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 6号)、《连云港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标准实施细则》、《江苏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我局对《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进行了审查。同意变更,公示时间自2018年11月06日至2018年11月10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518-85868086;0518-85456319; 0518-85454546。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郁洲南路2号邮编:222006
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