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赛翔医药有限公司因不具备药品经营条件,未按《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渝药监检四药责改〔2026〕10号)要求办理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重庆赛翔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证号:渝AA023000320)无效。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
2026-05-21
2026-05-18
2026-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