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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海洲大药房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附件:济南海洲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日
附件: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法定代表人 | 质量负责人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有效期至 | 备注 |
济南海洲大药房有限公司 | 鲁BA531d00056 | 张海 | 周丽娟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西路708号 |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含血液制品,不含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以上含冷藏冷冻药品 | 2029年1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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