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 6号)的规定,我局依照《连云港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标准实施细则》、《连云港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细则(试行)》,对连云港仁益大药房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11月06日至2018年11月20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518-85868086; 0518-85454546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郁洲南路2号邮编:222006
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