信息错误,或未按实际情况填写的,允许在拟中选结果公示期间更正一次,公示期满不再接受信息更正,依旧错误的按非中选处理。三、联系电话政策咨询电话:0871-67450204技术支持电话:0871-65912767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2楼210室(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附件:昆明市第三批医用耗材(全省联盟)带量联动采购工作方案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9月1日
各相关单位:为做好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和使用工作,根据《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8月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公示无异议的医用耗材予以公布,同时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医用耗材产品范围2025年8月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资质审核结果(详见附件)。二、配送关系维护时间2025年9月1日起开始维护,请企业尽快维护以便医疗机构下单采购。三、配送关系确立流程(一)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请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医用耗材交易”,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自主选择耗材配送企业并予以添加产品。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耗材交易结算操作手册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耗材交易采购(阳光挂网)—生产企业”。(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请配送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医用耗材交易”,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耗材交易结算操作手册—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耗材交易采购(阳光挂网)—配送企业”。四、签订三方购销协议医疗机构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医用耗材交易”在合同管理页面签订购销协议。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耗材交易结算操作手册—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耗材交易采购(阳光挂网)—医疗机构”。五、其他要求(一)监督考核。生产企业是保障耗材生产、质量、供应和配送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履行产品供应责任,接受有关部门对其企业经营、价格成本、配送到位等情况的监督考核。(二)自主选择。生产企业按就近配送、保证供应的原则,自主选择具有配送资质、信誉度好、配送能力强的经营企业负责该产品在宁夏的配送,确保挂网产品配送覆盖全区所有参加医用耗材采购的各类医疗机构。生产企业以医疗机构为单位指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不得指定配送企业。(三)保障供应。为保障我区医疗机构挂网品种供应,请各相关企业提前做好组织生产、配送工作,确保我区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顺利推进。六、联系方式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业 务 咨 询:0951-5166970 附件:2025年8月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资质审核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3-1)》要求,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本市于2024年9月10日执行集采结果,现就第二年度执行与签约事宜提示如下:医疗机构应严格履行合同,按要求完成各年度协议采购量。未完成首年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未完成的量累计到周期内下一年度,医疗机构在尊重临床实际的前提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促进协议量的执行。医疗机构无需重新报量,原则上采购周期内总采购量应为首年协议采购量的2倍。同产品类别第二年度总协议采购量不低于上年总实际采购量的95%,同产品类别同中选企业第二年度总协议采购量不低于上年总协议采购量的90%。医疗机构如拟采购首年未报量的中选产品(含增补产品),可新增采购需求量,并与企业签订采购协议。特此提示。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5年9月1日
各相关企业:国家第七批集采中选药品依折麦布片原中选企业因国外停止生产,无法供应,按《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规定,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依折麦布片作为我省国家第七批中选药品。附表:依折麦布片递补中选药品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5年9月1日附表:依折麦布片递补中选药品表招采药品代码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申报企业批准文号挂网价格(元)XC10AXY097A001010504920依折麦布片片剂10mg10mg×15片/盒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20346817.36XC10AXY097A001010604920依折麦布片片剂10mg10mg×30片/盒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20346833.85
各相关企业: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4〕64号),现就我省2025年9月份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凡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编码的医药产品,相关医药企业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向我省提交新增挂网申请。我省将对向我省提出“申请挂网”的产品信息按照我省现有挂网政策审核挂网。二、操作流程企业提交申请。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 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常态挂网”-“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情况和价格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具体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承诺函(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申请挂网承诺书);3.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4.药品注册证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其它省份挂网截图;7.药品说明书。上述附件需全部上传、保存并提交。三、集中审核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在我省完成新增挂网申请的药品将于2025年9月11日起集中审核。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不全的将不予通过。核验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请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公示】,查看公示内容。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投诉,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发起承诺制申投诉】-【关于开展2025年9月份黑龙江省药品常态挂网】,进行申投诉。申投诉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三部分,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投诉企业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无申投诉的药品,公示期结束后可直接执行。有申投诉的药品,处理完毕后再执行。四、挂网咨询方式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设置“医药咨询”服务窗口,相关企业可通过“线下面对面”和“线上电话”双通道方式进行咨询。1、咨询服务电话:0451-85975635、0451-85975682、0451-859756882、咨询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医药咨询”服务窗口)。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