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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药监械处罚〔2023〕5-4号 |
处罚名称 | 亿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医用外科口罩)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
处罚事由 | 省局执法监督处核查处置函,函号:豫药监抽检核查函[2022]2029号。函告知经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检测标识为河南怡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批号20210102)的无菌项检验结果为“有菌” |
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二)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亿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267721814702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宝亮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49000元(肆万玖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24 |
处罚机关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410000 |
数据更新时间 | 2023-05-24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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