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重庆复春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渝AA023000128)开展现场检查,企业已完成问题整改。现决定解除该企业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
2026-03-20
2026-03-19
2026-03-18
合规导向小程序
合规助手小程序
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