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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医保〔2025〕9号)、《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省直按病种分值付费特例单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4〕28号)有关规定,我中心组织专家对2026年第一、二季度驻郑32家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特例单议病例进行了评议,共申报378份,通过360份,整体通过率95.24%,现将评议结果通报如下:
附件:2026年第一、二季度定点医疗机构特例单议病例评议结果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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