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为切实保障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安全,强化对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过程质量管理的监督指导,深化京津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监管协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北京市药监局、天津市药监局、河北省药监局共同起草了《京津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修改建议。
请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zhongyaochu123@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京津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管理办法意见反馈”。反馈时间截止至2026年2月5日。
附件:1.《京津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6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